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审计
一、大数据对政府审计的挑战
(一)对审计制度的挑战。大数据代表着信息技术未来发展的战略走向,是继互联网后的又一次信息革命。现阶段我国某些审计制度上的原因,无法有效地配合这一先进技术的施行。一是法律法规的不明确。法律的缺失和不明确导致了部分大数据的应用无法得到充分的实施和利用。联网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等信息化 审计方式的应用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二是行政编制的制约。审计署出台了省级审计厅信息化建设标准,目前全国有14个省份审计厅局设立了计算机审计处,而目前陕西省审计厅计算机中心为事业单位编制,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只能为审计厅的其他审计业务部门提供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服务。三是激励制度的不完善。目前陕西省审计工作评价重点是发现被审计单位个别人的违法违规问题,给予其相应的处罚,但是对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问题和漏洞关注还很不够,究其原因,审计工作的考核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四是缺乏统一的数据规划。由于各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缺少统一的规划,导致各个政府部门数据存在交叉却未有机统一,形成了诸多信息“孤岛”。另外,导致政府审计业务水平与信息化发展水平存在不协调的情况,信息化审计运用水平参差不齐,审计信息化建设存在区域性差异。
(二)对审计人员的挑战。目前陕西省审计人员的信息化审计水平、以及对审计软件和技术方法运用还较为初步,所查出的问题大多属于表层的问题,审计人员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难以在短期内获得。虽然近年来陕西省审计机关也比较重视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但是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应用程度不高的情况,审计人员数据库知识还比较欠缺。
(三)对审计技术的挑战。就软件而言,一是数据转换问题,面对大量的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审计机关需要面对从被审计单位会计软件中采集数据以及转换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挑战;二是大数据的特征之一就是数据价值密度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都存储在计算机中,导致信息获取复杂,审计机关从海量的非结构化数据中找到审计线索的难度更大;三是目前一些地方审计机关还没有建设数据平台,数据和数据分析存放分散,缺乏通用性,不能有效利用和共享已有数据及分析模型。
就硬件而言,大数据时代,审计机关所需要处理的数据规模急剧膨胀,现有数据中心及其硬件设备面临巨大的挑战。目前在陕西省信息化审计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硬件设备相对较为容易取得,因此在审计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大多注重对硬件设施建设,花费大量代价去购置硬件设施,而软件建设却滞后,使硬件运行缺乏相应的软件设施作支撑。
二、大数据对政府审计带来的机遇
(一)革新审计思维。大数据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的变革,更是思维方式的变革。以前受制于数据采集和整理能力,审计机关更多地依赖于抽样分析,审计思维是从局部到整体,即从局部的采样样本去描述和推断整体样本的情况,而在大数据环境下的政府审计思维模式变为了从整体到局部,采用全体样本进行分析。
(二)扩大审计内容。大数据背景下,被审计单位数据规模猛增,数据类型纷繁复杂,准确及时获取数据对于审计项目的成败至关重要,尤其是对陕西省政府审计而言,外在环境迫使陕西省审计机关更加关注被审计单位产生、储存、加工电子数据的信息系统,这将有助于陕西省审计机关进一步提升信息系统审计能力,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
(三)提高审计效率。在大数据背景下,审计机关在采集多方数据后,审计工作的展开是数据导向的,体现为“集中审计,分散核查”。根据“总体分析-重点审计业务分析-重点审计事项分析”逐层深入的思路,在大量数据中进行多维分析和数据挖掘,从大量数据中揭示出有潜在价值的信息,快速、准确地抓住审计重点、疑点,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审计,减少了项目审计人员,缩短了项目周期,缩减了审计成本,提升了审计的效率。
(四)提升审计质量。大数据背景下,可以通过审计管理信息化方便审计人员在每个审计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各级领导可以在不影响审计人员操作的条件下,依据自身的操作权限适时监控审计工作进展,实现了对审计人员工作进程与质量的管理,有利于强化审计责任和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另外,在线审计的推广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见面,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
(五)提升在国家治理中的话语权。大数据作为一座尚待挖掘的金矿,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将应用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意志,正在规划和构建多元异构、跨行业、跨领域的政府层面的大数据平台,充分挖掘大数据价值,推动大数据的应用。依据传统理论和技术手段,必须等到相关事件发生并且搜集到足够数据后,才能进行分析研究,进而预测经济社会安全风险,这种方式具有滞后性。政府审计基于审计大数据的预测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功能”,提高政府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话语权。
三、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审计的应对策略
(一)审计制度建设。一是设置相应的机构。从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实践情况来看,只有“一把手”把信息化审计放在政府审计发展的战略高度,才能在行动上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审计署的指导思想,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得以落实,这是实现大数据审计的关键一步。二是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及标准建设。只有解决信息化审计的法律依据问题,尤其通过明确大数据采集、储存、分析结果的法律效力,使信息化审计和大数据技术获得相关法规支持,大数据技术才能真正地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当前陕西省审计机关的评价体系对审计人员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和联网审计的激励不足。构建一套合理的审计评价体系能够让信息化审计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是强化数据安全。政府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多为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对数据的安全性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在政府审计中推广大数据技术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保证被审计单位的数据安全
,具体可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加强应用层面的保密工作,强化数据管理严防数据泄密。五是建立数据导向的审计运作机制。这套运作机制主要是在各区域、各部门、各业务及各类风险的全面持续性审计的基础上,形成全景式的风险视图;在对全量数据的全面掌握、快速处理与深入挖掘的前提下,实现对风险的精确定位;通过信息系统对审计计划的制定与调控,审计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审计流程控制与监督,审计成果统计与跟踪等一系列审计运作进行智能化的统筹协调与动态调配。 (二)审计队伍建设。审计人员的技能水平难以在短期内获得提升,再加上技术环境和业务要求的不断变化,搭建一个系统的持续培训平台就相当重要。注重培训方式的多样性,一是通过换岗的方式,让业务人员和计算机人员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二是针对审计业务骨干举办计算机中级培训班学习,并针对计算机专业人才开展高级数据库管理、数据分析挖掘、信息系统审计等专业应用培训;三是建立陕西省的学习平台,陕西省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该平台自主学习相关培训资料和审计案例,并在线向专家寻求帮助。在引入新人才时,应当优先考虑具有计算机背景的专业人才,通过补充专业技术能力突出的新人,提高本省审计队伍的技术水平。
(三)审计技术建设。一是加强大数据分析模型和软件研发。一般而言,审计数据分析可以分为查询型分析、多维分析和发掘型分析三类,其中,查询型分析是在已知数据结构的情况下对操作型数据的访问;多维分析是重新组织数据后,再从其他维度分析数据;而发掘型分析则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具体要求,利用数据挖掘技术,选择合适的发掘模型,去发现有价值的模式和趋势,而要在政府审计中应用大数据更多地是采用发掘型分析。二是制定审计软件的统一标准和行业法规。利用审计软件,审计机关本应该不仅能够轻松完成数据采集、清理、转换等基础工作,还能开展实质性分析和评价,实现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应用的无缝对接。一方面,需要更高层面的政府机构出面制定会计软件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并引导和监督被审计单位会计软件的使用;另一方面,也需要陕西省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减少与会计软件的冲突。
(四)大数据审计试点的建设。大数据审计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选点示范对开启和稳步推进政府大数据审计信息化建设具有战略意义。如何在统筹布局的顶层规划下,围绕“金审三期”建设目标规划大数据审计信息化建设进程,选择某行业进行试点,以数据分析为核心,找到突破口,同时优化顶层规划,成为目前最紧迫的任务。
根据金审三期规划的审计综合分析系统和审计指挥系统建设要求,以数据分析为核心,以信息使用(数据采集、数据信息应用、数据管理)为主线建设审计作业平台,以单位内各部门职能为模块,构建审计指挥平台,通过整合“职责、项目、流程、资源、成果”五项内容,搭建包含各大板块的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满足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建模,数据信息高度共享、上下级纵向协调调动,各环节间横向互动的工作要求,完善数据分析与利用的全过程。 (课题组成员:王鲁平 陈羿 李丽 董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