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审计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民主与法治发展的产物,又是民主法制建设、国家治理的工具。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其政府审计制度,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对政府审计的发展起着关键性影响。
[关键词]政府审计审计制度实施应用
政府审计在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适应性特征。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审计具有共同特征:依据法律授权,对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及其履行职责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并依法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告。
1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现状综述
(1)政府审计依据面临较大的调整。按照wto规则,世贸组织的所有协议将成为我国政府行为的规则,与wto规则相关的国内立法要进行调整,审计执法依据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按照wto规则,所有对外贸易法律和政策都要公开发布。所有对外贸易的法律政策只能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各地方必须执行中央出台的法律政策。我国加入wto后,任何地方、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果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不一致,均属无效。
(2)对政府审计的透明度要求更高。我国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也要提升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逐步建立和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要研究审计机关对外公布审计结果的形式、内容和方式等,尽快推行这一制度,让社会更多人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3)审计风险增大。风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管理技术含量的提高,网络技术的应用及电子贸易的扩大,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将会不断增加,手段更为隐蔽,这种舞弊行为不仅会大大增加审计风险。还会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这就要求审计监督部门要强调风险意识,及时披露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4)审计人员的素质面临挑战。面对经济
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猛烈冲击,审计环境越来越复杂,审计人员存在诸多不适应,一是指导思想不适应,缺乏宏观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知识、技能、手段不适应。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目前我国审计人员的知识亟需拓宽,除了掌握一门专业外,还需成为懂得管理、财务、经济、工程、法律、英语、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2政府审计制度的实施策略
2.1政府审计制度的作用对象
政府审计制度作用的对象是指接受政府审计制度规范和约束的实体。主要为直接对象与间接对象。而就功能来说,对制度功能的分析在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中,为数不多且相当零散。
从政府审计制度作用对象来看,政府审计制度的功能体现为政府审计制度的显性功能,主要通过两个基础的隐性功能对个人行为发生影响。
(1)资源配置功能。政府审计制度本身是一种决策性的政府资源,又是一种对审计资源具有支配和配置作用的资源,并通过支配审计资源来规范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有效的政府审计制度可以达到政府审计行为资源各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和社会公共资源各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降低政府交易成本。政府交易成本的决定要素分为交易要素、人的要素。有效的政府审计制度能降低政府交易中的不确定性,抑制政府官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而降低政府交易成本。
(3)行为导向和社会整合功能。理性人的个人理性行为可能导致集体非理性。解决冲突的办法不是否认个人理性,而是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政府审计制度通过建立共同的政府审计价值标准和信念来协调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增强政府信用,把阻碍合作得以进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
(4)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扩展人类选择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而制度安排对人类选择的扩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就政府审计制度而言,可以通过影响信息和资源的传播渠道改变其可获得性,通过利益动力机制的塑造,以及通过改变政府交易的基本规则而对秩序发生作用,从而可以提供更有效率的组织经济活动的途径而对发展做出贡献。
2.2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素质的普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民迫切要求享有知情权,了解公共资金的使用及运作情况。这就要求政府政务公开,而审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审计公开的重要形式。公开透明也是现代社会的大趋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一方面可以使政府部门的运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监督执行单位,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社会公众更加广泛地参与监督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还可以促使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共财政管理,对于政府部门的规范运作,进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促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运转协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必须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在当前,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杜绝擅自公布审计结果行为。并且只有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的审计项目,才能对外公布。审计认定的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定性要准确,评价要客现公正。公布时,审计机关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联系,对相关秘密要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征得保密部门的同意。对拟公布的审计事项中需注意的保密事项,要适当进行技术处理,以防泄密。
2.3审计管理策略的实施
审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的设计与实施给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一个新的、从组织发展的视角开展审计管理的启示。与以“组织发展计划”为核心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相比,我国政府审计机关还缺乏从审计机关的内、外部,从审计业务的内、外部综合开展审计管理的认识和实践。当前的审计管理在管理制度框架的系统性、管理内容的充实性和框架实施的制度保证程度方面,还有一些值得改进和提高的地方。
尽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收到较好效果,但从组织发展管理的角度看,目前我国政府审计管理制度框架的内容比较单一,还缺乏与规划配套和相互支撑的具体的审计业务滚动计划、单项业务绩效协定;缺乏对规划实施中的风险分析与可能的舞弊控制;没有将规划中的重点工作与部门预算建立对应关系,部分规划内容缺乏应有的资金支持。因此,完善审计管理的制度框架,就是要以规划为核心,建立审计业务滚动计划、审计业务支撑计划、单项审计业务绩效协定以及风险管理计划为内容的战略计划框架,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中对规划重点工作的支持,注意各个计划之间的衔接,使审计管理的制度框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3结语
我国还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尤其是政府审计准则及审计法律责任方面的法律很不完善,使我国的政府审计尚属于摸索前行阶段,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完善。近年来普遍发生的财务造假丑闻使得人们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似乎失去信任,审计报告失去应有的公信力,审计行为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等诸多问题,客观来说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坏事,这对于整个审计行业的发展而言,审计监管制度的改进已经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冯均科.以问责政府为导向的国家审计制度研究.审计研究.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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