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识】
加里·贝克尔(Gary S.Becker 1930--)是现代经济学领域中最有创见的思想家之一,他的著述通过把广泛可见的、但在外表上没有联系的现象与某种单纯的一般原则的作用相联系,而具有开阔经济分析的新视界的独特性质。在他的博士论文《歧视经济学》(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57年;第二版,1971年)中,他首次运用了这种方法。在这本著作中,他借助于将对歧视的"偏好")引入雇主和雇员的效用函数这种简单方法,试图使竞争的劳动市场模型与白人工人和黑人工人之间可观察到的工资判别事实相符;这本书最初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但是最终它引发了说明劳动市场中种族的和性别的收入判别持续存在的一系列完整解释。当他把其他人(参阅Mincer,j.)的一些早期提示发展成一种经由学校教育和劳动训练的人力资本形成一般理论时,他第二次运用了这种方法。他的著作《人力资本》(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4年;第二版,1975年)是被恰当地的描述为"经济思想中人力投资革命"的起点,这种思潮席卷了60年代的经济学。他在《犯罪与惩罚:经济分析法》(《政治经济学杂志》,1968年3、4月)中第三次运用了这种方法,这篇文章提出了一种惊人的观点:给定犯罪的预期收益、用被捕和受惩罚的可能性来表示的犯罪的预期成本以及他们特殊的风险偏好,犯罪是某些人因完全合理的原因而从事的另一种职业!贝克尔在《时间配置理论》(《经济杂志》,1965年9月)中第四次运用了这种方法,这篇论文考察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劳动分工,这是一种迄今为止几乎完全被经济学所忽视的社会制度。
贝克尔以后的研究都以这篇文章为基础,首先加进了要孩子的决策,然后是给这些孩子受教育的决策,最后是结婚的初始决策和通过离婚来解除婚姻的最终决策,这最终导致了一种对家庭行为事实上所有方面的完整解释。《家庭行为的经济分析》(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6年)是他对这种理论的首次阐述,以后,他又出版了一部更加综合的著作《家庭论》(哈佛大学出版社,1981年)。贝在尔的"新家庭经济学"不同于把家庭当作一个人的消费单位的传统观念,而是把家庭视为多个我的生产单位,它借助于由家庭成员的时间、技能和知识构成的投入来生产"联合效用";在此之后,生产理论就能被有效地应用于家户行为。
除去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十二年(1957--1969年)以后,贝克尔自他在1954年开始任教以来在芝加哥大学度过了他的全部学术生活生涯;并且他的著作被普遍地认为是芝加哥学派观点的典型代表。现在,"芝加哥学派"通常意味着把市场做为大多数
经济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法以及相信尽管有政府活动的巨大增长市场机制事实上仍然是西文世界中占优势的经济组织方式。它也意味着这样一种信念:即经济学家的标准假设"经济人"--一种总是试图使其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单位--能够解释人类行为的所有方面,而不仅仅是经济行为。正是后一种、而非前一种信念代表了贝尔对经济学贡献的特性,有时它也被指责为"帝国大厦"和"知识帝国主义"。评论这种指责是否公正尚为时过早,因为在这里同在经济学的别的地方一样,布丁的证明是在于吃,而经济学们成功地所做的事情最终决定着什么是或不是经济学。这足以表明贝克尔开辟了原先只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心理学家所关注的研究领域;在这方面,贝克尔在拓宽经济学的范围方面所做的工作几乎比所有的其他经济学家都多。
贝克尔1930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波茨汤,1951年在普林斯顿大学完成文学士学位学习,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60年,他在30岁时成为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并从1970年起在芝加哥大学任教授。贝克尔是蒙特·皮莱林学会的成员、国民教育学院的创建人之一,曾于1967年获美国经济协会著名的约翰·贝茨·克拉克奖,也曾于1974年任该协会的副会长。(剑虹评论编委会搜集整理)
【作者正文】
1 引言
堪称当代显学的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意义,不在于它的研究对象,而在于它的分析方法。人类的一系列理性选择行为原本可以同时作为多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例如,人类的生育行为既可以是社会学的考察对象,也可以同时是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甚至是政治学的考察对象。
当代经济学之所以引起“人神共愤”,并非单纯因为经济学家的越界行为,而是因为经济分析方法自许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类行为作出一种统一的解释。”[2]
经济分析方法包含了三个基本的逻辑前设:
(1)理性人假设,即每一个参与市场交易的个人(社会组织如企业等,无非是“放大”了的个人),都有能力作出理性选择,以追求效用最大化。即使在信息残缺或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断定人们的选择是“非理智的”,因为他或她必然会考虑到获取信息所需成本或潜在的交易费用完全可能超过预期获利。
(2)市场有效性假设,即无论在何种约束条件下,市场总能自动达成某种程度的均衡;并且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达成帕累托最优的结果,即社会资源处于有效配置状态。即使在外来强制力量(如政府税收)干预下,即使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仍会自动达成某种程度的均衡。
(3)偏好稳定的假设,即个人偏好的理性排序是稳定的,不会因为今天心情好相信利他主义,明天受了气相信利己主义;并且相对于同一种基本偏好,反映在阔佬和穷汉、革命遗老和商界新贵、美籍华人和华籍美人身上,其表现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异。不难理解,经济学所谓的“稳定偏好”,并非指人们对特定产品(如冰箱)或特定劳务(如美容)之类偏好,而是指“选择的实质性目标”。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市场产品与劳务、时间和其他投入要素实现这些目标。”[3]
在经济学家看来,正是“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定及其不折不扣地运用便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4]“经济分析是一种统一的方法,适用于解释全部人类行为,这些行为涉及货币价格或影子价格,重复或零星决策,重大的或次要的决策,感情或机械似的目的,富者与穷人,男子与女子,成人与儿童,智者与笨伯,医生与病人,商人与政客,教师与学生等等。”经济分析方法在广阔领域内的成功运用印证了萧伯纳的名言:“经济是充分利用人生的艺术”。[5]
2 卖淫与扫黄
色情业是一种极其古老的行业。色情业的起源及其兴衰与社会制度沿革之间的因果关系,当代色情业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联度不属本文的讨论范围。在现阶段,我国政府视色情业为非法行业,妇女卖淫为违法活动。然而有组织的和零星自发的色情交易从未真正杜绝过。因此,动用部分公共资源以扫除屡禁不止的地下色情交易,通常称之为“扫黄”,便成为当前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决策。本文旨在试用经济分析方法,建立若干数学模型以衡量地下色情交易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并指出必定存在使上述社会损失减至极小的最优扫黄规模。
2.1 色情交易的社会成本
为简约起见,只考虑非法色情交易的直接成本即其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
(1)嫖客的非法消费支出;
(2)警察在扫黄行动中的公共开支,包括人员薪金、车辆折旧和汽油费、监押场所租金等。
事实上非法色情交易的社会损失还应包括:由于性病发生率递增导致
医药保健费用递增的额外消费支出;由于少数党政干部嫖妓而损失了国家专为提升这部分人道德水准的额外公共开支(如党校培训费),等等。
可将非法色情交易的社会总成本看作是色情交易次数的函数
H=H(O)
且有
H’=dH/dO>0 (1)
式中H表示非法色情交易的社会总成本,O表示交易次数。H’>0说明非法色情交易的社会总成本与色情交易次数总是正相关的。
同理,亦可将非法卖淫者的社会总收益看作是色情交易次数的函数
G=G(O)
且有
G’=dG/dO>0 (2)
式中G表示非法卖淫者的社会总收益,O表示交易次数。G’>0说明非法卖淫者的社会总收益与卖淫次数总是正相关的。
色情交易的社会总成本或总损失与卖淫者非法收益之间的差额
D(O)=H(O)-G(O) (3)
合乎情理的预期是: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加,最终会出现卖淫者边际收益递减和社会边际损害递增的情况,即有G”<0,H”>0,因此
D”=H”-G”>0 (4)
由式(4)可得
D’(O)>0对所有O>A,若D’(A)=0及D’(A)>0 (5)
式中A为一常数,即对于交易次数大于常数A时,非法色情交易造成社会损害的递增大于卖淫者收益的递增,这也是政府取缔非法色情交易的正当理由。
2.2 扫黄成本
扫黄活动投入的警力m、物力r、财力c与产出之间的关系为A=f(m,r,c),这 里f表示当前水平的生产函数。如果f和投入要素的价格一定,则扫黄总成本必然随边际成本的递增而递增,即有
C=C(A)
以及
C’=dC/dA>0 (6)
判断扫黄活动有效性的近似方法是被定罪色情交易次数与实际交易次数之间的比率。可以证明,定罪比率的提高或交易次数的上升都会增加扫黄总成本;并且随着扫黄规模的扩大,扫黄边际效益必然下降。
2.3 卖淫者的供给
采用经济学家常规的选择分析可知,当非法色情交易的预期效用超过将时间及少量额外资源用于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时,她才会去卖淫。一些人成为“罪犯”不在于他们的基本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的收益与成本之间存在差异。因此,“犯罪”行为理论只是一般选择理论的扩展,用不着诉诸道德的颓废、心理机能的欠缺以及先天遗传等特殊范畴。[6]
卖淫次数与定罪可能性、惩罚手段、从事其他合法活动的收入、逃避拘捕的机会、卖淫的自觉意愿等变量之间的关联函数为
O=O(p,f,u) (7)
式中O表示特定时期的卖淫次数, p表示每次卖淫的定罪可能性, f表示针对单次卖淫活动的惩罚, u代表所有其他影响的混成变量。
只有判定有罪,卖淫者才会受到惩罚(在我国,被扫黄警察现场拘捕即可定罪,毋须通过司法程序,故节约了部分公共开支)。卖淫者相当于为每次色情交易支付的额外“课税” f具有不确定性:小到为零,大到因首次卖淫被罚而远远超过其收益及社会损失。 p或f的任何增加都会减少卖淫者的预期效用,因而减少卖淫总次数,即通常说的减少卖淫现象。另外,可以预期u的某些要素的变化后果,如合法活动收入的增加有助于减少卖淫 的冲动,从而减少卖淫总次数。
在我国,卖淫者对 f 的预期可说是已知的,即惩罚手段通常为罚款或三年以下的劳动教养。一般而言,卖淫者对被拘捕风险 p 持更慎重态度,在扫黄风声紧时会自动减少卖淫活动。
2.4 惩罚的成本
2.4.1 劳动教养的成本
受劳动教养惩罚的卖淫者事实上处于被监禁状态,其成本包括:
(1)卖淫者被迫放弃的非法收入,被限制的消费开支,以及被限制自由价值的“贴现值”。
(2)监禁需要的警卫、监管人员、建筑、食物等方面的支出。
由于笔者手头缺乏实证数据,无从获悉劳动教养所的产品和劳务收益能在多大程度上抵充上述成本。猜想在我国已加入WTO的情况下,劳教产品和劳务无疑会受到市场游戏规则的排斥,故其“产出”对成本的贴补极其有限。
2.4.2 罚款
罚款作为一种转移支付手段,其边际价值能充分补偿社会损失,包括补偿扫黄的公共开支。当然,一个毋庸多言的前提是罚款必须如数进入公共库房。一种看法认为,罚款成了色情交易者“购买”交易权的价格,因而是不道德的。事实上,劳动教养同样是色情交易者支付的额外价格,并且社会为此担负了更多的公共开支。
在现阶段,我国对卖淫者的惩罚究竟采用劳动教养还是采用罚款手段,不仅取决于惩罚成本,还取决于卖淫者的供给弹性。
2.5 最优条件
如果社会决策目标定为基本杜绝地下色情交易,则扫黄效率p应接近于100%,惩罚 f超过卖淫收益,从而使卖淫次数接近于0。但p的增量会使扫黄成本C上升,从而增加社会总损失;同样,f的增量(罚款除外)也会增加社会成本。因此,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一社会决策目标很可能是得不偿失的。
假定非法色情交易造成社会损失的衡量函数为
L=L(D,C,f,O) (8)
并且假定D、C、 f 边际值的增加都会引起社会总损失的相应增加,目标为通过 f或者C的取值使L达至最小。对子函数的各项变量赋值后,通过数学推导,当f一定时,我们总能找到扫黄规模C的最优值,使扫黄边际效益等于扫黄边际成本,从而使社会总损失L达到最小。事实上,警界总能使自己的活动“自动”与经济分析原理相吻合,将扫黄规模控制在适当水平,既遏制了非法色情交易,又节省了公共开支。
3 结束语
在一个“开谈不说经济学,虽读诗书亦枉然”的时代,学理工出身的笔者也未能免俗,看到写经济学的文章会情不自禁地瞄上一眼,听到谈经济学的话题会不知不觉地竖起耳朵。日前路过书店,买了一本加里·贝克尔的《人类行为的经济学》,一番生吞活剥之后竟忍不住率尔操刀,照虎画起猫来,遂有了平生第一篇经济学习作。本文的硬伤在于:既缺少当前非法色情交易活动水平的统计数据,也缺少政府用于扫黄活动的公共开支数目字。此外,由于笔者对网络语言的生疏,更为详尽的数学推导过程及曲线图都无法上传,只能忍痛割爱了。
做学生时读过马克思的《资本论》,自以为懂得一点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却千方百计想进入跨国企业主动接受资本家剥削,至今未能如愿。打工闲暇也翻过萨缪尔森的《经济学》[7],自以为懂得一点供需均衡原理,却朝思暮想能混入购车者队伍, 生怕车价不涨似地。可见“知”既称难,“行”也不易。近来读了贝克尔的《人类行为的经济学》,更是迷上了无往而不利的经济分析方法,全不睬尼采的疯话:“不加选择的知识冲动,正如不分对象的性冲动——都是下流的标志。”[8]
注释:
[1]加里·S·贝克尔(1930-)——美国经济学家,芝加哥学派领军人物之一,所著《人力资本》和《家庭论》已被奉为经济学中的经典。贝克尔在《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一书的导言中第一次明确阐述了他的研究方法,其余各篇则是其方法论的逻辑延伸和具体运用。贝克尔不无自负地说:经济分析为“理解人类行为提供了一直为边沁、康德、马克思及其他学者长期求之不得的统一的方法。”
[2]加里·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王业宇、陈琪译,上海三联·上海人民版第7页。
[3][4]同上第8页。
[5]同上第11页。
[6]同上第63页。
[7]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二版汉译本,高鸿业等 译,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作者在《绪论》中说:“在学习了一个学期的经济学之后,读者的世界观决不会还和以前一样。”笔者倒不觉得读了这本书前后有什么异样感觉。高鸿业却在《译者序》中针锋相对地说:“如果不对美化西方资本主义的理论体系加以否定,那就会在我国造成意识形态的混乱状态,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今此书已出到第十六版了,不知中译本序言又是如何写法。
[8]F·W·尼采《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年笔记选》上海社科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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