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保险经济论文
一、 引言
保险业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互作用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已有研究主要围绕保险业增长与经济增长孰因孰果的问题来展开的。所以此类研究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文献致力于探讨一国的经济增长是不是促进了该国的保险需求,从而引起保险业的增长。学术界对“经济增长是影响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这一点已经达成共识。第二大类文献主要探讨了保险业增长是否促进经济增长的问题(Outreville,1990;Webb et al.,2002;Arena,2006;Ward & Zurbruegg,2000;Kugler & Ofoghi,2005;Adams et al.,2005)。正如世界贸易与发展组织在1964年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一国的保险与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是其经济增长的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一样,几乎所有的教科书和文献中都肯定了保险业增长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然而,实证研究的结果却并非验证了以上说法。有些研究(Webb et al.,2002;Marco Arena,2006;周海珍,2008;任燕燕、徐晓艳,2008;黄斌,2008;赵尚梅、李勇、庞玉锋,2009;庞楷,2009;吴洪、赵桂芹,2010)的实证结果显示,保险业增长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另外一些研究(Adams et al.,2005);饶晓辉、钟正生,2005;胡宏兵,2007)的实证结果却显示保险增长对经济增长没有影响。还有一些研究没有得到明确的结论。总之,这第二大类研究至今未取得一致的结论,即对于保险业的增长到底能否促进一国的经济增长还没有定论。
本文主要评述第二大类文献,此类研究其结果的不一致性表明保险业增长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问题其实相当复杂,在以往研究中所发现的总体关系背后很可能还隐藏着迄今尚未被发现的问题。因此,本研究通过系统梳理已有研究成果,把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推进到一个更深层次和更高的水平。
二、 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渠道
保险业的增长能否促进经济增长?这是保险理论界一直以来争论的议题。按照对这一议题的研究视角的不同,可以把已有研究归为两类:
1. 从保险业对经济增长具有直接作用的视角进行的研究。所构造的保险业增长模型主要有线性模型和非线性模型。
在运用线性模型的文献中,大部分学者以实际GDP(或者人均GDP)作为被解释变量,以保费收入、保险深度或保险密度作为解释变量来建立了一元线性模型或多元线性模型,考察了保险业增长对经济增长的作用。Ward & Zurbruegg(2000)使用VAR―误差修正法对9个领先的OECD国家逐国进行了检验,发现其中5个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的经济增长与保险市场活动存在长期关系。Adams et al.,(2005)实证检验了瑞典银行、保险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的历史关系,对1830年~1998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使用了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法。Kugler & Ofoghi(2005)使用Johansen协整检验方法估计了英国1966年~2003年间的保险市场规模和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关系和格兰杰因果关系。Marco Arena(2006)就保险市场活动对经济增长的因果效应提供了一个系统的评估。他对56个国家在1976年~2004年间的数据,使用了适合于面板数据的估计方法,即GMM模型方法。任燕燕和徐晓艳(2008)利用中国各个省市的人均GDP的对数序列对保险密度的对数序列进行回归,通过保险密度对数的回归系数的估计值量化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对于线性模型而言,其隐含的假设为保费收入与GDP之间存在成比例变化关系,这种假设与现实并不相符。在理论研究的推动下,近年来的研究逐渐开始质疑保险业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线性关系的假设前提,试图从非线性角度重新审视保险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在许多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中,保险业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并非只呈现单一线性关系。例如,Beenstock,Dickinson & Khajuria(1988)通过对1970年~1981年间12个国家的截面数据进行分析,验证了人均财产与责任保险保费与人均GDP呈非线性关系这一假说。Webb et al.,(2002)在修正的Solow-Swan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框架下,考察了银行、寿险和非寿险活动对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周海珍(2008)建立了考察保险增长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分析了保险通过提高储蓄向资本的转换效率而推动经济更加有效增长的作用。赵尚梅、李勇、庞玉锋(2009)运用总生产函数和两部门模型,揭示了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微观机制。吴洪、赵桂芹(2010)利用动态面板广义矩估计方法,实证考察了保险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非线性关系。
2. 从保险业对经济增长具有间接作用的视角进行的研究。相关研究中,考虑保险业对经济增长具有间接作用的文献并不多见。周海珍(2008)认为保险通过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并分别从企业和个人的角度分析了这一作用。一方面,保险使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消除后顾之忧,将留利尽可能转化为投资资金,提高了企业自身的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另一方面,个人可以选择因安全和谨慎考虑而持有的货币中的一部分来购买保险,以消除未来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得一部分储蓄从银行转移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提高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增长。Lemond(1994)认为,保险投资对宏观经济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规模,另一方面是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进而促进金融深化,最终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Peter Haiss & Kjell Sümegi(2006)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分析了保险业增长影响经济增长的渠道:转移风险(承保其他经济主体的风险从而使得他们的收入流更加稳定,抑制波动和增强经济活动),替代储蓄(扩大投资范围,从而有助于经济增长),投资(如提高投资总量和深化资本市场),制度的影响范围(如银行保险)和可能的传染源与对经济的影响。Skipper(1997)全面总结了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渠道:推动商业贸易发展,管理和转移风险,增强财务的稳定性,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减轻社会成本,优化资本配置等等。Harold(1998)分析了保险业在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部分替代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促进贸易与商业的发展,提高储蓄的流动性,更有效地管理风险,降低或对冲经济损失,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等渠道来促进经济增长的原理。赵尚梅等(2009)认为保险通过促进要素投入量的增加和促进要素在生产率的提高中的作用而影响经济增长。并对促进要素在生产率的提高中的作用的分析从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1)保险业通过促进技术进步在生产率提高方面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2)保险业通过促进资源再配置和规模节约在生产率提高方面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她们在文中总结出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渠道主要有两个:(1) 保险业对实际部门的溢出效应;(2)保险业的生产力的提高。
三、 根本问题:保险业发展程度的衡量指标的确定
迄今为止,国际上对一国保险业增长水平的科学衡量指标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甚至可以说,对这一指标的研究仍处于匮乏状态。有关保险业增长对经济增长作用的文献中,研究者们对衡量保险业增长的指标选取并不一致,使用的衡量方法主要有保费收入法、保险密度法和保险深度法。郑伟、刘永东和邓一婷(2010)对这三种方法的优缺点进行了总结。保费收入法反映了各国(地区)保险市场的总体规模,但它未考虑人均水平,未能真实地反映各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水平。保险密度法在保费收入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人口因素的分析,考虑了人均水平,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各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水平,但它只是单纯地考虑保险业增长,而未同时考虑经济发展,未考虑“保险与经济的关系”。保险深度法在保险密度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对经济因素的考虑,但它尽管考虑了“保险与经济的关系”,却仍未能考虑“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保险深度”这一重要现象。
应该说早期研究保险增长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的文献中,大部分学者(饶晓辉、钟正生,2005;赵尚梅、李勇、庞玉锋,2009;胡宏兵,2007;Kugler & Ofoghi,2005;Marco Ar-ena,2006;Ward & Zurbruegg,2000)使用保费收入衡量了保险活动。而较近期的研究中,学者们开始考虑用保险深度或保险密度来衡量保险业的增长情况。如吴洪、赵桂芹(2010);庞楷(2009);Webb, Ian, Martin F. Grace & Har-old D. Skipper(2002)使用保险深度衡量了保险活动。任燕燕、徐晓艳(2008)和黄斌(2008)使用保险密度衡量了保险业的增长情况。在衡量保险业增长指标的选取上,学者们没有说明其选取保费收入、保险深度或保险密度的理由。只有黄斌(2008)通过绘制保险深度的对数与人均GDP的对数和保险密度的对数与人均GDP的对数的散点图,得出选择保险密度的对数作为自变量来解释经济增长更为合适的结论。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分类与比较,我们发现,饶晓辉和钟正生(2005);胡宏兵(2007)使用保费收入衡量中国保险业增长情况, 他们都得到了保险业增长对经济增长没有促进作用的结果。而采用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来衡量保险业增长的文献,其结果都证明保险业的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影响。如任燕燕和徐晓艳(2008)使用保险密度衡量保险业增长情况,得到的结论是: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是存在的,预期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壮大发展这种作用会不断增大。黄 斌(2008)使用保险密度衡量保险业的增长情况,其实证检验的结果是:代表保险功能的保险密度变量对经济增长这一因变量具有显著影响。吴洪和赵桂芹(2010);庞楷(2009);Webb, Ian, Martin F. Grace & H-arold D. Skipper(2002)使用保险深度衡量保险活动后,都得到了保险业的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
对保险业增长水平的衡量指标一直以来并没有引起保险理论界的关注,直到郑伟和刘永东(2007)开创性地提出了一种保险业国际比较的新方法――“基准深度比”法。该方法的核心指标是“基准深度比”,它反映一国保险业的相对增长水平。我们认为,大部分的相关研究对保险业增长的衡量指标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保险业作为一国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增长不会无限超越经济增长,所以讨论保险业的增长时必须基于一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之上。大部分研究简单以保费收入作为衡量指标,还有少数研究用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作为衡量指标。本文认为,基准深度比这一指标综合地考虑了人口因素、经济因素和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保险深度等多因素,是进行保险业国际比较的较为合理的衡量指标。但是作为一个平均意义上的经验性指标,基准深度比似乎仍然无法有效地解决,对于具有特殊文化与制度背景的单个经济体而言何为最优的保险发展这个问题(黄斌,2008)。
四、 未来研究方向
与金融研究领域的蓬勃发展相比,保险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显得非常薄弱。造成这一结果的一个关键原因是圄于保险数据的可得性,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保险业相对于银行业和证券业而言还处于弱势地位。随着保险部门在金融领域中所占份额的增加,上述情况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保险―增长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也变得越来越突出。我们不得不产生这样的疑问:保险市场的发展是否会刺激经济增长?近十几年来,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研究也逐渐丰富起来。但是,绝大部分已有研究都停留在实证分析层面,且至今未得到一致的结论。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研究者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多思考一下:
1. 有必要对传统保险发展观进行审视。传统的保险发展观往往都是从总量上考察一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程度,或用保费收入,或用保险密度,或用保险深度量衡量之。这种衡量的直接结果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或“无发展的增长”,具体表现为:(1)保险公司保费增长了,但实际上保险产品和与之相关的保险服务质量低劣,误导保险消费者,无理由或不合理拒赔,或者保险产品本身虽有一定质量,但缺乏保险市场需求,不容易为保险客户所接受,从而无法实现其价值;(2)保险在某些方面的增长,从围观、局部、短期来看,似有一定、甚至是相当大的经济收益,但从宏观、全面、长期来看,却可能带来恶劣社会观感,甚至导致违法行为;(3)保费收入增长虽快,但保险市场结构并无改进;(4)总体保费收入虽然增长很快,但城乡保险市场、区域保险市场发展程度悬殊,大量保费和保险公司收益流往海外等等(黄斌,2008)。
只有在重新审视传统保险发展观的基础上,才会认识到,其实保险业的总量和结构都会影响到一国经济的增长乃至发展。
2. 找到保险业增长作用于经济增长的途径和机制。既然无论是通过线性方法还是非线性方法都无法给出保险业增长和经济增长总量意义上的显著关系,而理论上保险业增长对于经济增长影响的存在性又无可争议,那么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可以从保险业增长作用于经济增长的途径和机制入手,对两者的关联性进行更加深入和细致的分析。因此,关于保险业增长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问题值得研究者们继续探讨。
3. 找到能够更好地衡量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的指标变量。如何科学衡量一国保险业的增长情况,如何把制度因素内化到指标当中,是保险理论工作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应该说,绝大部分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都从总量上对一国的保险业的增长进行考察,并没有考虑该国保险业的结构因素。这就有可能对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或保险企业的发展战略造成误导。
总之,为了不让研究结论的片面性导致我们低估保险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面作用,研究者们还需要在这一方向上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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