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
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形式;会计职业操守
论文摘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够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但,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及会计人员自身对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本文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及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问题做一阐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作出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对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考核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促进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一、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意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一种
成人教育,是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胜任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一般的成人教育等同,认为既然是成人教育,不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将这项教育制度全面市场化,由市场来操作,由市场来监管。这种认识的误区使得培训质量下降,培训市场混乱,严重违背了《会计法》的立法初衷。在新形势下,我们的企业所面临的任务是要如何在高度开放的,全面融入
世界经济体系的市场环境下寻得生存与发展。对于财务人员的要求已不是简单记好账,而是全面参与管理,提升职业判断能力,从而成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参与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各项新准则、新制度和新规定贯彻执行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财会人员要学会与市场直接打交道,要学会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中掌握最新信息。而这些能力已非传统的会计知识所能涵盖。因此,构建会计人员终身教育体系,是企业的需要,是市场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缺失及建议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员(包括政府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等)因不在会计岗位或其它原因而不持有会计证,无须参加继续教育,失去接受再教育的机会。因此,如何将这类会计人员涵盖在继续教育对象中是应该引起关注的。
(二)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任务研发教材,从开始继续教育至今,财政部门陆续出版了继续教育教材,及时将国家出台的相关会计法规、制度、准则传递给广大会计人员,并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加以贯彻实施。从总体上说,培训教材凝聚了广大编写人员的心血,体现了他们的智慧,但在局部仍存在不足:一是教材以灌输知识为主,缺乏实务操作性,不能与会计人员工作实践相结合;二是以会计相关知识为主,涉税处理操作较少。大多数培训教材主要篇幅以相关会计政策为主,较少涉及税务实务处理。由于广大会计人员在一线工作,其很大工作量是在处理与税收相关的事务,包括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等,因此基层的会计人员尤其是企业会计人员对于这方面知识需求强烈,希望能在继续教育中得到解答;三是教材开发缺乏针对性。现行的各种培训教材多以工业企业为例展开,对于金融行业、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没有适应性,若全部以此为范本,不仅降低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而且与培训的初衷相违背;四是对技能与判断能力的培训知识缺乏。我国与世界各国现行的各项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都赋予会计人员较大的自主职业判断空间,这就需要会计人员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去判断、去选择、去应用。但在实际培训中应用的教材却并没有相关的知识。因此,建议新开发的教材应注重对学员技能与判断能力的练习,加强对涉税内容的讲解,广泛采用案例教学,充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员的需要。
(三)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会计知识及教学能力,而且要有相关的实践操作能力,更重要的是必须首先具有为人师表的能力及高尚的会计职业操守。长期以来,在会计培训一线工作的教员大多是从事理论研究的财会专业人员,所讲授的大多以教材的理论为主,培训下来能把会计政策解释清楚就算达到培训效果,学员有没有掌握,会不会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却不会引起高度重视。培训的教材年年变,但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却一成不变,不仅要教会计知识,税收政策及实践操作方法,甚至还要讲解法律知识。有些教师对于继续教育的性质及目的认识模糊,认为成人培训只要走走过场就行,完全不负责任。因此,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对教学人员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师资质量。
(四)按照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且两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但在实践中却常常很难操作:第一,自学形式的时间量化很难掌握与判断,作为部门规章缺乏可操作性,显得不够严谨;第二,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却在培训时间与进度上同一个标准,挫伤学员学习积极性,建议采取分班制教学,在教学时间及进度上采取差别管理。第三,为方便操作,对于从事不同行业的学员采取同一教材,既不经济,也不科学。因此有必要按对象把所有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金融企业的会计人员,由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共同组织培训,学习内容重点放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及知识上。第二类为行政事业性单位会计人员,由财政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培训,学习内容包括通用的会计法规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特定的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第三类为上述两类以外所有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及税务处理新制度等。
三、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思考
(一)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日常重要工作之一。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行政机关与中介组织的职能划分日益明细化,大量事务性工作都由法律授权交由中介组织去执行。但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加强管理与监督,促进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是财政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财政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提出培训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和培训要求;第二,制定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标准及备案工作;第三,会同具体培训单位,制定教学计划;第四,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及教材;第五,检查和监督培训单位的培训质量等。
(二)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机构从事培训工作资质条件及管理制度,在宏观上加强引导,不断规范培训市场。同时加强培训机构教学人员的管理,确保承担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学人员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同时重视教学人员的教学经历和经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目标是具有综合素质的
职业教育,而不是唯一的会计专业方面的知识培训。培训单位仅有会计专业人才,不能有效完成综合素质培训的任务,因此,有必要建立专家咨询组及专家评议制度,根据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人员储备库,挑选会计、税收、金融、审计、法律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或相应政府公务员入库,并且规定所有的培训机构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必须从储备库中选择。储备库实行竞争淘汰机制,综合专家及学员的意见定期进行评价及更新。对于教学人员资格的管理,是财政部门加强对继续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及手段之一,有利于规范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定期备案管理,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存在的如下问题:第一,在指定培训地点之外进行培训;第二,委托无资格的单位进行培训;第三,任用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授课;第四,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收费标准;第五,改变讲课内容,未按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第六,借机兜售其他书籍、资料;第七,管理混乱,不能保证正常授课、考勤、考试秩序等。避免部分会计人员认为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是走走过场而已,这不仅影响了继续教育作为会计人员知识更新重要途径的作用,还影响了继续教育作为政府强制培训的意义所在,也在部分程度上影响了财政部门的公众形象。因此,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管理的法定部门,应该切实承担起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责任,坚决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量大面广,涉及不同行业不同部门 ,协调及联络困难,在工作任务较重但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会计管理部门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着重做好以下几个细节工作:第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会计继续教育的意义,同时将每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向社会公示,以便让广大基层的会计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第二,提高办事效率。在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要尽快核准考试成绩,并在培训记录上做好相关记录。
总之,我国的会计体系已经与国际接轨,会计队伍要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这个培训基地,努力锻造一支德才兼备、具有创新与开拓精神的会计队伍,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蔡秀勇:新形势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几点思考,《求实》 2005年1期
2. 许秀敏:实施《行政许可法》后进一步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探讨,《
会计之友》2005年09期
3. 叶睿瑞: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培训制度的几点思考,《
中国集体经济》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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