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澳大利亚
职业教育管理特色启示
论文摘要: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重视职业教育的国家之一,其职业教育在悠久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一套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别是在职业教育的体系构建、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管理体制、证书及认证制度、经营策略等方面,值得我国的
职业技术教育加以学习和借鉴。
职业教育是我国三大教育板块之一。发展职业教育,我们需要探讨和总结本国的经验,同时也应该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2008年6月,笔者赴澳大利亚考察,感到澳大利亚
职业技术教育完备的管理体系很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模式
(一)政府主导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确定全国学历结构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制定证书和文凭标准。州政府主要负责对职业教育培训进行宏观规划并规定和调整发展方向。联邦政府下设国家培训总局和国家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国家培训总局是联邦政府管理职业教育的决策机构,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是联邦政府管理职业教育的咨询机构。
(二)政府、学院与行业全面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与管理
政府与学院在教学与管理的环节上实现职能互补。学院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者,在招生、经费使用、聘请教师、专业开设、办学形式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但在课程设置上,政府的管理相当严格。每一类证书和文凭需要开设多少门课程,需要开设哪些课程,课程模块如何组合,政府部门都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学院必须按照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和标准开设课程并实施教学。
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的一个鲜明特色是职业教育与行业联系密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学院都设有行业咨询组织,行业咨询组织的代表由本行业有较高声誉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行业咨询组织的主要职能是联系大小企业,协调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学院之间的关系,为政府和学院提供企业的需求信息,向企业宣传政府的政策,把学院的教育培训推荐给企业。国家级行业咨询组织还具有技术与
继续教育学院的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材编审、培训规范和标准的审批权和制定权,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经费的管理与投人,帮助职业院校建设实训基地或通过接待学生实习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实践教学。按照行业参与职教的要求,行业要组织受训者进行技能考核,职业院校在这个过程中的责任就是按照行业标准组织教学,并保证受训者通过相应标准的考试。职业院校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服务者。
(三)市场化运作
政府是宏观调控者,其主要职责:一是制定政策、法规,二是质量评估,三是提供经费。澳大利亚政府的经费资助不是直接划拨,而是通过“购买”教育培训的方式进行运作。例如,某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有30名学生申请获得3级证书,按规定一名学生要获得3级证书必须上400小时的课,而每小时的授课经费为10澳元,则政府应拨给学院这30名学生的教育培训经费为10x30x400=12万澳元。如果学院未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则要将资金退还给政府。政府在“购买”教育培训时,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市场运作方式。首先由政府教育部门制定教育培训战略指南,其次由学院按国家技能标准和政府指南制订培训计划,最后由政府组织评估来确定购买哪一所学院的教育培训。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原则也是市场化运作。它是以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标准。每一类证书、文凭需要开设多少门课程,开设哪些课程等,都由国家各相关专业培训理事会及其顾问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团体提供的课程信息及就业市场信息根据相关岗位的技能要求和标准来确定,还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而不断修订,专业设置能够随市场需求变化而及时进行调整。
二、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
(一)机构设置—高职化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机构主要是独立设置的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全国共有232所。除此之外,澳大利亚还有4所大学设有职业教育区。澳大利亚的学生在结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后,或升人普通中学,或进人职业院校。其中,职业院校既提供1-4级的资格证书培训,又提供专科、高级专科文凭以及更高学位的教育,形成了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二)资质管理—准人制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分公立、私立和教会举办3种类型,实行资格准人制度。只有申请注册达到要求的学校才能获得培训资格,这些学校还要定期接受考核和评估,凡达不到要求或评估不合格的培训主体,都将被取消办学培训资格,未经注册或挂靠其注册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的单位会被起诉并受到法律制裁。
(三)经费筹措—多渠道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渠道:一是政府投人,二是企业资助,三是自筹资金。公立职业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投人。一般来讲,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投人占整个学校办学经费投人的70%左右,其余30%左右是企业资助和自筹资金。
(四)教学督导—标准化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实用性为原则,以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依据,具体内容由企业、专业团体、院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不断修订。澳大利亚施行全国统一的培训质量框架标准,根据此项标准开发的“培训包”,是产业界和行业通用的技能标准,它体现了尊重行业、企业主、学员和研究机构不同观点的多元质量观。
(五)师资管理—雇佣制
澳大利亚职业教师队伍由专职和兼职两部分组成,而且兼职人员比例较大,以兼职教师为主,实现专兼结合的组建道路。学院的教师多采用雇佣制。聘任的专兼职教师都要接受主管部门严格的资格审查。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一)科学统筹规划
我国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要,科学地制定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强制性的规范,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尤其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使国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各部门和各行业落到实处;努力克服“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的弊端,真正使职业教育进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二)规范办学主体
澳大利亚举办高职教育的机构只有两类:一类是独立设置的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另一类是大学设置的职业教育区。而我国既有高职学院,又有中职学校,还有各种行业和私立的职业培训机构。中职学校又有普通职业学校、中专校和技校等。我国应规范办学主体,综合性大学不宜再办高职。应严格办学准人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确保职业教育良胜竞争,健康发展。
(三)建立校企研究、培训共同体
要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的重要性,通过建设若干所专业化的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与企业或企业合作组建职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不但要加强职教师资的基本职业能力的培养外,还要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应当引人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制。要加强对来自企业、行业的兼职教师进行师范性培训,发挥教育学院的师范性优势。同时,建立校企研究共同体,发挥行业、企业的技术优势。
(四)严格评估质量
澳大利亚政府视质量为职业技术教育的生命,把质量评估作为政府的一项首要工作。除有严格的课程设置标准和教师标准外,澳大利亚还有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澳大利亚的质量年检制度对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质量评估机构,也没有科学的规范的质量评估体系,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缺少有效的外部保障条件。
(五)改革投人机制
尽管澳大利亚宪法规定各州和地区政府承担教育培训的主要职责,但联邦政府所拨出的职业教育培训费用已经占到了全部公共开支1/3。经费投人的严重不足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我国应当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人为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经费投人保障机制,尤其要加大对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投人力度。
(六)建立中介机构
澳大利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建立的行业培训咨询组织、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等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应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支持建立和发展中介机构,特别是中介评估机构、学校与产业的联络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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