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审计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之外。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 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 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一、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是新准则和制度的客观要求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一个预算单位为一个会计核算主体。同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全面性的要求,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通过基建会计并账,可以使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清晰明了,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是新准则和制度的客观要求。
二、财政改革为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奠定了基础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新增了“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入,事业单位收支实行“大收入、大支出”的管理,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已全面推广,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相互对应,为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部门决算体系的构建,可指导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的整合工作,目前比较成熟的部门决算已成功将基本建设资金和行政事业资金完全融合到一套报表中,能够完整、真实地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会计信息化的实施,能够满足资金管理的需求随着会计信息技术处理的现代化,使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其各项管理的要求,从同一套会计账簿中获取各种会计信息成为可能。将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已具备了充分的技术基础。
三、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并账的操作规程与方法
新制度对“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按月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未作规定,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也只对2012年12月31日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账业务作了具体说明。
按月并账,涉及基建账和事业账相关科目处理,情况较为复杂,很多事业单位在会计处理中存在疑惑,本文通过交通部门实例对基建按月并账业务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事业账: 假设2012年底××市公路处大中修项目基建账各科目余额如表1(明细科目名称前面标注横杠“——”)。
(一)若大中修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将基建账“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附竣工验收相关手续转入事业账的“固定资产”科目
借:固定资产——××资产 8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000
注:若大中修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不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则不并入事业账的“固定资产”科目不必做以上分录,在基建账核销项目相关的收支即可(如上例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8000 贷: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 8000)。
(二)将2012年底在建工程结转至事业账
(1)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本分录类似于事业单位验收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6000
——待摊投资 3000
——预付工程款 4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9400
(2)结转基建账“交付使用资产”及其对应收入科目以外的其他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支出(基建账2013年以前资金安排的支出) 8000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建工程——财政补助支出(注:假设此部分支出为2013年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
1400
银行存款——基建账户 1600
其他应收款——基建工程 1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基建拨款
(注:基建账2012年底的基建拨款2013年以后收到的基建项目拨款据实计入“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等科目) 6000
长期借款——基建工程 2000
应付账款——基建工程 2700
其他应付款——基建工程 1200
——基建工程留成收入 100
(三)2013年以后每月按照基建账各科目的借、贷方累计发生额按上述分录格式分别计入事业账的相关科目
假设2013年1月基建账收支情况如表3:
每月按照基建账的各科目情况填制上表作为并入事业账的依据,按照衔接年初余额时的分录格式录入事业账以保证事业账相关科目的余额与基建账保持一致。如本例作分录如下
(1)结转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00
——待摊投资 200
——预付工程款 1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800
(2)结转基建账“交付使用资产”及其对应收入科目以外的其他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科目: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建工程——财政补助支出 (注:假设此部分支出为2013年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 800
其他应收款——基建工程 300
其他应付款——基建工程 2
00
贷:银行存款——基建账户 400
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600
应付账款——基建工程 300
注:(1)本例为简化每月的并账分录按基建账一级科目累计发生额的借、贷方差额并入事业账。这种方法只保证了事业账与基建账对应科目的余额一致若主管部门要求两套账的明细科目和借贷发生额也要保持一致则按上表的明细科目和借、贷方发生额分别并入事业账即可。(2)基建账的交付使用资产已于年初并账时记入事业账的固定资产科目故上表“交付使用资产”和“基建拨款”8000万元的借、贷方发生额不必再记入事业账。(3)按照基建制度规定每年年初将“基建拨款——本年拨款”转入“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科目因年初并账时事业已记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基建拨款”故上表“基建拨款” 6000万元的借、贷方发生额不必再记入事业账。
(四)项目完工后事业账核销项目收支、在建工程等科目 假设部分在建工程完工时其他应付款为建设单位扣的质量保证金等留成收入200万元尚未安排基建账各科目的余额如表4:
基建工程并入事业账后对应的各科目如表5:
(五)事业账核销分录
(1)核销已完工项目的收支: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基建拨款
6000
财政补助收入——基建工程 5000
其他应收款——银行借款安排的基建工程建设缺(注:若按相关规定此资金缺口由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弥补则此“其他应收款”科目改为“事业基金”科目借方2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时借长期借款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2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工程2013年以前支出
8000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建工程——财政补助支出
5000
(2)核销在建工程的收支: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建工程 3600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建工程——财政补助支出
3600
(六)核销相关收支后基建账和事业账各科目余额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2012-02
-07。
[2]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2012-12
-19。
)选自《财会通讯》2014年第10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非本站写作,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将及时处理。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ngjilunwen/kjsj/252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