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工业经济
2009年,内蒙古煤炭生产总量达到了6.05亿吨,同比增长22.79%,超过山西省成为全国产煤第一大省。同时,内蒙古依靠煤炭经济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推动全区经济增速连续八年位居全国首位。内蒙古多个地区依靠煤炭经济实现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由煤炭工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如环境的破坏污染,煤炭收益分配的不均,以及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本文就针对当前内蒙古煤炭工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内蒙古煤炭工业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炭产品结构不合理,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
虽然内蒙古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但长期形成的以自然资源开发为先导,以原料输出为依托,附加值较低、经济效益较低的煤炭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严重制约了内蒙古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内蒙古当前煤炭生产主要以原煤为主,这种固有习惯的传统生产方式使得原煤深加工能力严重不足,全区煤炭工业产品在高新技术方向的发展能力有限,使得煤炭产品的附加值较低。2009年,全区加大了对煤炭深加工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批煤制油项目加快了研发部署和生产,但就总体水平来看,煤炭深加工的量不足原煤总产量的3%。
(二)煤炭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加剧
根据调查,当前全区经济在享受煤炭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收益的同时,煤炭开采对全区环境的破坏也进一步加剧。统计显示,因开凿和采煤产生的废石和煤矸石量与原煤产量的比例接近于1:1,其中原煤产量与煤矸石的比例接近为1:0.2~0.3。当前内蒙古煤炭产量的逐年快速增长,因此,每年排弃的固体废弃物也在大量增加,预计每年将达到6吨以上。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对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对本已脆弱的草原生态环境更是致命的威胁。但从煤炭工业对环境的补偿力度方面看,开采原煤同时对环境的补偿费用却很少。根据对相关资料显示,内蒙古2009年煤炭价格中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税、在煤炭价格中仅为25元/吨左右,不到其煤炭销售价格的5%。
(三)煤炭收益分配不公问题突出
煤炭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收益分配不公等问题。以内蒙古重点煤炭生产地区鄂尔多斯市为例,部分地区发现煤炭后,开采企业或投资人以近百万元/亩地的高价征集相关土地的使用权,使部分人一夜暴富,但没有被征集土地的居民群众生活依然较为贫穷。同时煤炭开采后,真正受益的是与之相关的煤炭生产企业和个人,而开采后所遗留的环境等问题则由周围居民来承受,煤炭经济中存在着严重的收益分配不公问题。
(四)煤炭开采中资源浪费严重
据测算,内蒙古每开采1吨煤就要消耗2.5吨的煤炭资源,同时约损耗与煤炭资源共生、伴生的铝矾土、硫铁矿、高岭土、耐火粘土等矿产资源达8吨,损耗水资源2.4吨。但在以经济发展为各地区基本要务的思想下,这种资源浪费并没有引起各地区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煤炭开采所引起的资源浪费现象依然严重。同时,这种对资源的过度开采,也使得今后由煤炭生产所引起的环境补偿费用逐步增加,今后全区仅矿区塌陷治理费以及植被再生费就需要上百亿。
(五)央企煤炭生产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下降
作为最先对内蒙古煤炭资源进行大规模勘探和生产的中央煤炭生产企业,拥有着专属的煤炭运输线路和较为丰富的可供开采煤炭资源。根据调查,央企煤炭生产企业2009年在内蒙古生产的原煤占到了全区原煤总量的一半以上,实现煤炭收入上千亿元。但由于历史原因,央企煤炭生产企业将收入中的所得税部分(所得税率现为25%)划归中央财政,而留给地方财政的仅为增值税部分(增值税率已上调至17%)所得收入,中央和地方收益相差了近30%多,央企对内蒙古地区经济的贡献度较低。
二、政策建议
(一)改善资源管理政策,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
内蒙古煤炭资源现行的有偿使用制度,是通过征收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现的。但是这两种形式是以煤炭产量或销售收入为征收基础,不能真实反映资源本身的价值,没有体现出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和资源有偿使用的全部内涵,不利于提高资源回收率,也不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要实现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善当前的煤炭资源管理政策。对煤炭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以合理的资源价值为基础,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既保护资源又发展生产的目的。同时,要继续加强煤炭工业深加工能力,增加煤炭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价值,促进全区煤炭工业的整体效益的提升。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加快煤矿技术改造和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水平和质量信誉等方面品牌资源积累。并且要加快实施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战略,抓紧发展一批大型煤炭洗选加工转化项目,扶持水煤浆、“煤制油”工程项目建设,扩大原煤入洗比重和炼钢喷吹煤生产规模,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同时加快非煤产品项目建设,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加大水煤浆生产规模,合理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调整煤炭输出产品结构,提高其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内蒙古煤炭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加大煤炭企业对资源补偿力度
要适当提高煤炭开采和生产企业对资源和环境补偿力度,增加煤炭企业各种税费。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煤炭开采生态监测管理体制。解决各地区乡镇、个体煤矿只管挖煤赚钱,却在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长期欠账问题。有专家估计,全国仅治理采矿区一项就需要投入上千亿元。因此政府在加大审查的行政执法力度,对煤炭生产企业或个人进行的煤炭开采与生产活动进行一个有效的环境生态评审并建立相关的职能部门来规范煤炭开采中所引起的各种问题。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推行煤焦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注重提高资源开采水平和洗选效率,以传统矿区节能降耗、废弃物利用和新建矿区原煤高效开采、洗精煤外销、中煤及其他劣质煤发电、矿井水及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粉煤灰及煤矸石合理开发的煤炭矿区资源高效循环产业链.减少废弃物排放和环境污染。并促进煤炭资源效率的提高。
(五)加强对煤炭工业的节能改造,促进节能减排
要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炭生产资源回收率。按照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坚持开办煤矿标准,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加快采煤改革的步伐,推广采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应用范围。
(六)促进本地煤炭生产企业发展,加强相关煤炭生产企业责任
中央煤炭生产企业其对煤炭价格制定具有较高的话语权,而其他各地区国有或私营煤炭生产企业对煤炭价格的制定一般依据央企煤炭企业所定价格定价,不公平的竞争,造成了煤炭市场竞争机制的缺失,不利于煤炭生产企业间的正当竞争。应尽快依托本地区自身优势,积极促进本地区煤炭生产企业发展,同时,制定相关规定加强中央煤炭企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发挥中央企业带头作用,并建立一种有效的补偿机制,对中央煤炭企业所得收益中,除支持了中央财政外,同时也应加大对其地方或省(市)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作者:王庆年 来源:华北金融 201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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