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政金融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弥补了地方政府财政不足,为地方经济发展、基础建设、拉动内需的提供强大助力。但近几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快速,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隐患日渐暴露,威胁我国经济发展。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已经成为学界及实务界共同关心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将结合本人在易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的具体工作,探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分析风险诱因与防范措施,将为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及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对融资平台风险的防范意识及进行风险防范提供决策参考。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率过高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有政府的信用担保,银行青睐于给政府性项目放贷,又加上政府与银行间的亲密关系,这便出现了“不管平台公司财务情况怎样只要想要贷款便有贷款,银行敢放贷平台公司就敢借贷”的局面,这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急剧膨胀,资产负债率普遍过高,某些地方融资平台甚至达到200%。资产负债率过高。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威胁银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投资项目很大一部分是一些社会公共产品项目,公益性项目是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设施,对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公共产品拥有一资金投入大、二投资回收期长、三利润低等性质决定了公益性项目难以靠自身的收益来偿还债务,这也加剧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偿债压力。加上地方政府追求短期的GDP增长获取政治绩效,不管投资项目是否可行乱上项目,这导致了融资平台的收益率普遍较低,平台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假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速减缓,拿不出足够的资金进行救助,则平台公司向银行的贷款将成为银行的不良资产,再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多为中长期贷款,使得银行贷款结构失衡,我国商业银行在逐步遵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潜在信用危机和流动性风险将加大。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担保不合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界限模糊,经常出现政府“越界”的行为。这不仅导致了市场混乱降低经济效率,也导致了融资平台规模的剧增。这种失效的市场经济会导致过度投资甚至无效投资进而影响到融资平台的质量,加大了其风险引发危机。
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贷款担保模式以地方政府承诺和地方政府权力抵押为主。第一种模式以政府财政兜底,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为担保人进行担保。地方政府的这种承诺担保模式违背了《担保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银行之间的协议不在法律范畴之内,出现经济纠纷时,银行利益很难受法律保护。第二种担保模式是地方政府将土地转让收益权进行质押获取贷款,然而土地转让收益权只是一种可能的债权,不符合《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标的必须具有确定性的要求。所以一旦该质押标的缺失,融资平台又不能按期还贷,银行的贷款便出现了“担保真空”给银行带来了风险性。
二、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方法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对于国家经济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构成威胁。针对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存在的潜在风险,分析其诱因,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完善建议:
(一)发展地方政府债券,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在商业银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过高,一方面让融资活动承担了较高的费用,另一方面加重了原本收益不高的融资平台偿还银行本息的困难。平台公司为了弥补资金流不足往往是借钱还债补窟窿的现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加重了融资平台的风险。
就目前来讲,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方式过于单一,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贷款,据统计接近90%的融资额是来自商业银行贷款。而“自行发行”地方债券有较多的限制。首先,发行额度必须国务院批准而地方政府没有决定权;其次,还本付息由财政部代办,中央政府隐形成为“担保人”;最后,就目前而言地方债券发行规模还很小,并不能满足地方政府的建设需求,其在市场的流通性也远远低于国债。所以若要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得把当前的“自行发行”升级为“自主发行”。
(二)加强风险控制、信用评级体制建设,完善信息披露体制
首先把风险遏制在最初端,离不开融资平台自身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风险预警系统的运行机制一般是根据预警对象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再经过信息收集得到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值,依据预警模型计算风险值,最后与风险预警线比较并评价其风险状态。可见构建完善的融资平台自身风险预警系统首先要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是预警模型的选择,再者是预警线的划定。同时,危机管理小组需要配备专业的危机管理人才,危机的处理关键在于人才,危机处理人才既要拥有全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危机处理经验。
中央政府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一套信用评级制度,及时的披露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等级,不仅给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参考依据,也有助于防范融资平台的风险积累而稳定整个中国资本市场。中央政府应成立专门评级机构,并赋予相应责权强制要求地方政府披露有关融资平台相关信息,以防地方政府隐瞒有关信息。另外还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地方债务信息披露系统,将地方债务和平台公司的有关财务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使得我国地方政府信息更加透明化。
(三)完善监控融资平台法律法规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其行为。融资平台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没有跟进,导致了政府与融资平台的关系模糊、各种权责界定不清、融资平台信息披露不透明。融资平台运营过程中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其行为;在风险监控过程中没有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等等这些都造成了现在融资平台的不规范化发展以致出现了各种问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其行为,例如平台公司的资金投向、债务规模及管理是否符
合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再者,对于没有收益和收益不高的公益性项目,应该制定相关法规规定其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规定地方政府经常性开支中按一定比例用于平台公司偿本付息,以此防止融资平台的风险积累。其中引起重视的是,平台公司资金去向的管理,往往有许多地方政府借助平台项目融资,将所融资金用于其他项目,这种挪用资金的现象在地方非常常见,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杜绝此类现象,对受贿及挪用资金的政府官员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融资平台自身企业化建设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两者各尽其责共同维持经济的有序进行,当市场失灵时需要政府的介入进行经济干预使经济朝着有利的方向进展,但市场处于平稳状态时政府不能过多进行干预,得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效率。两者在适用空间上也有差别,像某些公共产品行业政府部门得充分发挥干预职能,确保公共产品服务的正常供应。而因为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并且一直是在政府的“关怀”下发展壮大,其没有现代企业的规范制度,导致管理水平落后,离现代企业差距较大。防范融资平台风险首先得从加强自身企业制度建设着手。之所以要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是因为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只有完善的企业制度才能形成高效的管理。企业制度能够起到消减此类现象的作用,让管理者在制度规定下行使其职权,使企业在规范化的环境下运行,通过确定规范的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能为企业提升管理效率。
三、结束语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解决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不足,支持地方建设的积极意义。对扩大国家内需,保持经济增长意义非凡。然而,短时期的高速增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存在诸多问题,存在着高风险隐患,规制地方融资平台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的问题及风险防范,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各层级、各部门,通过不同层面制度的完善规制方能促进地方融资平台的良性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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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修华,刘灿,金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测算与规范发展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1(03).
[3]陈少强,吴育新,马忠华.理性看待地方融资平台建设[J].中国发展观察.2010(06).
作者简介:李秀华(1980-),女,云南易门人,就职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