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关键词:营运车辆 gps 行驶记录仪 现状 经验
论文摘要:对营运车辆应用gps和行驶记录仪的现状与经验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1云贵川安装使用gps和行驶记录仪的基本情况
1.1云南省gps的推广应用情况
2005年8月云南省 交通 厅决定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一危”车辆上安装gps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目前,全省在15477辆营运车辆上安装使用了gps动态汽车行驶记录仪,其中营运客车13170辆,危险品运输车辆1889辆,建成省、市(州)、 企业 三级gps监控管理平台498个。同时,制定了《云南道路运输gps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试行)》、《云南省道路运输gps系统安装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云南道路运输gps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还通过地方立法出台了《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安全使用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作了规定。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在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方面初显成效,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由2006年的10起下降到2007年的2起。
在2007年的审验工作中,云南省要求全省高快客车、 旅游 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安装gps,否则不予年度审验和换发新证。2008年年底前,全省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重型载货汽车必须安装gps,否则不准上路行驶。
1.2贵州省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推广应用情况
2003年,贵州省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对搞好道路如}安全工作,利用利技手段,推广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提出了要求,并专门下达文件部署了这项工作,具体规定了各种车辆安装时限,特别要求对超长途(800km)行驶客车,必须在2004年安装完毕。对未按规定范围和时限内安装的车辆,公安部门一律不予年审。目前,全省已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辆17228辆,占应安装车辆的90%以上,其中长途客运车辆已全部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贵州推广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对道路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和制止长途客货运输车辆违法超速行驶发挥了积极作用,因超速行驶发生的客货运车辆特大事故大为减少,2006年1-11月份,贵州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比,少死亡姗余人,这当中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和推广对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和客运企业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驾驶人员违法记录,及时处理、预防事故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3四川省gps动态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推广应用情况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04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8号)文,提出把推广应用工作作为社会公共安全工程和“科技兴安”的重要工作,加大投人、加快建设,明确要求从事超长、高速公路、旅游以及200km、核载人数35人以上的客运车辆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使用gps动态汽车行驶记录仪。在推广过程中,四川省交通厅和厅运管局制定了配套激励政策,一是对市、州运管处二级平台给予资金补助;二是对按要求安装使用gps的车辆按每车500元给予补助;三是对安装带摄像功能的超长客运车辆再给予每车1000元的补助。目前,全省已补助到位资金909.3万元。目前,共投人资金7500余万元,其中省交通厅补助资金1000万元。
截至2007年底,全省有近1.8万辆营运车辆、6000辆出租车安装使用了gps动态汽车行驶记录仪,其中营运客车1.1万辆,危险品货运车辆5000辆,其他货运车辆1000辆,安装带摄像功能的客运车辆1700辆,建立省、市(州)、企业(含客运站)三级gps监控管理平台720个,40个一级客运站建立了gps监控管理平台。近两年,四川省因车辆超速、超载和驾驶员疲劳驾驶所引发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由2004年的7起下降到2005年的2起、2006年的3起。
2云贵川三省推广应用gps和行驶记录仪的经验
云南、贵州、四川等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规、标准和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三省都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工作。对于监控管理平台的运行,各地积极利用卫星等高科技设备进行gps定位和数据的接收与传递,建立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企业信息管理数据库,对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的车辆实施了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总结 各地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2.1政府高度重视
目前,大部分省区市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把gps,汽车行驶记录仪推广应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同时明确规定了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gps,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实行综合监督,推动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交通部门负责gps、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及监控的源头管理。公安部门在此基础上进行过程监管。信息产业部门负责把好产品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人。
2.2制定法规和政策,依法推动,积极引导
一是为使推广应用工作有法可依,各地区加快了对安装和使用gps,汽车行驶记录仪的立法进程。依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 交通 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制定下发了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对gps,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提供了有力的 法律 保障。如2006年5月26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营运性质的客运车辆、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和使用具有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功能的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营运性质的客运车辆、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安装和使用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的公布实施,对gps,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二是为鼓励加快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推广应用工作,一些省市制定了激励政策,引导运输 企业 安装使用gps。如四川等地按照安装数量向企业下拨补贴经费。同时,交通部门将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作为运输企业运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制定行业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如云南省下发了《云南道路运输gps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试行)》和《云南省道路运输gps系统安装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
2.3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共同推动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协力实施推广应用工作。如贵州省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办公室,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作用。
2.4大力宣传,引导企业自觉应用
云南、贵州、四川等地通过大力宜传安装gps,汽车行驶记录仪对提高运输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的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应用。一是由组织召开运输车辆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推广应用会,向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介绍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作用,宣传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对提高企业的运营管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意义;二是树立企业典型,突出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管理和预防事故的作用。通过大力的宣传,逐步实现了运输企业由“要我安装”到“我要安装”的转变。
3目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国各地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但从整体来看,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应用还属于起步阶段,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
(1)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推广应用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虽然对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作了规定,但是,目前国家还缺少对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方面的配套管理法规,对未安装和安装后不能保持其技术状况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应该如何处罚,缺少法律依据。特别是gps的安装,目前除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有法规依据必须安装外,其他车辆尚没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安装gps。
(2)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认识有待进一步统一。一些地区在推广应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过程中,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对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安装认识还不一致,如要不要强制安装,在什么范围的车辆上安装,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还是安装gps,安装什么型号的产品等问题有一些不同看法。
(3)相关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待提高和提升。(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gb/t190562003)没有规范各类开关量的数据格式,缺乏统一的产品生产、应用、管理标准,目前存在各产品之间的接口互相不兼容,软件不通用,而且产品扩展、升级能力差,企业、监管部门数据采集困难;记录仪的安装维修校准体系没有有效建立,其数据可靠性不能够保证;产品质量不高,故障率高、售后服务不能及时保证,服务网点、人力与资源缺乏等问题突出。有的企业车辆虽安装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但有些企业只是把它作为应付检查,而没有通过真正应用,真正起到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目的。
(4)运输企业对应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目前,由于法规、技术等多等方面因素,一些企业对在安装应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还在观望;一些企业担心投人与产出不配套,不愿投人;部分驾驶员特别是挂靠车主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汽车行驶记录仪只是用来监视自己的一个 电子 产品,而没有认识到对其自身生命安全的保障作用,驾驶员人为破坏仪器的情况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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