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产业经济
摘 要: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区域文化,不仅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区域临危文化,也为少数民族的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从而推进整个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本文主要从新晃现有侗族文化出发,对境内少数民族文化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对保护与传承侗族文化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侗族文化;保护;传承
一、基本概况
新晃旧时称晃州、晃县 ,有悠久的人文历史。唐贞观八年析龙彪置夜郎县。武后天授二年又析夜郎县置渭溪县。唐时在县境内设置晃州羁縻州。秦汉时期属夜郎国治地。五代时为田氏所据,宋初建晃州,嘉庆二十三年建立晃州直隶厅,民国2年设晃县。直至新中国解放后,党中央、政务院派出少数民族访问团到晃县深入侗乡山寨,对晃县的少数民族进行了全面的考证和认定,认为晃县是以侗族聚居区为主的多民族县份,直至1956年新晃实现了侗族人们的区域自治。由于唐宋两朝曾置夜郎县,历时287年,夜郎文化积淀深厚,被费孝通先生誉为“楚尾黔首夜郎根”,新晃县又称“夜郎”。
新晃是一个多民族混居的侗族自治县,一个独有独特民族特色和悠久文化历史的县域。共有26万人口,境内有侗、汉、苗、回等20多个民族成分,其中侗族人数占80%以上,既保留了本民族的特点,又相互融合从其他民族中吸收丰富的营养,使其民族风情和民族特色更加多元化。
二、特色侗族文化
(一)传统工艺类
传统工艺可分为:竹编工艺、家织布、侗族服饰。
竹编艺术以竹编箩筐、竹编晒席、竹编斗笠、竹制家具为主;家织布主要用于侗族服装、床单、门帘、桌布等制作。侗族人民对靛蓝有着特别的喜爱,纺织出的布大都染上蓝色,或印染出蓝白相间的花纹图案作为装饰,少部分也运用黑白两色交错纺织。侗族服饰各式各样,侗族人们运用五彩丝线在服装的衣襟、袖口、领口来装饰侗族服饰,装饰图案大多以几何纹样为主。
(二)民间艺术类
民间艺术的分类可分为两类:一是侗语、二是地方戏。
新晃侗语属侗语北部方言的第二语言,是县内重要的交际工具,尤其是禾滩乡、中寨片、扶罗片、贡溪乡等乡镇,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随着经济的进步,对外交往的频繁,侗语覆盖面呈现缩小趋势,客家话占据了日常生活的60%以上。稍年长的在日常生活中较多以侗语作为平时的交际语言。
地方戏也是侗族文化中不可缺一的部分,黄鹂大班、四路傩戏班、暮山坪傩戏班、烂泥辰河戏班等。侗族傩戏“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艺术观赏价值。侗族傩技也让世人惊叹。“侗族大歌”2009年成功申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建议
(一)零散及临危文化资源的收集与归整,以便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侗族文化体系
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得知,侗族文化资源较为分散,各乡镇、各村寨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零散不同类别的文化资源,比如:贡溪乡的傩戏、家织布;步头降乡的竹制品编织;龙溪口古建筑群等,建议文化部门组织人员对这些分散资源进行可利用、保护价值及可创新性价值做一个分析调查,对零散及临危文化资源做一个较为全面的归整,进而可以对不同地方的民间特色文化作出相对应的保护及开发措施,建议做到好文化不丢失,特色文化不遗失,以便于后人对本民族各地方的民俗民间文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也可为健全整体少数民族理论体系提供一些理论基础。
(二)加强新晃侗族特色文化的挖掘力度,对已有民间文化进行保护并力求打造品牌文化
在众多的侗族文化风俗中,建议对特色侗族文化树立品牌意识,对一些临危侗族文化采取一些举措,比如申报各级的文化遗产、文物置放博物馆等,同时可以对已挖掘出的侗文化进行保护、传承,对古建筑进行修护、文物统一置放,建议以建立侗族民俗博物馆的形式对这些物件进行统一的收集和保护,比如旧时期婚庆、祭祀家具、侗家印染花布、传统农作工具及手工艺品等。这种形式有利于后人可以通过文物和图片形式,对本民族文化习俗和侗族文化的演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同时也可作为外来旅游人员的一个旅游参观项目。
(三)将少数民族文化开发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进行有机结合
把民俗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唤醒人们对民俗民间传统文化价值的重新认识,有利于保护古文物、保护古建筑群和传统街区,保留一些古老的民风民俗等,来展示和弘扬传统文化。同时,也可借鉴少数民族区域文化发展较好的典范,比如:凤凰古城的苗寨文化、通道、芷江的侗族文化等,借鉴他们的运行模式,结合本民族区域自身文化优势,进而打造自身的特色亮点。在旅游纪念产品上,建议打破单一的思路,形成旅游产品多样化。目前通过了解得知,游客来到侗乡,外带的纪念品,除了品牌牛肉之外,对于其他物件的选择屈指可数,建议相关部门能够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县城旅游纪念品进行设计,力求纪念产品能够代表侗族文化特色。比如竹编种类的创新,让竹编艺术品的使用范围扩宽,适合生活的多方面需求,如装饰类、生活用具等。同时能够有力宣传侗族文化,让游客了解侗族文化,以便向外界传播侗族文化。
(四)品牌标识的建立,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的视觉导识
建议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对我县民族文化特色进行分析研究,提炼相关的民族元素及符号,把这些民族特色元素和符号运用于媒界传播、城市规划及产品包装之中,如:路灯外观的统一设计、广场雕塑、特产包装等。形成一个完整的品牌传播导识。
(五)加大侗族文化的宣传力度,让侗族文化普及大众
加大侗族文化的宣传力度,有利于滋生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识,让人民群众能够深入这些民俗文化是为何而来,弄清楚来龙去脉不含糊,而不仅仅只停留在于表面的认知而非全面的深层次上。
参考文献:
[1]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志[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5.12.
[2] 杨先尧.关于保护和发展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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