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保险经济论文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1993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重大改革,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1997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述改革目的在于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的养老责任共担,以应对人口老龄化。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由单位全部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基金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由个人缴费形成。基本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设计“统账结合”制度模式的政策考虑,是以统筹基金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所需,以个人账户应对将来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偿付难题。
从制度上看,“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既体现了公平也体现了效率,但在实际运行中,个人账户里面没有资金,只是一个名义账户,由此产生了众所周知的 “空账”问题。据有关专家调查表明,个人账户的“空账”规模在不断扩大,2004年“空账”规模为7400亿,2011年为1.5万亿,而近几年这一数字预计将达到了1.7万亿,增长速度惊人。严重的“空账”问题如果不予解决,不仅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提升,而且随着个人账户“空账”不断扩大,会使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面临巨大的支付危机。所以,我们应该果断采取措施,早日解决这个潜在的“隐患”。
二、做实个人账户的必要性
做实个人账户后,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征收,互不挤占。统筹基金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储存积累,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由空到实”的根本转变。另外,我国目前处于一个未富先老的阶段,老龄化的提前到来无疑给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带来巨大挑战,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我国可以很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也避免了这种“寅吃卯粮”的潜在风险。有利于实现部分积累制的模式,体现社会共济。当然了,这对于我国继续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探索更好的适合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将会有更大的意义。
三、做实个人账户的对策
(一)逐步调整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是决定养老负担水平的一个基本因素。在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如果退休年龄提高,平均享受养老金年限就会缩短,养老金总负担就能降低。进入21世纪,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计划生育的政策使得家庭养老的压力越来越大,这也在一个侧面增加了社会养老的压力,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危机也逐渐凸现出来。据有关资料显示,如果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1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可以增加收入40亿元,同时减少支出160亿元。由此可以看出,调整退休年龄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个人账户基金分地区分时期进行做实
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规模来源已久,已经积累了高额的“空账”规模,2011年时这一“空账”规模甚至达到1.5万亿的历史高值,要一次性解决绝不可能。但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财政资金变得越来越雄厚,这对于我国做实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而且,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些对于我国分地区分时期进行做实个人账户都是很有帮助的。当然,这也要考虑一个哪些地区先行哪些地区后行的问题,我认为这要综合考虑该地区的财政实力和人口结构,并据此分时分地进行落实。
(三)明确政府责任,采取分担原则
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应不断加大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支出力度,给予养老保险制度更多财政上的支持,在做实个人账户的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家应采取各种措施加速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为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提供物质基础。
(四)“统账分离”,基金分开
所谓“统帐分离”就是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独立运营。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社会统筹基金,而个人账户基金则可以交给有一定实力的投资公司来进行运营管理。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社会统筹基金挤占和挪用个人账户基金现象的发生,为做实个人账户提供制度上的有力保障。
(五)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
要遵照统计、劳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掌控参保单位或个人的缴费基数,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费,对欠费大户公开曝光。要加强再就业政策与社会保险政策的融合,提高再就业资金中社会保险补贴支出的比重,逐步使政府投入产生促进再就业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两个效益”。要通过加强企业财务监管等手段,督促企业提高申报率、参保率和缴费率。此外,在落实困难企业解困措施过程中,要将解决困难职工基本生活问题与解决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结合起来,既治标又治本。对缴费困难的企业,可以采取“抢救性”的征缴措施,即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政府审批同意,允许企业以具有保值潜力的土地和房产预缴或抵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财政会同社保经办机构对这些待变现资产统一掌管,合理经营,并适时拍卖变现,力求保值增值。同时,对基本养老保险的存量资金,要与存储银行协商,以政策许可的上限计算利息收入;对存量较大的地方,在现有的增值方式如国债、定期存款等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放宽在资本市场的投资比例,尽量使其稳步增值。(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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