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9-0163-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当前对“校企合作”的研究已成为职业教育界的热点。本文对2009~2013年“中国期刊网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关于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相关问题作了归纳整理,试图梳理出当前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的主要实践模式。
一、校企合作的内涵界定
关于对校企合作的解释,职教界没有形成普遍一致的论述,学者们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产学合作”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李高峰指出,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是产学合作,即行业(企业)和学校的全方位结合,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学校与行业(企业)不同的资源与环境,把课内教学与生产现场相结合的产学合作形式。
“人才培养模式”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王宁、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张亚丽等人认为校企合作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用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来培养适合不同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模式。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李玲玲认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既是一种办学模式,也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工学结合”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李曙明认为,工学结合是高职人才培养的重要切入点,是校企合作过程中将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的主要教育模式。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孙延娟等指出,“工学结合”是一种利用学校和企业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将学校的课堂教学与企业生产现场教育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虽然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概念有所区别,但正如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陈解放指出:“如果说校企合作是体制、是基础,那么工学结合则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
“合作办学机制”说。九江职业大学李辉秋等学者认为,校企合作是指在办学模式层面学校与企业的携手共建,重点在于办学体制的创新,以最大限度地拓展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专业延伸能力为目标,实现受教育者德智体和职业能力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张海峰教授也认为,高职院校的组织制度变革与校企合作的机制确立过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他们互为因果、相辅相成。
通过上述分析,尽管职教界对校企合作的内涵有不同理解和解释,但关于“校企合作”的研究已经跨越了传统的学理性和概念性辨析范畴,许多学者越来越多地从宏观视野和多种角度探讨问题,这既说明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复杂性,又反映了随着办学实践的不断探索,人们对校企合作内涵的认识和探讨更加丰富化。
二、校企合作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对2009~2013年“中国期刊网期刊全文数据库”中相关论文的整理和分析,国内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方式和途径大致可以划分成六种类型:
学校服务企业型。即高职院校的教师带薪到企业挂职锻炼,通过技术和培训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企业支持学校型。即企业为高职院校提供顶岗实习、分段实训的场所,让在校生在企业真实环境中训练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校企利益互惠型。即校企双方寻找互相接受的“双赢”点,交叉获取包括经济收益、技术转化、人员互聘、成果共享等在内的诸多益处。
校企教学合作型。即学校与企业共同实施课程体系设计、项目教材开发、实训项目实施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强化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效性。
校企人才互聘型。即高职院校为了打造专兼职教学团队,从企业积极引进兼职教师,同时中小企业为了提升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主动吸纳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深入到企业挂职锻炼,完成约定的合作任务和项目。
企业直接办学型。即国有大型企业或著名民营企业直接投资兴办高职院校,如鲁商集团创办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吉利集团投资创办的“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东软集团投资创办的“大连东软信息职业学院”,就是典型案例。
三、校企合作的主要实践模式
当前校企合作过程中,由于受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辐射影响,各地高职院校主动开拓,探索和实践出了不同类型的校企合作模式。本文经过认真梳理,根据校企合作过程中承担实质性推动作用的主体类型不同,总结和提炼出三种主要实践模式:
政府主导型。江苏省常州高职园区内的5所高职院校,由于地方政府提供了超过25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这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此外,常州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并按生均500~800元的标准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补贴,极大保障了园区内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稳定性。如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已形成了日资、韩资、民资、软件、台资五大校企联盟,该校与联盟单位成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实现了校企双赢。浙江省宁波市是我国第一个制定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规的城市,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为促进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由于市教育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先后对学校投入了2亿元,市政府又按本科生生均7250元标准给学院拨款,这为校企合作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该学院已形成了“三位合一、三方联动”的宁波北仑模式。 行业指导型。我国现有大批的石油类、交通类、信息类、卫生类等行业型高职院校,这些院校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辖,同时在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这种独特的隶属管理关系使行业类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实践模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特色性。如长沙民政职业学院依托国家民政局的行业指导优势,充分发挥民政部长沙民政干部培训基地的资源辐射作用,每年为行业企业培训干部职工6000余人,赢得了行业企业对校企合作工作的大力支持。再如,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凭借上海铁道局的行业指导,获得了行业企业提供设备、技术支持总额达1100多万元的双线电气化铁道练功场,同时还积极筹建国内第一个连接津浦铁路正线的高速铁路全真综合实训基地。
企业参与型。这种校企合作实践模式又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企业主导参与型,一类是企业自主参与型。从企业主导参与型视角看,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国有特大型企业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独资举办的学校,该校依托攀钢的政策扶持、经费投入、实习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实践教学过程完全做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又如,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独资创办的学校,积极利用集团自身所属企业的各类资源,深度开展校企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企业自主参与型角度看,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利用自身所处的工业园区的优势,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探索出了SAMSUNG培训换设备模式、PHILIPS共建实训室模式、依维特引企入校模式等校企合作新模式;再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实施“五位一体”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吸引企业组建了“众泰汽车学院”“皇冠学院”“高新IT学院”“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学院”“浙中建筑装饰技术联盟”等多个校企利益共同体,以“责任共担、互惠双赢”为共建原则,确立了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以上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职院校探索出的校企合作实践模式具有高度灵活的合作弹性和特色鲜明的合作机制,基本反映出当前校企合作的发展趋势。
四、高职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实践形式的启示
根据对2009~2013年“中国期刊网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有关研究校企合作问题的论文整理和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教育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提出并实践了“校企一体化”“校企合作”“校企深度融合”等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方略,但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合作的深度和层次普遍不高、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不够等。因此,完善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机制仍需要解决以下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需要建立多层次的校企合作规章制度。国家应根据职教发展的形势,早日出台校企合作办学法规及实施细则,省级政府也要实施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加大对企业的实质性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同时高职院校应建立系统、完整的校企合作考核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激励办法。
其次,需要探索多元化的校企合作机制模式。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必须加快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确立校企双发、互惠共赢的办学机制,建立适应实践教学需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积极构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同时,校企双方应共同开发项目化课程体系,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灵活需求,有效整合校企双方的教学资源,使高职院校充分发挥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和引领社区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最后,需要培养高端化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是衡量校企合作实施成效的核心标准,所以校企合作过程必须适应学生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职业指导全面发展的要求,注重培养复合型高端技能人才,这样才能让学生适应未来工作转岗和职业迁移的挑战,既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又提高学生的职业幸福感和社会适应性,达到个人、学校、企业、社会在培养人才方面的高度协调与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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