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保险经济论文
新生代农民工是统筹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进程中形成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政府应该大力发展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尤其是要特别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1.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现状
1.1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概念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与90后中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这批人目前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约1个亿。新生代农民工年龄为18岁到25岁,“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整体较高;大多数人不再“亦工亦农”,而是纯粹从事二三产业;就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工作勤奋。
1.2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8月发布《2011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3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84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为41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6万人。虽然农民工参保人数有所增加,但相对于农民工总量只占16.38%,也就是说半数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
2.新生代农民工参保水平低的原因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以中青年为主,他们的养老问题在本阶段尚未显现,但如果在二元制户籍制度现象的继续作用下,等年老时他们只能依靠年轻时的非强制性存款或者老年时期辛苦的农业劳动来解决,并没有任何的制度去保障其老年生活,他们的养老难题将会在未来凸显出来。这样,不仅损害个人的老年生活,也影响了整个国家的安定与发展。
2.1制度设计不合理
现行养老保险在制度上的缺陷是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低参保率和高退保率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例如,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必须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是对于那些没有户籍制度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经常会频繁更换职业、并且间断的在不同地域之间流动,根本无法实现15年的参保年限。同时,参加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需要与其雇主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用人单位要与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很大一部分用人单位不与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2二元制户籍制度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缺乏信心
从心理因素看,由于二元制户籍制度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成本很高,例如其子女在流入地读书需要交纳“择校费”等费用的发生,另外,由于没有户籍制度的保障,他们对未来生活地点尚未确定,因此不愿从所得收入中支付相应的社保费用。
2.3制度约束性不足
2012年年底人社部公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加上此前颁布的跨地转移接续办法,使得当前的社会保险城乡、地区流动接续政策给了新生代农民工较大的自由选择权,但是也同时降低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率。
2.4养老保险的缴费率高
农民工进城,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以及提高生活质量。但是二元制的户籍制度导致这一群体无法取得与流入地居民同等的收入待遇与社会保障待遇。简言之,新生代农民工付出了与流入地居民同样甚至更多的劳动,却只得到了较少的回报与待遇。同时,养老保险属于一种长远投资,新生代农民工急需要解决的是近期生存问题。通常生存的需求大于对几十年后养老问题的担忧,所以迫使其放弃考虑养老保险,首先满足生存的需求。
2.5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
虽然中国新出台的“转移接续办法”考虑了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对于工作地转换频繁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有利于减轻他们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负担,为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国自由转移接续提供了实现的可能性,但该办法指导性强,具体实施和落实则比较困难。基金统筹层次低造成的地方保护主义使得没有户籍制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很难实现。
2.6政府忽视
虽然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对此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关注本地的经济增长,而忽视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果政府强制企业为新生代农民工缴费,会影响很多企业对本地的投资,这种狭隘的思想甚至会使有些地方政府将农民工不参保作为吸引投资的条件。
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权益,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因此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是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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