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审计
摘 要:市场化的改革是我国会计改革的内在动力,而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直接启动了会计制度改革。市场化改革、引进外资、证券市场的建立,是推动我国会计变革的主要力量。虽然我国研究有关会计信息的文献很多,但多数研究主要集中在会计的角度,很少有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来探讨会计信息问题。因此,本文提出政府治理会计信息市场的基本思路及应遵循的原则,来构建我国会计信息市场有效运行的初步框架。
关键词:会计信息;政府监管;市场
会计信息市场机制实质上是会计信息市场中各个要素变量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会计信息市场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或者说是,在约束条件下的“条件极值问题”。实现这一目标其实也是政府的愿望。但是由于新要素—政府的加入会使原有的函数关系及相关的约束条件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我们在承认政府监管合理性之后,必须重新界定约束条件,即界定我国政府监管会计信息市场的范围。对此,我们认为,一是政府监管要严格限制在会计信息市场失灵领域;二是政府监管要能够修补会计信息市场的缺陷;三是政府监管同样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四是政府应注意政策的时滞问题。
一、政府监管应严格限制在市场失灵领域
一般地说,会计信息市场失灵有两类:第一类是指会计信息市场自身的缺陷,主要是指由于会计产品的“外部性”引致的市场失灵,如会计信息失真;第二类是指政府监管过多或不适当而造成的政府失灵,如会计师事务所的挂靠制度(现己纠正)。从本质上说,政府监管主要是针对由于会计产品的“外部性”所引致的市场失灵。经济学的研究表明,有些外在性是可以内在化的,有一些则难以内在化。可以内在化的,则通过市场信号或利益信号由市场自行解决;难以内在化的,则只能由政府依据社会偏好集中解决。会计报告的“外部性”就属于后者,因为无法通过“内在化”方式解决。
二、政府监管应限于能够修补的会计信息市场缺陷
政府监管应严格限制在会计信息市场出现缺陷的活动领域。但仅此还不足以界定政府监管的合适范围,必须进一步回答以下问题:会计信息市场的缺陷是否能够由政府修补?所有的市场缺陷政府都能修补吗?人们似乎有一种错觉:政府能够修补所有的市场缺陷。一旦发现市场缺陷,马上就想到要设立一个相应的政府机构,颁布一条行政命令,实施一项管制措施,而不去分析一下这些行政行为能不能,或在多大程度上奏效。结果有些行政监管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使问题更加恶化。实践证明对于某些市场缺陷,政府确实能够有效地修补,而对另一些缺陷政府确实无能为力,如果勉强修补就会造成政府失灵,政府失灵的后果往往比市场失灵的后果更加严重。政府监管只能限于那些能够修补的市场缺陷。对于无力修补的市场缺陷,与其硬性干预,还不如顺其自然。对此,使我们想到了现代货币主义的代表人弗里德曼教授讲的一个故事。以房租控制为例:为了保证穷人有房子住,政府往往拟订房租控制计划。但房租计划往往会破坏房产市场的供求机制。一方面,低房租鼓励有房可住的人租住更多的居住空间;另一方面,低房租作为一种负刺激使房地产商把自己的资源转移到非控制行业,住房供应量减少。结果,房租控制计划在供求两方面都造成了不利于穷人的影响,穷人的住房依旧得不到解决。
三、政府监管行为要遵循成本一效益原则
政府监管只限于有能力修补的市场缺陷,仍然不能最后界定政府活动范围,还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对于每一个政府能够修补的会计信息市场缺陷,政府都应该去修补吗?人们往往容易看到政府监管的好处或效益,但忽视了政府监管的代价或成本支出。实行政府管制的政府,总是面临一个信息不完全的问题。为了获得信息,实施管制,就要成立各种专门的管制机构,维持这些机构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从社会的角度看就是一种成本,即“管制的成本”。为实施管制而必须支付的成本往往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额。所以政府监管只有当其效益超过成本时,才算是经济合理的。如果某项政府监管增进的资源配置效益为too,而为此却要付出tto的资源成本,一个理性的政府就不会去实施这项监管。事实上,往往是高额管制成本阻碍着政府管制的有效实施。
因此,在考虑是否实施某项政府监管时,首先要做成本效益分析,这是所有经济活动中通行的准则。与其它要素投入的效益不同,政府监管的效益是很难用货币精确测度的。因为它是通过改善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体现出来的。正因为这一特点,人们往往夸大了政府监管的效益,形成对政府监管的渴求。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试图使用其他手段来间接计量。
四、政府监管应缩短时滞效应
政府进行管制时,面临着一个信息不完全的问题,而经济过程确是瞬息万变的,管制者很难跟得上现实的变化,这表现在;(1)当需要实施管制时,政府往往不能及时行动,从问题发生,到调查、审理直到做出决策,整个程序也许需要几年时间,等到管制的决定做出,市场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了。(2)当一项管制措施被实践证明是错的或过时的时候,政府又往往不能及时加以停止;纠正一项错误政策所需的时间往往与当初制定它的时间一样长。这些都是政府在决策时不可不考虑的。
五、小结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会计信息的外部性和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会计信息市场的失灵。本文界定我国政府监管会计信息市场的范围:一是政府监管要严格限制在会计信息市场失灵领域;二是政府监管要能够修补会计信息市场的缺陷;三是政府监管同样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四是政府应注意政策的时滞问题。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管机制是制止和防范会计信息失灵的根本保证。通过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强化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形成独立的外部审计监督体系,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会计信息市场。
参考文献:
【1】谢德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会计规则的合约安排,经济研究,2010.5
【2】薛云奎著,会计大趋势——一种系统的分析方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11版第4-26页
【3】约瑟·利维特,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重要性,Accounting Horizon,2008年3月第12卷第1期
【4】焦丹,会计信息市场政府监管问题的研究,现代商业,2009年2期
【5】颜剩,勇吴彧,论适当政府监管下的企业会计信息市场化,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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