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
科学技术的深刻发展催生出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对此广泛而普遍地应用,丰富和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作为电子产品范畴的电子媒体,就是以电子设备为介质的信息传播媒体,主要包括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络、移动通信等,在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教学中的科学合理应用,大大提高了教学过程的灵活性、便捷性和实效性,尤其是在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更能充分体现出电子媒体的独特功能和感官魅力,使课堂教学活动焕然一新,课堂吸引力大幅增强,学生的参与度大面积提高,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这是传统课堂教学中仅“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教材”所不能比拟的。为了把“基础”课上成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人生向导课,教师应充分发挥积极主导作用,努力把教材体系转变成教学体系,将教材智慧转化为学生们自己的智慧。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的教学感受和体验,就电子媒体在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的应用谈谈几点体会。
一、为何将电子媒体应用到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
(一)基于高职“基础”课教材内容体系的考虑
将电子媒体应用到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首先是基于高职“基础”课教材内容体系的考虑,因为学生对知识的认知感受与体验是有层次感和分门别类期望的。为了使教材内容体系符合师生的阅读习惯和思维逻辑,专题式教学就是较好的尝试。高职“基础”课的逻辑体系是很严格的,因为高职学生的思想认知水平也是有层次递进差异的。如“思想”是最浅层次的心理活动,是思维活动的结果,一般也称观念,属于理性认识。“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修养”指培养高尚的品质和正确的待人处事的态度,或求取学识品德之充实完美。古代儒家多指按照其学说的要求培养完善的人格,使言行合乎规矩,也指思想、理论、知识、艺术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如果说思想道德修养主要涉及人的内心世界,即“自为动机约束”的话,法律则更多关注人的“外在行为”,属于他律机制。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高职“基础”课教材体系应该条理清晰,层层递进,逻辑严谨。
(二)基于高职“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考虑
将电子媒体应用到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还有是基于高职“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考虑。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的要求。教材体系是对一门学科进行系统阐述的理论体系,它是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而编写的,是教师进行讲授的主要依据,是学生进行学习的基本材料。教学体系即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依据教学对象、教学目的、教学情境等因素的不同,为适应教育环境的需要而构建的一套理论讲授表达体系。教材体系是构建教学体系的基础和依据,其表现形式是比较稳定的书面文字;教学体系是指导教师系统传授教材内容、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其表现形式是比较灵活的课堂教学。教学体系的构建过程是教师能动地对教材体系的再加工、再创造过程,也是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过程[1]。
(三)基于电子媒体的独特功能和感官魅力的考虑
将电子媒体应用到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更主要是基于电子媒体的独特功能和感官魅力的考虑。电子媒体主要包括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络、移动通信等介质,信息化社会条件下,它们在信息传播、资料查询、无线交流互动、多媒体互联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声、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地展示着各种各样的信息,灵活多变地反映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多姿多彩,其独特功能对人的吸引力、影响力、渲染力、引导力不言而喻。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由于将教材内容体系重新分类整合,在教材知识内容不能满足课堂教学需求的情况下,充分应用电子媒体的互联、互动、互交功能,吸引学生更多关注本课的培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律观意义,增强对本课的兴趣爱好,以此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
二、如何将电子媒体应用到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
如何将电子媒体应用到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首先要解决的应是如何上好专题式课堂教学的问题。所谓专题式教学,就是针对学生思想实际和社会现实问题,按照问题来组织课堂教学,打破原有教材的章节体系限制,选取若干专题作为深入分析讲授的教学方式[2]。专题式教学打破传统授课方式重在知识传授的特点,在对教材内容全面系统把握的基础上,结合现实需要和高职学生特点,将教材中的知识点用专题的形式贯穿起来,重在每个专题内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和严谨性以及回答学生的思想困惑问题。高职学生毕业后要从事具体的实践工作,专题式教学过程中,就应紧紧围绕这个客观实际,结合他们的工作环境期待和需求,注重他们的岗位和职业道德法律素质的养成教育。
(一)需符合课程教学目的
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应符合课程教学目的,为教学目的而服务。高职教育的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决定其培养的不是研究型人员,也不是学术型人才,而是动手能力较强、职业技能突出的技能型、复合型、实用性人才。无论是专业设置还是课程设置,都应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的,尽可能多地融入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和实践的要素,逐步做到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学生与技术工人的“无缝对接”。这就要求所有课程包括高职“基础”课教学都要结合职业岗位要求的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养及法律素养,引导学生注重整体素质的发展和提升,更加注重创业就业能力的开发和培养。 (二)需符合高职学生的成才实际
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应符合高职学生的成才实际,注重对他们基本能力的培养和锻炼。高职学生的认知能力实际,是教师面对的客观存在。无论进行何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创新,都不能脱离这个客观实际,否则就会“水土不服”,适得其反。在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不仅应当有素质培养目标,而且应当有能力培养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高职院校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难度很大、要求很高,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具体讲,高职“基础”课主要应当有以下两大基本目标,即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
三、电子媒体在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应用中的完善
电子媒体在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得以科学合理应用,主要在于专题式教学方式的不断完善。
(一)开课前需要和学生做好沟通说明
在高职“基础”课的第一次上课时就要跟学生讲清楚,讲课的方式是专题式教学,并且是应用电子媒体进行教学,以避免学生们不理解、不支持,给教学工作带来不便。由于人们的思维习惯是按部就班阅读学习教材,专题式教学打乱了原来教材的知识内容体系,对知识进行重新编排、归类,有可能同学们刚开始不太适应这种方式。可以采取试验的方法,先试着讲授几节课,学生们适应了就继续下去,如果学生们实在不能认可,就按照其他的教学方法讲授。
(二)教学内容需要合理调整
充分利用电子媒体的灵活应变功能,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调整,避免与高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以下简称“概论”课)内容重复,否则就会出现越俎代庖的现象。有些内容有可能与“概论”课或者“形势与政策”课重复,但也不要过多地担心,只要在讲课过程中注意尺度和分寸就可以了。高职“基础”课应本着掌握基本理论、加强实践环节、突出职业性特点、倡导自主学习的原则,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目的,科学设计学习型工作任务,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上力求体现职业性与科学性相结合、感性体悟与理性思辨相结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
(三)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电子媒体应用能力
将电子媒体应用在高职“基础”课专题式教学中,对教师的理论功底和电子媒体应用能力要求较高。教师在选择专题式教学之前,务必要做好三个准备。第一是心理准备,即整体熟练掌握教材的知识体系,做到胸有成竹,游刃有余。第一次进行专题式教学有可能效果不是很好,感觉不到满足感,经过调整心态、总结经验后,一定会成功的。第二就是知识准备。第三是电子媒体应用能力准备,即在课前要将电子媒体使用的基本原理和操作程序搞清楚,使用中,如果出现故障,应及时有效处理。
电子媒体应用在高职“基础”课教学中并不是新鲜事物,但与专题式的教学过程相联系则是较为新颖的教学实践,虽然二者结合的实际效果还有待时间来验证,但从前期教学活动所反馈的整体情况来看,这样的尝试不仅给学生带来了耳目一新的全新感受,而且通过对课堂教学活动不断地调整和优化,在引导学生们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律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提供科学合理的应用电子媒体能力,以及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等方面确实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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