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政金融
第1篇:浅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和主要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有效防范经办风险,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贯彻执行、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等目标的实现,而采取的一系列控制措施、程序和方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等制度。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
社保基金安全关系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对社保基金安全一直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非常关注。随着社保基金规模逐步扩大,经办管理和基金运行风险也在逐年增加,社会保险在经办管理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虽然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职能部门也基本实施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仍有个别地区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理、管理混乱,造成经办管理漏洞百出,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致使社保基金和参保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足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科学设置业务经办岗位,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岗位必须分设,专职岗位不得兼职和包办,如社会保险稽核和审批岗位必须专职,绝对不可兼职和代办。要求建立岗位之间互相监督机制,使得岗位与岗位之间形成制约关系,一项业务必须经过审查、稽核、审批等一系列监督和监管流程后才能完结。所以说社会保险机构内部控制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合理地设置岗位和足够的人员配备,然而目前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设置混乱,一人包办多项业务,更有甚者一人同时兼任业务经办和稽核岗位,自己经办,稽核自己,岗位自相矛盾,其根本原因是人员配备不足。这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因此内部控制建设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与经办人员和参保单位之间的矛盾
当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发生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情况时,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并要求整改,这中间就产生的对立和冲突。通过梳理岗位关系,增加各岗位经办人员的相互理解和配合就显得非常必要。有些参保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会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上做文章,部分社会保险经办人员一直按照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就核定多少,造成了少征和漏征社会保险费,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四、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增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配备,定期进行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社会保險业务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充足的经办人员配备是内部控制建设最根本的保障。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的规范使用为重点内容,定期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强化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审核和风险意识,不断提高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和业务素质。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
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责任追究制,对经办过程中违规操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社保基金损失或参保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经办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使经办人员心中牢记内部控制风险的“红线”不能碰也碰不得,将经办风险、社保基金损失扼杀在“萌芽”中。
3.建全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和业务规范,使社会保险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经办流程,把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具体内容、运转步骤,逐环节地规定下来,形成一个操作流程,对每项具体工作,提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将内部控制机制融入到各项业务流程中,使得每个岗位既能独立操作,又能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每一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4.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通过数据模块合理设置实现业务经办内部控制
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在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的同时也保障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化,从源头上规范了经办管理过程,对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和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功能合理设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明确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使用权限,并建立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业务操作和数据操作所依据的有效凭证和必须履行的审批手续。
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互通互联,使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具有相互印证、相互监督和互相反馈的功能,如社会保险费在征收中通过业务经办系统开具的征收票据只有经过财务系统确认保险费到账后,才能记录参保人个人账户权益,这种确认模式能够有效避免社会保险费漏缴。
结束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可以有效规范经办机构经办活动的合法、合规和社会保险政策的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健康运行能够预防和纠正经办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错误,实现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为社会保险政策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为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编织了一张“安全网”,即树立了政府公信力,又切实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
作者:王伟刚
第2篇:提高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的途径探微
1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建立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而且它必将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壮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各级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收、支、管全过程中所形成,并被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记录能够准确反映一个参保对象从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到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间所能享受到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参保人数、参保单位不断上升。社会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社会保险业务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追溯、可修改,修改要保留改动轨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建立和规范保险业务档案。
2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水平差异,这就影响到了各地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配套设施建设程度不一。根据笔者对于部分地区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调研,发現部分发达省份由于经济基础雄厚,对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资金投入较大,建立了专业的档案管理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使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和利用。但是部分省份或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对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投入也比较少,因而这些档案没有得到很好地保存,这对提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是极其不利的。
(2)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某些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方便工作出发,采取由业务科室分散保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方式,造成了档案不能统一管理。在某些地方,档案工作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人员承担,由于缺乏专业培训,从而致使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环节不能系统衔接,造成档案管理的混乱。
(3)早期档案归档缺乏具体标准依据。为方便工作查阅需要,在政府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我们按险种及其业务的关联性,分别对各岗位形成的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了自行装订与整理,因缺乏具体的标准依据,整理的材料与现行的材料归档要求有一些出入,主要表现在归档材料整理方面,如排列顺序不一致、缺少案卷目录、备考表及顺序编号等,对确保档案的证实性、完整性以及按要求存档影响较大,在整理过程中是否仅编制备考表或复制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补充,使其较为符合规范和相关标准。
3提高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途径
(1)统一规范整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结合本所业务职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共分六类三十八项,以此规范全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保管、应用、查询服务工作。
(2)严把阅档关,档案入库后,阅档是不可避免的,如何阅档,我认为应坚持以下原则:⑴阅档应在全程电子监控下进行,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电子程序不可修改。⑵阅档应有专门的阅档室,阅档人必须在档案管理人的可视监控范围内借阅。⑶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外借应对档案借出前全部扫描,归还时逐一比对。⑷建立阅档登记制度,为有必要的人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专用章。
(3)严把销档关,档案不能只进不出,如果不能销毁再大的档案室也不能承受。依据档案法要求,档案保管分永久保管和一定年限保管,对永久保管的档案要定期检查和电子维护,对有保管年限的档案,在达到保管年限后进行销毁,销毁档案按销毁制度进行,依一定程序办理。
(4)健全机制,形成制度化管理。遵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机制,实现制度化管理。依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原则,建立分类制度:按照专业类别分为:业务档案、人事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等;按照载体形式分为:文字档案、电子档案、图片档案等。无论哪一类型的档案,都应当制定管理制度。例如,不同类型档案的归档制度、统计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查阅利用制度等,从而将不同类别和不同载体的档案在统一制度下进行统一管理。
(5)利用现代化科技,强化管理手段。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险事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社会保险的范围不断扩大,因而造成了保险档案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增加,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方法,将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相结合,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建设,更加快速有效地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6)加强学习,档案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树立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特别是应当组织建立多元化的学习机制,既要有业务学习,也要有文化学习。只有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档案管理能力。
总之建立开展并完善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恰逢其实,我们要在模范遵守档案法的基础上,制定和细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增强管理效率;提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者的从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利用现代化科技,强化管理手段等。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起来。
作者:程秀丽
第3篇:云社保对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的影响探究
信息化系统的构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促进作用,笔者将分别从:基于云社保下对社会保险产生的影响、云社保应用原则分析、促进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的对策分析,三个部分来阐述。
一、基于云社保下对社会保险产生的影响
云社保的建立不论是对个人或是对服务人员均产生了一定影响,首先,对于个人而言,社保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管理的规范性,为人们构建了快捷服务体系。经笔者研究,我国社保信息建设经历了许多阶段,从业务处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规范化、金保二期工程、公共服务多样化等,目前我国许多省市均建立了社保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其次,云社保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息管理安全力度,众所周知,社会保险档案与每个参保人员自身利益相关,一旦泄露便会影响到人们的工作生活,电子档案的建立则充分避免了这一问题,与纸质档案相比,其保存时间更长,不易丢失。
二、云社保应用原则分析
由于我国社保事业发展依然处于发展阶段,还未成熟,且社保信息系统也会随着社保政策的转变而创新。云社保具有储存周期长,信息量大等特点。但在实际应用中,应遵循相关原则,分别为:可靠性、安全性、实用性、开放性及拓展性。所谓实用性,实际上是指,采用成熟技术或是利用性能较高的产品,但在实际应用中应避免过于追求高性能导致系统处理缓慢的问题;可靠性原则能充分保障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面对各种不可预见事故,都能有效恢复;安全性原则是指,系统具备诸多安全措施,可以满足用户访问控制、身份鉴别等各项要求;开放性原则是指采用开放式系统体系结构,但在实际应用中应避免采取缺乏统一标准的相关技术及产品;可拓展性原则是指,系统在一定周期内,其数据会随着保险业务发展而增加,系统应用更加便捷、灵活。
三、促进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的对策分析
综上,笔者对云社保的应用原则进行了分析,为促进社保信息管理效率,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对策,笔者将从以下方面来阐述:
(一)增强领导意识
领导意识对于社保信息化管理而言起到至关重要的问题,据此为促进社保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有效提升,首先应增强领导意识,相关领导应审时度势,跟紧时代潮流,构建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将人员、文化、目标等因素融入其中。信息管理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变会对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影响,其影响不仅仅是好的,同时也会出现坏的,领导应意识到这一点,并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不盲信同时也不排斥。
(二)优化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信息系统的基本保证,因此,必须积极地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的对应机制,进而增加信息安全防范和控制,从而保证使用中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处于安全的环境中。通过建立一些的信息方位功能,不断强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使用安全性能,从而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的信息管理提供良好的保障。加强信息系统在应用中的安全與规范;加强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方面,还需要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在应用中不会被一些非法用户恶意地篡改,切实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安全使用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科学设计信息系统
在现代工作应用方面,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信息系统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在信息管理中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使得信息资料能够更加便捷、迅速的为用户的实际需求服务。然而在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中,就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科学的设计,真正为信息保护带来较大的帮助。在进行信息系统建立之初,设计人员需要研究以往系统中所出现问题,然后结合当时所采取的处理方法提取出有用点,为即将要设计系统提供良好技术指导。
四、结束语
云社保的有效运用是人们日益关心的重要问题,管理人员需要加快研究信息系统的良好管理方法,更好地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为人们提供更好地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服务。本文中所提出的几点改进策略供大家参考。
作者:郎安岭
第4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优化路径探析
引言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险金制度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但是,自从2013年我国人大会议通过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草案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险资金制度得到了飞速发展,并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仅是政府工作预算中的一部分,也是为社会保险的按时发放提供了重要的保证。由此可见,社会保险基金制度是否合理,不但关系到了政府的工作效率,更关系到了我国每一个参保公民的切身利益。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含义
所谓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得是国家以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对用行政手段筹集到的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支出安排的一种预算活动。它可以对社会保障基金数量的多少,以及该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仅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社会保障提供了基础。我国政府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预算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为基本原则。并且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进行有效管管理,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进而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合理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过于随意化,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政府在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应该对本地区上半年的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有所了解,并要对本地区的一些特殊经济因素,以及地域因素予以足够的考虑,不能盲目的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制定。另外,在编写的过程中还要对超出预案的情况进行考虑,并根据不同的超出范围,制定不同的预算标准。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一些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之间存在着不对等的情况,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计划性。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美國政府为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参考了以宪法为主的20余部法律。日本政府在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制定的过程中,为了保证这项制度的有效实施,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其中有些法律还是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进行的专业性立法。但是,从我们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立法工作还很不完善,现有的法律条文也是以“法律法规”以及“暂行条文”为主。不仅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而且在立法的层次以及立法的权威性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不仅如此,在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法规中,有些规定和条文还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性,这给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优化路径研究
(一)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保险事业和发展方向的重要保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在对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的有序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还可以使政府对该地区的财政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化的了解,进而制定出适合该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进行完善,也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政府在对进行相关预算时,不仅要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还要积极听取相关经济管理专家的意见,并对这些意见进行讨论。对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和实行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要进行及时的改正。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制定的过程中,政府还要勇于对一些错误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
(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建设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滞后性,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立法的滞后性造成的。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实施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从社会的反响上看,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由此可见,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建设,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政府应该提高关于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立法的等级,使其更加具有权威性。并且要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专业化的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为了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能够有序化进行,对社会保险保险基金的预算进行制度化建设无论是从微观上、还是从宏观上看都是很有必要的。此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优化路径进行探讨,还有助于规划政府行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并促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透明化建设,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优化路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优化路径进行研究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且动态化的过程,这还需要我国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作者:乔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