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政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6-0036-04
金融业“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按照“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国银行业将进入充满竞争、更为自由的经营发展新阶段。如何适应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并确保我国银行业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平稳过渡、稳健运行,成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历程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遵循了“先放开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顺序和“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的总体方向。从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到目前为止,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16年。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思路,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1996年6月1日, 人民银行决定取消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 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供求自主确定,成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起点。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2003年8月,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时,允许试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2倍以内浮动, 央行在推进国内贷款利率市场化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为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2004年10月29日, 人民银行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2007年1月9日,央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组织构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并正式运行,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和培育工作由此全面展开。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支持灾后重建,人民银行于当年10月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住房抵押贷款的自主定价权, 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 不过从2008年9月15日爆发国际金融危机的将近4年时间里,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步伐出现停滞的现状。2012年6月8日、7月6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央行两次降息, 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这是我国发出的全面利率市场化的信号, 是两次具有历史意义的调整。2012年6月8日央行利率市场化信号发出的同一天, 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并明确提出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在完成6年过渡期后,在2018年资本管理能力会整体达到或高于国际同业的水平,这将为利率完全市场化奠定良好的商业银行微观经营基础。此外,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这些都意味着经过“十二五”的“明显进展”到“十三五”中期,我国存贷款利率就应该实现全面市场化。
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银行业风险分析
2012年6月8日、7月6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央行两次降息、下调基准利率,在短期内看,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对各行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从长期看,我国明显加快了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随着实际利差的收窄,银行盈利水平将下滑,未来经营面临更多不确定性,银行体系面临的系统性风险逐步上升。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值得重点关注的风险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将导致大型银行机构经营风险上升
随着存贷款利率浮动空间的逐步扩大,商业银行以利差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的传统盈利模式将受到挑战。
一是从经营模式看,大型银行机构长期以来奉行以存贷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和规模扩张导向的发展模式,利率市场化将使其面临运营成本上升、存贷利差收窄等困难局面。存款利率上浮,贷款议价能力减弱,双向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与此同时不少客户提出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和贷款利率下浮到底的需求,迫于竞争压力,部分商业银行可能会更多地使用价格竞争手段,甚至不排除采取非理性竞争手段。此外,在实际运作中,还要兼顾考虑资金成本、存贷款费用、贷款目标收益率、所投资企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同业竞争情况等,这都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存贷款经营的难度和相关费用的支出。
二是从资产负债结构看,目前大型银行机构资产负债构成以存贷款为主,且期限错配情况较为严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其面临的利率风险将明显放大。
三是从分支机构状况看,大型银行机构在全国各地拥有众多分支机构,不同地区分支机构的发展差异较大,利率市场化导致的竞争加剧可能使部分经营绩效较低、管理能力较差的分支机构陷入经营和流动性困难,增加总行的救助成本。
在未来的经济下行周期, 以上经营困难和问题可能逐步累积并演变为经营危机,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源头。
(二)将导致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加剧
目前,我国有近3600家银行机构,除少数大型银行外, 绝大多数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同样面临经营模式粗放、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等问题,因此也不得不面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各种冲击。
一是从存款方面看,行际间可能出现存款“搬家”。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拥有更灵活的定价权,在争夺存款客户中具有一定优势,致使局部出现存款“搬家”现象。
二是从贷款方面看, 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开始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 发展高风险业务或向客户提供风险较大的贷款等。 如发放国家调控政策限制的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房地产行业贷款以及保持较高议价能力的小微企业贷款等。
三是从抗风险能力看, 不少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公司治理、内控和风险管理较为薄弱, 资产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较差, 难以应付利率频繁波动带来的各类经营风险,加上部分机构“历史包袱重,在组建时普遍存在资本注入和不良资产处置的不真实性, 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弱。 利率市场化可能导致这样一批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经营风险集中爆发, 并迅速陷入经营困境,进而通过信心危机、
资金清算等渠道将风险和危机传染至本地其他银行机构, 最终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增加了银行业风险管控难度
利率管制放松后, 商业银行将面临存贷款利率结构不匹配、利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营成本上升、经营风险加大等一系列问题,一些竞争能力不足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可能面临逐步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一是产品定价难度加大。 随着利率浮动范围加大, 竞争格局将由原来的非价格竞争逐步转变为直接价格竞争。商业银行将被迫根据市场定位、资金成本、竞争策略、客户价值、风险程度和目标利润等逐步实施自主定价, 定价能力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竞争力强弱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二是风险管控要求提高。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然而部分商业银行并未做好应对利率市场化竞争的准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和手段依然欠缺,风险控制技术、工具等依然不足。此外,利率市场化将改变银行业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业务运营模式,迫切要求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丰富和扩充产品种类,尤其是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品种,增加高议价能力的信贷产品等。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和IT系统提供支撑。但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保障明显不足。
(四)会加快外部风险向银行的传递速度
一是跨行业风险传染。利率市场化之后,由于失去垄断性利差的保护,存贷业务不再是利润丰厚的领域,为谋求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我国银行业将加快向以非利息收入为导向的综合化经营战略转型。而综合化经营战略的推进,必将打通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的联系,使利率市场化对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的影响能够更直接地传导至银行业,从而增加了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来源。
二是跨境风险传染。利率市场化以后,随着人民币利率的波动,本外币利差将出现更为频繁的波动,导致热钱跨境流动加剧并对国内利率波动推波助澜,将使我国银行业不得不面对更为复杂和难以预测的利率波动状况,进一步加大其利率管理和流动性管理难度。此外,我国的外资银行对境外资金依赖较大,本外币利差的频繁波动将使其资金管理面临更大困难,在本外币利差波幅较大的情况下,可能因资金头寸管理不当而出现流动性危机,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三、 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银行业风险防控的路径
利率市场化将改变我国金融市场的基础运行机制,使我国银行业未来经营面临更多不确定性,银行体系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可能上升,为此,商业银行应强化风险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因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各种风险;监管部门应抓紧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并充分运用相关政策工具来消除风险源头,阻隔风险传染。
(一)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的路径
1. 强化利率风险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提高对利率调整的敏感性,顺应利率市场化步伐,完善流动性管理。一是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加快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核心系统、存贷款产品定价等系统的建设、升级和完善;通过不断完善利率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健全利率风险内外部控制机制,提高利率风险应对能力。二是要逐步完善流动性覆盖率、 净稳定资金比例等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密切关注和监控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流动性风险特征的变化;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现金流量管理、新产品和新机构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机制,促进资金来源和运用多元化; 定期开展利率市场化对流动性影响的压力测试, 适度提高极端压力情况下的支付能力,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2.加快银行业务转型,防范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应加快推进业务转型步伐,优化存款客户结构,提高综合服务质量。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一方面,银行业机构要着力强化对客户结构的优化, 将更多资金投向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优质客户,提升产品议价竞争力,提高资产收益水平;另一方面要增加能源、消费、医疗健康等抗周期行业的信贷投入,减小因利率调整带来的收入波动。同时,银行要转变经营观念,加强金融产品的研发力度,通过发展代客理财等高附加值业务,发展投行等绿色中间业务、零售业务及个性化理财产品等,开拓新的利润增长来源,优化收入结构,夯实利润基础,实现收入多元化,淡化对传统存贷款业务的依赖,防范经营风险。
3. 建立科学定价机制,防范市场风险。为适应市场变化,商业银行应从自身的客户群体实际出发,根据同业竞争情况、市场竞争态势和客户合作关系,按照市场化、效益化、差别化、规范化的原则,探索建立反映市场营销、成本控制、效益核算、风险补偿等方面要求的存贷款定价机制。 一是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市场竞争不仅是“产品”的竞争,更是“服务”和综合实力的竞争。商业银行一方面必须对传统业务产品进行调整, 最大限度地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 另一方面必须真正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增强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转变发展观念,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以此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争取更大的生存及发展空间。 二是建立存贷款定价支持系统和市场风险控制机制。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存贷款利率的自主定价范围将不断扩大, 商业银行有必要立足自身情况,结合成本收益、风险覆盖等因素建立存贷款定价模型, 建立利率定价的快速应对支持系统,以快速应对市场变局,适时调整定价策略,增强市场竞争力,控制付息成本过快增长。同时,为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率风险上升,应加强市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建立市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有效保证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 培养和引进人才,防范利率风险。一方面,要主动学习先进的价格风险管理技术,通过引进高素质、有经验的利率风险管理人才,较快实现利率风险管理专业知识的传播和普及;另一方面,要立足本地市场,培养适应银行业机构自身文化特征的利率定价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实现专业核心人才培养的本土化和人才内部支持的可持续化。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强化宏观审慎监管的路径
1. 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治理机制。 鉴于在分
业监管体制下多个部门都负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因此为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促进金融稳定政策的一致性,建议我国参照欧盟做法,由央行和监管部门牵头组建跨部门的系统性风险监管委员会,专门负责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监测工作,并对系统性风险处置提出政策建议。通过该平台, 央行和监管部门可定期交换各自掌握的市场利率波动对银行体系的宏观、微观影响等信息和数据,共同分析、判断其中蕴含的风险性苗头,并从各自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分工出发提出维护银行业稳定的措施。
2. 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监管机制。 一是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立法工作,尽快明确对危机银行实施接管、重组、清算、破产等处置手段的具体操作程序,以及各职能部门在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二是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指引。参照国际经验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标准;严格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杠杆率、动态拨备、附加资本、逆周期资本和应急资本等指标参数;明确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标准、手段和程序。三是制定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预案。建立以本外币利差和跨境热钱流动为核心的监测体系,并进一步完善对跨境风险传染渠道的监测指标;针对跨境风险传染后的可能情形,建立相应的情景分析模型,并制定相应的早期预警和监管干预目标、流程、手段及协调沟通机制。
3. 建立健全银行综合化经营机制。 建议银监会协调“一行两会”,联合制定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试点管理办法。 一是对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定义和性质进行界定,同时明确银行控股公司的概念、设立条件和业务范围,并对其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审慎监管要求。 二是以业务和风险为导向完善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监管制度, 分别就综合化经营业务的准入、 监管和风险处置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三是严格综合化经营业务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建立风险评估制度, 对跨市场业务运作和风险状况实施定期评估, 对达不到风险管控要求的业务应实施退出,努力避免跨业风险传染。
4. 建立健全银行外部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于跨市场业务申请,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更严格的风险评估制度, 确保有关银行机构具备有效的防火墙措施和风险承受能力; 同时对新业务运作情况实施后评估, 对达不到风险管控要求的业务应实施退出。二是健全跨境风险监测体系。建立以本外币利差和跨境热钱流动为核心的监测体系, 并加大对跨境风险传染渠道的监测力度, 进一步完善以跨境同业往来、 境内资产保护为核心的监测指标体系。三是健全跨境风险应对预案。针对跨境风险传染后银行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状况, 建立相应的情景分析模型, 并根据相关情景假设制定早期预警和监管干预的目标、流程、手段及沟通协调机制。四是强化并表监管。应适当提高对银行集团的资本充足率、大额风险暴露、 内部交易等方面的并表审慎监管标准, 以适应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金融市场整体风险上升趋势;同时加大对银行集团市场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风险以及相应风险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不断改进风险控制和隔离措施。五是加强监管合作。 各监管部门应定期交换本行业的跨业经营状况、相关风险影响等信息和数据,并针对其中的风险苗头联合制定跨业风险防控措施。
5. 建立健全存款保险法律机制。 无论是为了防范国际金融危机向国内传导, 还是为了配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 目前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正当其时。一是按照国际惯例,应尽快完成存款保险立法, 为制定存款保险制度提供基础和法律保障。二是参照日本等国家经验,规定存款保险机构不仅可以对存款人限额内的存款进行支付、 对危机银行实施直接救助, 也可以对救助危机银行的银行提供资金援助。三是在具体政策安排上,可以采取强制性和限额保险的办法, 以尽量减少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另外,由于存款保险制度有大银行补贴小银行的嫌疑, 可按照银行的风险程度来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四是密切跟踪分析利率市场化对中小银行机构流动性的影响,并协调央行等部门制定流动性危机应对预案,对因利率频繁波动导致存款大幅流失、清偿困难、挤兑等严重情形的中小银行机构实施救助,以阻止风险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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