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观瞻数百年来经济学思想史之演进和成长,西欧无疑是近代经济学成型和迅速成长的摇篮,在英国形成了一个所谓的“斯密—李嘉图—穆勒的古典体系”;英国剑桥堪称现代经济学的摇篮,马歇尔完成了从古典的“斯密—李嘉图—穆勒”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芝加哥学派”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信仰和捍卫,为经济学在当代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键词:古典体系;新古典经济学;芝加哥学派
本世纪就要在我们面前走完它的最后时刻,人类将从此跨入又一个千年。世纪回眸,千年阅读和阅读千年,与其说是对我还不如说是对经济学的挑战。80年代初,研修中国古代经济及经济思想史的书,我确实知道经济和经济思想那悠久和源源流长的历史,但我并不真正知道今天我所理解的经济学到底有多古老。后来在西方,人们常说经济是古老的,但经济学却是年轻的科学。这显然是因为他们并不把比如思想大师亚里士多德视为经济学家的缘故。这自然是有道理的。我再补充一句希望能够破题的话:经济学虽然无法因过去的千年而显示其辉煌,但却因其辉煌而渲染着一个千年的结束。
一、古典体系
在19世纪末之前,西欧无疑是近代经济学成型和迅速成长的摇篮。从英国的配第到法国的魁奈,从斯密到萨伊,从李嘉图到瓦尔拉,从屠能到西尼尔,从格森到古诺等等。而在1750-1870年这段时期,也就是从重农主义到瓦尔拉的一般均衡理论的产生这段时间,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实际上又成了近代的“经典”经济学,在经济思想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熊彼特好象说过,在这一段时期,英国形成了一个所谓的“斯密—李嘉图—穆勒的古典体系”。当然,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说,属于这个“古典体系”的除了斯密、李嘉图、穆勒之外,还应该包括象马尔萨斯、马克思等这样伟大的经济学家。作为古典的经济学,后人对于什么是古典经济学的中心论题以及什么又是古典的体系这样的问题在经济思想史上一直是存有争论的。争论的主要焦点是,如何评价斯密和李嘉图的经济学在“古典体系”中的相对地位?李嘉图的经济学是否继承了斯密的“体系”?
首先,我们必须重视“政治经济学”一词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的重要意义。在古典的意义上,“政治经济学”涵盖了今天我们称之为经济学和经济政策的全部内容。我所看到的许多文献在涉及古典的政治经济学的含义时都提到斯密在《国富论》第4卷的导言中所写的一段话:“作为为政治家或立法者服务的科学分支,政治经济学有两个明确的目标:首先,它要为人们提供,或者更恰当地说,使人们能够为自己提供丰厚的收入或生活资料;其次,向国家或全体国民提供足以维持公用事业的财源。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是要使国富民强”。这段话后来也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领袖人物莱昂·罗宾斯(L·Robbins)教授在《过去和现在的政治经济学》(1976)一书中所倡导的研究传统的基础。
那么,古典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到底是什么呢?在斯密52岁完成的5卷本巨著《国富论》中,经济学论述的问题的确是包罗万象的,但斯密提出并论证的“自然的自由制度”(特别是自由贸易学说)经济理论则在120年后的马歇尔那里转换成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实质性架构。可是,现在几乎所有的古典经济学说史家都认为,李嘉图的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的出版使斯密的经济学体系发生了从概念、范式到重点的变化。例如,有的当代学者认为,斯密学派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在1817年以后的确要由“李嘉图式的古典经济学”来限定了,甚至还有“李嘉图革命”之说。不过,正如熊彼特的观点那样,从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发展阶段来说,李嘉图的经济学体系可能的确是从斯密到穆勒体系这条发展主线的一个小小的弯路。这一点在丹尼斯·奥布莱恩(D·O’Brien)1975年出版的著作《古典经济学家》和1981年发表的论文“李嘉图式的经济学和李嘉图的经济学”中得到了发挥。在《新包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古典经济学”条目下,著名的经济思想史学家布劳格(M·Blaug)认真地比较了李嘉图的经济学体系和斯密体系的区别。他认为,好在李嘉图的“弯路”很快就被纠正了,因为在1823年李嘉图死后的10年内就基本上被他的“信徒们”抛弃了。因此,包括布劳格在内的不少人还是认为,古典经济学的整体体系仍然是一致的。
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论述的问题比斯密的《国富论》要少得多。不仅如此,李嘉图还没有继承斯密的关于价值(价格)决定的理论体系,而将注意力转到了“分配问题”。没有正确地把生产(价格)和分配问题统一起来的所谓“李嘉图谬误”,后来也成为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1954)中和芝加哥大学的富兰克·奈特(F·Knight)在《李嘉图的生产和分配理论》(1956)中对李嘉图式的古典经济学进行批评的根本原因。可是,李嘉图的这个“弯路”在英国古典经济学说史上插入了一个所谓的“作为剩余理论的古典经济学”的话题。当然,也可以这么说,没有李嘉图的这个“弯路”,就没有后来的马克思的经济学。如果我们把“剩余产品”的生产和分配视为李嘉图式的古典经济学的主线的话,那么,正如布劳格所说的那样,把马克思列为最后一批“剩余”的古典经济学家也是恰当的。
作为剩余理论的继承人,马克思无疑从李嘉图那里学到了后者的分析范式。然而,马克思创造性地发展了“剩余价值理论”,这是他对李嘉图式的古典经济学的超越。为《新包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撰写“马克思”条目的欧内斯特·曼德尔称,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他对(古典)经济学最具革命性的贡献,他发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长期运动规律毫无疑问成了他最杰出的成就,19世纪没有第2位作者能象马克思那样始终清醒地预见到资本主义怎样运行、发展和改变世界。的确,马克思首先是一位预言家和社会学家,他的经济学始终在充实他的社会学框架。在这个意义上,我更欣赏熊彼特在著名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1942)中对“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所作的这样的高度评价:“作为经济学家,马克思首先是一个博学的人。马克思作为一个作家,我一直称他为天才和预言家,而我认为有必要突出上面这一点,这似乎有点奇怪。然而,意识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天才和预言家通常不是在某一专门的方面很杰出,正是因为他们不是某主面的专家,因而具有独创性。但是,马克思的经济学中没有什么能说明他缺少作为学者的素质,或缺少理论分析技术方面的训练。他是一位贪婪的读者、一位不知疲倦的工作者。他很少遗漏重要文献。他消化他读过的所有东西,深入思考每一个事实,怀着热情争论不寻常的问题的细节,他习惯于透视包含整个人类的文明和延续发展的历史。或批评,或反对,或采纳,或综合,他对每一个问题总是要探索透彻。最突出的证明就是他的剩余价值理论,这是理论方面的里程碑”。
不过,提起“作为剩余理论的古典经济学”,特别是李嘉图式的经济学,我们也不得不提及本世纪年轻的剑桥大学的斯拉法(P·Sraffa)所作的卓越贡献。在剑桥,他是和数学家兼经济学家的年轻的拉姆齐(F·Ramsey)和冯·诺伊曼(J·Von Neumann)一样仅靠3篇论著而成为名声大噪的伟大经济学家的天才。特别是,他于1960年出版的仅99页的小册子《用商品生产商品》可谓开创了一个把斯密、李嘉图和马克思结合为一体的“古典结构”。这种结构复兴了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剩余产品”的分析范式,以至于人们今天干脆把古典经济学称为“斯拉法体系”。
二、剑桥遗风
“斯拉法体系”也许可以为英国古典经济学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斯拉法的出现则勾起我对美丽剑桥的回忆。150年来,这里曾活跃着马歇尔、庇古、凯恩斯、斯拉法、拉姆奇、米德、罗宾逊夫人、哈罗德等一代代杰出的经济学家,这使剑桥堪称现代经济学的摇篮。
1929年5月,经济学家庇古在一次演讲中说到,我们最近先后失去了剑桥的马歇尔和牛津的埃奇沃斯(F·Edgeworth),他们俩毫无疑问是近30年来英国乃至世界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的确,在《新包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有关马歇尔和埃奇沃斯的条目都多达20页以上。马歇尔作为所谓“剑桥学派”的创始人,他的《经济学原理》(1890)和《工业与贸易》(1919)完成了经济学从古典的“斯密—李嘉图—穆勒”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换,成为现代西方正统经济学的基础之作。在马歇尔之前,欧洲的经济学特别由于法国的瓦尔拉(M·Walras)、古诺(A·Cournot),德国的屠能(J·Thunen)和英国的杰文思(W·Jevons)等经济学家在转换穆勒的结构和研究范式方面肯定对花去马歇尔20年心血的集大成之作《经济学原理》影响不浅,但马歇尔仍然代表一个时代的开端。马歇尔的“原理”建立了一个较为成熟的经济学的“静态学”分析范式(这就是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局部均衡分析法)。熊彼特在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出版50周年的纪念文章中说,从根本上说,与其说马歇尔创造了还不如说他熟练地掌握了一种分析的工具,它不是一个具体的真理,而是一个去发现真理的“机械”。另外一点值得一提的是,马歇尔也应该是现代计量经济学的引路人。尽管我们都注意到,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中并没有使用大量的数学和统计学,但正如许多经济学家后来指出的那样,他的“原理”是以数学为基础的,他把数学这个伟大的工具隐藏起来了。
马歇尔对经济学的另一大贡献可能就体现在他手下造就出来的一大批弟子了。从真正的意义上来说,这是马歇尔最重要的贡献。庇古自然是马歇尔最得意门徒和“剑桥学派”的继承人,他还是现代福利经济学的开创者之一。事实上,马歇尔的经济学是由庇古在剑桥为学生讲授并大力传播的。凯恩斯是马歇尔和庇古的学生中不算最突出的一个,但毫无疑问,凯恩斯是当代最具影响的马歇尔的弟子。
凯恩斯对经济学的贡献起源于他长期形成的货币思想的一系列发展。他在13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代表他思想发展三个阶段的重要著作:《货币改革论》(1923)、《货币论》(1930)和《通论》(1936)。《通论》是一部把货币理论过渡到“宏观经济学”的革命性的著作。对于《通论》在经济学说史上的意义的评价,我想再也没有帕廷金的下面这段话更合适的了:“在《通论》中,我们又重新找到了真正的凯恩斯。这里(正如凯恩斯许多的著作和文章一样)是这样一个先知的鼓舞人心的声音,他发现了一个新的真理,并且确信只有这个真理能挽救一个深深陷入各种危机与痛苦之中的世界。这是直接为了劝说全世界的经济学家皈依新的教规和向错误的先知们作斗争而发出的一种清晰而又雄辩的声音,因为后者们刚愎自用地坚持早已被凯恩斯否定了的古典神话中的种种错误的教诲。这就是凯恩斯的著作和文章不但因其重大的科学成就,而且也因为其成为每个经济学家所继承的一部分文献遗产而闻名于世的情况。还有谁不知道‘在长期,我们都死了’(《货币改革论》,第56页)这句话?还有谁不知道,‘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思想,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其力量之大,往往超出常人意料。事实上,统治这个世界的就只是这些思想。许多实践家自以为绝不受任何知识的影响,却往往当上了一些已故经济学家的奴隶。执政的狂人,自称听到了上帝的指示,实际上却是从若干年前一些
学术界劣等作者那儿拾取了一些怪诞的想法……比起思想的逐渐侵蚀力来,既得利益的势力被过分夸大了。’”②
可是,凯恩斯的《通论》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一个被称为“剑桥园地”的具有传奇色彩的氛围中完成的。在20年代,埃奇沃斯去世后,凯恩斯担任了英国著名的《经济学杂志》的主编,并倾心于《货币论》的写作。就是在这个时候,凯恩斯诚心地把曾向马歇尔发难的意大利青年经济学家斯拉法请到了剑桥。事实上,已经50岁的凯恩斯和一批25岁左右的剑桥同事和青年新秀组成了剑桥学术俱乐部的重要成员。在这个俱乐部里,除斯拉法之外,还包括拉姆齐这位年轻卓越的数学家和经济学家,还有凯恩斯的得意门生卡恩(R·Kahn)和卡恩的大学同学罗宾逊夫人(J·Robinson)、以及后来大名鼎鼎的哈罗德(R ·Harrod)和曾荣膺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米德(J·Meade)。
提起拉姆齐,他杰出的才华和英年早逝(26岁)给这位剑桥的数学家的后代蒙上了神秘的色彩。拉姆齐与著名的数学家和博弈论专家冯·诺伊曼同生于1903年,每个人都只写了一生中最有价值的3篇论文。拉姆齐的这3篇论文分别是讨论主观概率与效用的“真理与概率”(1926)、讨论最优税收的“对税收理论的一个贡献”(1927)和讨论单一部门最优增长的“储蓄的数学理论”(1928)。他的后两篇论文均发表在由凯恩斯任主编的《经济学杂志》上。“对税收理论的一个贡献”实际上开创并奠定了现代税收理论的基础,但一直到1970年,拉姆齐的这一论文才得以普遍的重视,这主要归功于鲍莫尔(W·Baumol)教授等一批学者在70年代对规模经济显著行业的定价问题的集中研究。鲍莫尔还以“拉姆齐定价”为条目在《新包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中介绍了拉姆齐的这一重要贡献。另外,在拉姆齐的这篇论文发表70年以后,从牛津刚转入剑桥任教的米尔利斯(J·Mirrlees)教授因为发展了这一最优税收理论而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拉姆齐的第3篇讨论储蓄的论文被凯恩斯在为拉姆齐撰写的逝世讣告中称为“对数理经济学所作过的最卓越的贡献之一”。
在“剑桥园地”,还有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罗宾逊夫人。她1922年入剑桥念经济学,当时马歇尔还健在,但主要是庇古给学生讲授马歇尔的经济学。可以说她是马歇尔、庇古和凯恩斯的学生。但同时也还是斯拉法、卡尔多(N·Kaldor)和卡莱斯基(M·Kalecki)的挚友,他们对马克思的《资本论》有很深的研究。1928年她开始在剑桥工作,研究经济学。她是“剑桥园地”的积极参与者。这个“园地”的定期讨论会在30年代实际上正在孕育着凯恩斯的《通论》的初稿。罗宾逊夫人1933年出版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使年轻的她一下子走在了经济学的最
前沿。随后她致力于对凯恩斯《通论》的阐释和辩护工作。然而在30年代末,她与卡莱斯基的相遇改变了她后来对经济研究的重点,也改变了她对马克思经济学的态度。她发现卡莱斯基已早于凯恩斯得出了后者的结论,而且卡莱斯基使用的是马克思经济学的语言。马克思的整体社会观深深吸引了她。1942年她出版了《论马克思经济学》,并于1956年出版了她开创性的、同时也可能使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资本积累》。
人们今天为她没有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惋惜。曾经有人说,诺贝尔经济学奖有两大错失良机的遗憾,而且都与罗宾逊夫人有关。一是它至今尚未授予一位女性经济学家;二是它没有授予罗宾逊夫人。然而,无论如何,作为“剑桥学派”的重要一员,她的个性正好验证了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哲学家的一句话:如果真正追求真理,最好做一个持异见的学者。
三、古典主义的新世界
观瞻数百年来经济学思想史之演进和成长,我们会始终感受到一种强大的科学力量。是它的存在诱导并推动了一代代经济学家恒久不懈的努力。没有这种追求科学的精神,就没有我们今天的经济学面貌。80年代初,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和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将我带入经济学的。当然,那时我们念的《经济学》是高鸿业先生依照1976年的英文第10版翻译过来的,而今天出版的已是英文第16版的中文版了。
萨缪尔森在为他的《经济学》1948年第1版的纪念本所写的前言中风趣地说:“看到中世纪的三个正在劳动的人,乔瑟问他们在干什么。第一个人说:‘我在挣钱,钱还不少’。第二个人说:‘我在把石头和玻璃雕刻成美妙的形状’。第三个人则声称:‘我在建一座教堂’。当我撰写《经济学》的第一版时,我实际上在同时做这三件事,尽管我当时并不知道”。的确,萨缪尔森的《经济学》的成功是数百年来发展起来的经济学的成功!作为在美国摘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第一人(1970),萨缪尔森对经济学的贡献代表了过去的50年一代经济学家在将马歇尔经济学体系的分析语言和图式转变成数理的推理方式方面所做的里程碑式的工作。萨缪尔森对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充满信心和热情。他25岁完成的博士论文于1947年出版,题为《经济分析的基础》,成为现代经济学分析的经典。1966-1986年连续出版的5卷本《萨缪尔森科学论文集》(收入388篇论文)堪称现代经济学范式之非凡作品。
在萨缪尔森成长的30年代,正是英国的“凯恩斯革命”和垄断竞争理论的创新时期。萨缪尔森因之从芝加哥大学转入了“合适的地方”——哈佛大学。在哈佛的5年学习以及后来在MIT的终身教职使萨缪尔森最终在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和美国的正统经济学之间找到了一种“综合”。然而,在萨缪尔森离开芝加哥时,弗里德曼、施蒂格勒这两位后来先后于1976年和1982年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年轻人正在芝加哥念研究生,而且在30年代后期,芝加哥大学的经济系正在形成以奈特和维恩那(J·Viner)为首的反对英国30年代的凯恩斯《通论》和垄断竞争理论创新的“风格”。就是说,他们始终希望坚持凯恩斯之前的马歇尔的“新古典经济学”(据说是芝加哥大学的凡勃伦在1900年最先发明这个词来描述马歇尔的“剑桥学派”的),信奉自由市场制度和价格原理,后经西蒙斯(H·Simons)和德累克特(A·Director)等一代经济学家的努力逐步形成了所谓的现代经济学的“芝加哥学派”。
至少在40-50年前,甄别“芝加哥学派”的最好方式是看看它的教授们对培养经济学博士的苛刻要求。这种要求博士的候选人必须通过关于价格理论的淘汰率很高的考试。掌握应用价格理论的能力是每个念经济学的学生必须树立的明确目标。芝加哥学派的这个所谓的“教义帝国主义”传统一直延续到现在。不过,尽管如此,在30年代的芝加哥经济系,奈特捍卫新古典经济学的方式还是与维恩那保持着迥然不同的风格。奈特比较反对经济学中的数理分析,而维恩那却更欣赏经验(计量)式的研究。有意思的是,在50-60年代出名的一批芝加哥的学生,特别是弗里德曼、斯蒂格勒和瓦里斯(W·Wallis)等,虽然更忠实于奈特,但他们却是十足的经验实证主义者,对在经济研究中采用计量经济方法十分推崇和偏爱。
在西蒙斯1946年去逝后,芝加哥大学请来了年轻的奥斯卡·兰格(O·Lange)来主讲凯恩斯的经济学(据说这样做的原因是,校方试图让芝加哥在“宏观经济学”方面也有一些声音)。但兰格是一位杰出数理经济学家,与芝加哥的亨利舒尔茨教授成为芝加哥的数理经济学家。另一位舒尔茨这时候也调入了芝大并担任了校长。他就是西奥多·舒尔茨,农业和发展经济学家,他于1979年因为创造性地发展了“人力资本和教育”的经济学分析而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50年代,实证经济学的这一作风使芝加哥的确维持了30年代形成的传统的连续性。但属于“芝加哥学派”的经济研究在方法上并不始终囿于统计和技术的分析。弗里德曼在1953年出版的《实证经济学论文集》中对一套实证主义的方法作了最有挑逗性的表述(确实,后来曾引起萨缪而森的挑战)。他认为,重要的不是假设的可靠性,而是理论的可检验性决定着对理论的选择。但是,在芝加哥的少数经济学家并不完全坚持这一“原则”,对他们来说,逻辑的一致性是理论的更重要的原则。
50年代以后,芝加哥在经济学的理论创新方面有了更辉煌的成就。我在《新包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里查到的“芝加哥学派”的条目对此作了介绍。本条目的撰稿人里德写道:“在50年代的中期和后期,芝加哥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扩展到了传统的教义之外。H·G·刘易斯(H·G·Lewis)应用价格理论解决‘供需结合’问题(刘易斯,1959)和加里·贝克尔(G·Becker)关于种族歧视的论述(贝克尔,1957)是早期的两个例子”。贝克尔由于在将价格理论成功地应用于家庭、教育、犯罪和婚姻等社会问题的分析而获得了1992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根据里德的概括,教义扩展的另一个领域是公司财务学。也许财务学与经济学是相互独立的学科,但在芝加哥那里,把两者革命性地联系起来的是价格理论。莫迪里安尼(F·Modigliani)和米勒(M·Miller)1958年关于股票价格和股息的创造性论文引发了后来的“资本资产定价理论”的诞生。接下来的创新是“理性预期”。这本不是芝加哥的经济学家提出来的,但在以米勒为首的芝加哥
商学院和以卢卡斯(R·Lucas)所领导的经济系里得到了“发扬光大”。事实上,公司财务学的发展引出的“有效市场”思想与理性预期的思想一脉相承。米勒和卢卡斯分别于1990年和1997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5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最后一个创新是“法和经济学”。“法和经济学”的早期思想来源于对公共政策的经济分析的尝试。1939年芝大聘请西蒙斯来执教,西蒙斯开设了“经济分析和公共政策”的课程。现在看起来,这是芝大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事件。从西蒙斯倡导的政策分析中后来逐步发展出了由弗里德曼掌舵的“货币主义”和对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对于后者,我们前面提到的德雷克特也立下了汗马功劳。他1958年在芝加哥大学创办了《法和经济学杂志》。不过,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科斯(R·Coase)为法律经济学开创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新制度经济学。他1960年发表在《法和经济学杂志》上的著名的论文“社会成本的问题”被施蒂格勒称之为“科斯定理”。科斯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虽然人们对科斯的学说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正在加速度地进行着,但我始终欣赏这样一句话:在科斯那里,真实世界总是趋于走向帕累托改善。在我看来,这不仅是对“科斯定理”的最好概括,而且也是对芝加哥学派的最好定义。
毫无疑问,“芝加哥学派”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信仰和捍卫为经济学在当代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芝加哥的经济学思潮及其延伸以其与众不同的特征和风格成了当代主流经济学的主要基础。
注释:
①熊彼特:《从马克思到凯恩斯》,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②《新包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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