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审计
一、强化审计参谋职能,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要创新审计方式,促进政府决策的前瞻性。要把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持续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要紧紧瞄准这些重大战略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性作用,做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大力实施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监督的多维度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关口前移,主动作为,及时提出前瞻性的意见,做到审计监督成效的最大化。
二是要勇于担当建言,促进政府决策的针对性。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对此,各级审计机关不仅要立足基本职能,敢于碰硬发现问题,讲真话说实话,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着眼源头机制,通过解剖麻雀、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着力从制度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做到治标又治本。
三是要狠抓审计整改,提高政府决策的实效性。国务院意见对审计整改从“一把手责任”、考核奖惩、社会公告和跟踪督查,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审计机关督促被审计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切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审计机关要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促进审计整改落实,积极提供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方面线索,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乱纪案件,把审计成果转化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国家财经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廉洁政府、俭朴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要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政府行政法治化。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国家审计监督的重要准则,促进政府理顺与市场以及社会的关系,确保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要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预算执行的控制,促使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减少行政的随意行为。要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把钱用在刀刃上。要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 要求以及党委政府配套措施,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政府行政廉洁化。国务院意见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盯住“审什么”的问题。要按照意见要求,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要提升审计质量和效能,着力解决“怎么审”的问题。要实施“1+N”的审计模式,延伸审计触角,灵活运用审计方式,注重数据比对分析和分类评价,确保质量和效能;要强化审计问责,解决“怎么用”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制度,探索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和“销号制度”,督促问题整改解决到位;要强化对重大资金监管,做好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资源共享,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三是要强化审计公告制度,促进政府行政透明化。各级审计机关要大力推行“阳光审计”,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凡能公告的结果,要全方位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透明审计行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不仅要通过新闻媒体、审计网站、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公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审计绩效报告,更要公告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
三、强化审计服务职能,促进地方治理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要坚持以民为本,牢固树立民生审计理念。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对民负责理念。把所有事关民生的经济事项全部纳入审计视野,体现到各类专项审计之中,做到四个转变:从以监督为重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从侧重于评价经济单一指标向民生综合指标转变、从真实合法性指标向效益性指标转变、从经济发展速度指标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指标转变。
二是要实行跟踪审计,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政府投资是政府推动发展的直接动力。审计的作用在于减少损失和浪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和财政资金服务社会发展效能最大发挥。要将审计关口前移,完善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对投资规模大、工程子项多、建设周期长的项目,要全过程跟踪;紧紧抓住事前审计工程招投标、事中审计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事后审计工程决算三个关键环节,大力实施“五审机制”,切实防止政府投资“跑冒滴漏”,确保审计监督服务功能落实到位。
三是大力开展绩效审计,系统评估政府投资效益。各级审计机关要自觉顺应审计发展潮流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树立全新的绩效审计理念,认真学习效益审计的技术和手段,提高绩效审计能力。要围绕绩效审计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合规性的特点,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与指标,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行政效能和社会效果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审计对象的效益,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的服务层次。
四、强化审计能力建设,为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做好保障
加强审计能力建设是审计机关履行新职能、胜任新任务的根本保障,要按照“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新要求,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用审计精神立身、用创新规范立业、用自身建设立信,实现审计机关由“经济卫士”向“经济谋士”转变。
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效。大力实施“一线工作法”,做到审计调研在一线、领导指挥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审计服务在一线、监督落实在一线,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水平、对审计事务和审计业务的管理水平、对重大审计事项的组织实施水平。 []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学习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突破口,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培养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做到讲全局、谋全局、懂全局。要把培训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要把实践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培育更多的“四手”人才、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要抓紧信息化建设三年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加大OA、AO等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联网和信息系统审计。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铁先要自身硬”。要紧紧“围绕审计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审计”思路,关口前移抓教育,重心下移抓责任,确保长效抓机制,使审计纪律和廉政要求贯穿审计执法始终,把审计监督真正打造成“反腐利剑”,使审计干部更好地肩负起财政资金的“监督员”和经济运行“安全员”的职责,真正成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公共资金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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