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保险经济论文
气象指数保险是指一定的气候条件,通过对气象指数的精确分析,产生的农作物损害程度进行科学计算,最后量化转换为相应的指数,得出相应农作物的损益和产量,保险商业公司则以此为依据提供相应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根据投保合同就可以获得相应赔偿款项。气象指数保险作为新生产物,但是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以其自身具有易实施再保险、管理成本低、抑制逆向选择、降低道德风险等优点,受到极大关注。2014年底,在联合国粮食计划署、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推动和精心安排下,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在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陆续投入到市场运营中去,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该指数产品的收益良好。根据气象指数保险实施的目的和对象,可以分为有两种:一种以保障农民经济发展为目的,主要是通过消除阻碍农民在实际发展中遇到的灾害性损失,进而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单位的生产力。现阶段的主要同行做法是安排当地的农民百姓购买气象指数保单从而能够得到商业保险集团的贷款。包括:订单农业公司、非政府组织、微型贷款机构或者是小农户等。另一种气象指数保险的成本较高,以救济自然灾害为主要目的,相应的保障效益也较第一种更高,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拯救群众生命,维持基本群众的根本生计。
二、发展中国家实施气象指数保险计划的主要措施
(一)发展中国家实施气象指数保险计划的措施分类
1.重视组织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支持。气象指数保险计划在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提供的有力支持下使其在发展中国家得以顺利的开展。首先,大部分国家的气候数据和农业生产经营数据控制在政府手中,气象专家和农业专家大多数也都就职在政府等公共部门服务。气象观测站点的维护与建设大部分也是由政府等公共机构机构来完成。其次,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也是在政府等监管部门的规范下操作进行的,那么天气指数保险纳入政府政策支持范围。再者,天气指数保险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机构,需要财政、农业、气象、保险等多个部门的相互沟通、相互协调。
2.保险与信贷进一步融合。大部分情况下,固定资产缺乏的农民百姓在无法给抵押贷款人提供足够的担保时,是不能够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权利。通过将气象保险指数与贷款权利相融合的方式,有效的拓宽了气象指数保险的农业保险风险和市场销售渠道,极大的促进人们生产与生活的积极性,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有助于银行或者是信贷机构农业贷款债权的回收,即购买气象指数保险的客户有获取贷款的权利。
(二)发展中国家实施气象指数保险计划面临的困难
1.气象站数量匮乏。现阶段,发展中国家可以供科学研究的气象数据较为缺失,大部分气象站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数据检测标准。数据缺乏是制约发展中国家气象指数保险计划发展的主要障碍。
2.基差风险是气象指数保险面临的另一困难。基差风险作为一种余下的未保险损失,来自于保险原本要抵御的实际损失和依据指数的赔付额之间的不等值。由于气象指数保险的指数和损失之间没有十分紧密相连的相关性和联动性,投保人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损失,甚至有投保人蒙受了巨大的灾害损失之后,退保的行为时常发生,致使很多单位及个人的生产和生活积极性大大较低。
3.匮乏的销售渠道也是制约气象指数保险计划推广的挑战之一。由于气象指数保险的目标客户群体大多散落在农村和处于偏远地区,大多数情况之下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难以覆盖到此区域。现阶段同行的做法是,将试点地区的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伙伴的代理模式,即选择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或者信贷机构和拥有强大的社会关系作为气象指数保险的销售中介。
三、气象指数保险指数的发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先后经历了50年代的兴起和停办,80年代的恢复试办,90年代萎缩低迷和2010年后的迅速发展这四个具有显著特征的发展阶段。2010年后的中国农业保险在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政府引导等诸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被认为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新的里程碑,但是在发展过程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如损失处理繁琐、损失难于评估、风险难于测定、逆向选择管理问题以及道德风险管理问题等。
鉴于气象指数保险在埃塞俄比亚、马拉维、印度和墨西哥面临的困难和实施所采取的措施,我们得出,若要在我国大面积推广将气象指数保险应用于农业灾害管理还不具备一定的条件,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如协调相关部门间的关系、拓宽销售渠道、搜集与处理气象数据、建设气象观测点以及保护与研发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等。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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