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审计
摘 要:当前,施工企业在抓工程质量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为全面精细化管理提供会计信息基础。基于此,本文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改进策略。
关键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改进
建筑施工行业由于时间跨度长、资金规模大、项目核算内容多等独有特点,导致与一般企业会计核算有较大区别。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取消了原有行业会计准则条块分割的局面,统一行业会计核算的规定,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由于规定过于宽泛,致使施工企业会计的核算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本文结合实践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改进思考。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成本会计核算不够准确
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的流动性强、施工周期长以及施工生产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的特点,导致成本核算难度大,虽然施工企业都制定了各项定额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超定额以及临时改变定额情况比较多,导致成本核算的原始单据改动大,造成了会计数据的精确性不高,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其次,施工企业的间接成本与费用之间的界限模糊,导致企业在间接成本与费用分摊上面临客观上不准确或主观上随意分摊现象发生,使得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面临挑战。再次,施工企业的经营者对成本核算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会计核算的对象主要为资金的动态,只要收入能弥补开支,获得一定的利润就可以了,而忽视了成本会计核算工作,会计部门无法掌握和记录真实的成本信息,对企业管理者的决策将产生不利影响。
2、收入确认不严格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要求
建造合同收入一般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施工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由于单项合同和合并合同存在一个收入划分问题,这就为施工企业进行收入调节提供了可能。同时,在《建造合同》会计准则中,强调完工进度计算确认,而完工进度不依赖于工程结算情况来确认建造合同收入,而是从项目本身进行估算,这样的规定往往难以准确把握,在实际会计核算工作中,由于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完工进度计算方法的理解偏差或者慑于计算过程的烦琐,导致会计人员经常采用了一些错误或变通的方式来计算确定完工进度,这样就容易导致收入会计计量不准确,影响了《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效果。
3、工程物资的会计核算与增值税法规定存在冲突
在具体的工作中,施工企业可能会对各类工程物资在不同项目之间转移,如果不在采用分帐核算的情况下,需要进行销售会计核算,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由此增加的增值税可以在本期抵减进项税额,如果施工企业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则只需进行工程物质划拨转移既可,借“工程物质—A项目部”、贷“工程物资—B项目部”。由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日期和收到日期存在时间差,在抵扣时间上存在差异。往往造成单位忽视了增值税的缴纳,在纳税稽核时会被税务部门按偷税处理。工程物资用于生产时,如形成固定资产,按增值税法规定进项税额不能转出;反之,进项税额就可转出并予以抵扣。在进行抵扣时要提供验证后的税票方可抵扣,否则,不允许转出抵扣。如此,则增加了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负担, 进而加大了企业的成本。
二、对改进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思考
1、加强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要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提高到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高度,并成为企业运营决策最重要的依据,要重视事前预算和事中核算以及事后分析,发挥会计核算的积极作用。其次,要加强施工现场数据的收集,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办法来适应施工企业流动性大且原始数据经常变动的特点,充分调动现场工程监理以及核算员的工作积极性。要重视施工材料物资的领、发管理和会计核算,避免事后会计核算造成与施工生产脱节现象,导致成本费用核算不实。再次,要严格地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结合施工企业特点分别设置核算对象,明确费用和间接成本的界限,防止主观上进行人为调节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2、准确进行收入的会计确认
一是要更新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通过人才激励计划或统一培训的方式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队伍素质,全面掌握新形式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特点,造就一支既精通会计知识又熟悉工程专业知识的会计人才队伍,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水平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准确进行合同收入以及工程进度的会计计量,在计量过程中要增强会计核算的可比性与连续性,对于会计估量方法一经采用,就不要轻易改变,如果改变,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详细的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三是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的基础,面对施工企业日益复杂的内外环境,企业需要不断的根据新情况来进行会计准则运用,准确把握《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不断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而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3、完善工程物资的涉税会计核算
增设计划采购用的“物资采购”账户,施工企业采购成本不含进项税额入帐。领用时,无论是施工企业是进行分帐核算还是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形式,都应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借“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科目。同时要注意区分不同的增值税税率,防止出现非主观因错误而导致“偷税”行为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便于在进项税转出时能进行一一对应,准确的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1]张艳.施工企业会计核算问题探析[J].中国商界,2010年第6期.
[2]张德芳.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常见问题[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年第8期.
[3]郑伟红. 新时期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研究[J].财经纵横,2010年第4期.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ngjilunwen/kjsj/250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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