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农业经济
1 我国水产养殖和渔业水域环境概况
1.1 水产养殖概况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蛋白水产品消费量逐年增加,强大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拉动了我国水产品产量和出口量的增长,各品种出口单价同比均有所上涨。2009年中国水产品产量达5 120万t,同比增长4.6%;2010年前三季度中国水产品出口量230.2万t,出口额95.2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8.9%和25.6%,其中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等名优养殖水产品仍是主要出口品种,该5个品种出口额之和占水产品贸易出口总额的50.2%;鳗鱼和大黄鱼出口均价涨幅较大,分别同比增长38.7%和43.4% [1]。
1.2 内陆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江河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总磷、非离子氨、高锰酸盐指数及铜、镉的污染。总磷污染仍以黄河、长江及黑龙江刘宇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高锰酸盐指数污染以黑龙江及黄河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铜污染以辽河、黄河及长江流域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的污染,总磷和总氮的污染仍较重。
1.3 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状况 海洋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流通道及自然保护区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东海部分渔业水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污染较重,珠江口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污染较重,渤海湾石油类污染较重。海水重点养殖区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无机氮污染以南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铜污染以东海和珠江口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2]。
2 水产养殖对渔业水域环境的影响
我国传统水产养殖主要采用以基塘系统为代表的环境友好养殖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水产养殖逐渐向特种水产品和高密度精养的集约化养殖模式转变,水产养殖所产生的废物也随之改变,产生的废物主要是未被摄食的残饵、养殖生物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化学药品和治疗剂。广义的“废物”还包括濒死和死亡的鱼以及逃逸的鱼、病原体等[3]。
2.1 残饵、排泄物和分泌物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池塘养殖,人工投饵是养殖生物重要的营养和能量来源,但投喂的饵食相当一部分不能为养殖生物所食。而残饵以及养殖生物排泄物和分泌物等所溶解出的营养盐和有机质是影响养殖水环境营养水平以及造成环境自身污染的重要因子[4]。这些有机物在水中进行分解转化将消耗大量的溶解氧,导致鱼虾贝类生长受抑、饵料系数降低甚至出现窒息死亡。有机物氨化作用产生的氨以及由氨转变成的亚硝酸盐均是诱发水产动物疾病的环境因子,一定量的分子氨对鱼鳃表皮细胞会造成损伤而使鱼的免疫力降低;而亚硝酸盐达到一定浓度易引起鱼类中毒而使血液里高铁血红蛋白的含量升高,载氧能力下降,造成组织缺氧,神经麻痹,甚至窒息死亡[5]。
2.2 化学农药、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 化学农药、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在现代高密度集约化水产养殖中用以清除敌害生物,防治病害发生,促进养殖生物生长,起到维持水体环境相对稳定的重要作用,是水产养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但由于化学农药和抗生素使用管理上的不完善,在养殖过程中普遍存在滥用化学农药和抗生素的现象,各种饲料添加剂不合理搭配和使用,也可能会在水产品中残留和蓄积。近年来包括水产品在内的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水产品方面远有2005年输港水产品中检出孔雀石绿,近有去年福建在小银鱼中检出福尔马林和工业烧碱,食品问题已经引起消费者的不安和高度关注。
化学农药、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三者的不合理使用对环境产生多方面的影响:1)化学农药和抗生素在杀灭病源生物的同时,会使水体环境中的有益生物群落受到抑制,造成水体环境微生态失衡;2)频繁使用化学农药或抗生素可能导致病虫害的抗药性增强,天敌数量剧减;3)化学农药、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的残留,可能会在一些水生生物体内产生累积并通过食物链放大,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危害;4)进入水体中一些难降解的化学农药,以及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会以原形化合物或代谢产物的方式从粪、尿等排泄物进入环境并可能构成二次污染源,在水体环境中反复循环,破坏生态平衡,造成水体污染。因此化学药品、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的不合理使用严重地威胁着水体环境的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以及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6]。
3 防治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影响的对策探讨
发展水产养殖与保护水域环境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水产养殖过程中各种因素产生的自身污染和二次污染,不仅影响水产养殖自身的发展,而且也会对所在的生态系统和周边水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加剧水域环境的恶化;另一方面,水域环境受到污染而不断恶化,又会对水产养殖的发展起到制约作用。因此,发展水产养殖不但要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监控,尽力减少水产养殖自身污染的产生,更要注意周边水域环境的保护,寻求水产养殖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的方法。
3.1 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国情,在参考借鉴其他水产养殖业发达国家水产养殖方面的管理经验方法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养殖面积及品种,建立渔业用药限制及养殖废水排放标准,加强对渔药使用和养殖废水排放的监管,加大对渔药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填补了我国在渔业方面制度的空白,规范了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对加强渔业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3.2 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从事水产养殖的人员总体受教育程度较低,不但养殖技术较低,而且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欠缺,导致渔民养殖收益低,人为造成环境污染的现象较为严重。近年来,政府通过地方水产技术推广站等单位举办如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讲座,及时将各种最新的养殖技术和环境政策法规传授给渔民,不但从一定程度提高了渔民的养殖收益,而且也有利于渔民认识到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加强渔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
3.3 强化生物修复技术在水产养殖中的应用 由于水产养殖中残饵、粪便排泄物等养殖废物容易造成严重的沉积污染,传统上一般都是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法来对沉积物进行处理,但化学或物理的处理方法存在成本高、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等缺点。近年来逐渐兴起的生物修复技术是利用培育的水生植物或培养、接种的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对水中污染物进行转移、转化或降解,从而使水体得到净化的新兴技术,与传统的化学、物理处理方法相比,具有修复时间短、处理操作简便、成本低、不产生二次污染等优点,强化生物修复技术在我国水产养殖中的应用有利于缓解渔业水域环境的不断恶化,促进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7]。
参考文献
[1] 水清木华研究中心. 2010年中国水产养殖行业研究报告.
[2] 环境保护部. 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18-25.
[3] 刘松岩,熊廖辉. 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的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安徽农业科学,2007,35(23):7258-7259.
[4] 江敏,顾国维,李咏梅,等. 我国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影响及对策. 重庆环境科学,2003,25(5):11~14.
[5] 余瑞兰,聂湘平,魏泰莉,等. 分子氨和亚硝酸盐对鱼类的危害及对策. 中国水产科学,1999,6(3):73~77.
[6] 聂湘平,王翔,陈菊芳. 水产养殖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残留及其环境影响. 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30(4):106~110.
[7] 易千军,徐志宏. 现代农业基础知识. 广东:广东经济出版社,2010:103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ngjilunwen/nongyejingji/125196.html下一篇:浅谈如何发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