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
论文摘要: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观念在教学目标定位、教学主体角色迁移、课程理解和教学评价上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还有很大的偏失。如何应对?文章从教育者教学观念转变的内外部因素上给予探讨。
论文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观念;偏失;重构
教学观念是在教学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对教学活动构成要素及要素间相互关系的观点、认识和信念。教学观念具有较为稳定的存在状态,它总是与一定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与具体的教学问题联系在一起,并在解决具体教学问题的过程中体现出来。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中的崭新层次,其教学观念可以大致归为两种状况:一是没有建立相应的教学观念。这在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也是存在的,他们还固守着自己的习惯,按照既有的“惯性”对新生的教育类型存有疑虑或者不得要领,不愿意或不能深入解读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只是披着职业教育的“皮”,是职业教育体制内的局外人。当然,这只是少数。二是已经建立起相应的不同程度的教学观念。这部分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观念有行动,第二种情况是有观念没行动,第三种情况是有观念有行动但观念和行动不完全吻合。
一、高职教育教学观念的偏失
1.教学目标在层次和类型上定位有待准确。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观念还处在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深度干扰的状态之下。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培养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知识和技能,直接服务于培养对象的生涯规划和职业选择。但是职业教育的不同等级应该有不同的教学目标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属于技能型职业教育,侧重于培养学生特定岗位的熟练操作能力,对相关的操作原理及理论知识仅有粗略的了解;而高等职业教育属于技术型职业教育,是技能型职业教育的后续教育,培养学生除具有特定岗位的操作能力外,还要掌握相当的理论知识,要求具备较强的转岗适应性,从某一具体岗位到整个职业生涯,学生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为“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应届高中生”,且教学实力明显低于高等学校,其教学目标自然不可能定位为“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而应定位为“培养高技能人才”。
2.教学主体的角色迁移不够。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工作者就教学主体地位而言还处在传统的教学观念支配之下:以教师为中心,以教为中心。这种教学观念注重教学的知识传承价值,视教学为教师引导学生获取知识的特殊认识过程。教师在传统教学背景下形成的一些习惯、工作方式等,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最大的便利,这也正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观念偏失的重要原因。高职教育因其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教学上更注重知识的应用性,而非知识的逻辑性;强调以就业为目标的职业岗位导向,不以研究为目标的专业理论导向。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在教学实践中需要重新构建认知结构与个体活动间的关系,需要用行动导向学习情境来养成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教师应该从知识传授者的角色转变为学习过程的情境培育者、疑问咨询者和行动辅助者。
3.课程理解与实际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有距离。从教师的角度看,一门课程往往是一个内容广阔的学科领域,实际教学往往围绕一门课程深入展开,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在这方面表现亦十分明显。但是,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从学生就业的岗位需求看,课程提供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围绕一定的工作任务建立内在关系,因而必须有所取舍,且要围绕岗位能力的培养来构建相应的学习领域。在构建和引导学生实践学习领域的过程中,既要深入体会具体学习情境的价值,又要向相关学习情境开启融通的窗口。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需要面向岗位能力的培养,对教学内容要进行合理选择,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要求重新整合,既要使所选内容形成某具体学习情境的教学结构,又要使之保持开放,与关联学习领域所设置的学习情境实现融合,与技能训练紧密联系。技能型课程的内容和教学环节也要进行精选优化,以利于学生的职业选择。高职的理论教学以“够用”、“适度”为原则,在学生形成职业能力的过程中给予支持。
4.教学评价没有体现能力的生成性特点。教学过程及其效果评价是教学观念的重要体现,目的是帮助教学双方找出差距,让教师教得更好,学生学得更好。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的形式以终结性为主,内容看重知识的掌握,评价主体以校内教育者为主。高职教育的本质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教学评价应当以能力为中心,因此,考核内容要体现能力要素,方式应以形成性评价为主,评价主体由校内教育者、学习者和校外用人单位共同构成。评价要伴随整个教学过程,要监控到整个学习过程和能力养成过程,同时做到学习者之间互评和借助校外实习单位的考核结果组成系统的评价体系。
二、高职教育教学观念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