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计算机网络
摘 要:网络舆论监督兴起于2003年,也有学者也把2003 年称为我国的“网络舆论元年”。从最早的刘涌案件,真假“华南虎”事件、许霆案、“封口费”事件、到去年南京“周久耕事件”在网络的相继曝光,这些事件被我国互联网界聚焦并在网络上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网络监督;人肉搜索;网络主体
网络舆论监督是网络政治参与的一个方面,网络监督使传统的监督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并且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在民众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从普通民众方面来看,网络这种直接、迅速、便捷的传播方式已被民众普遍接受,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如今,网络这个信息平台已成为我国公众表达民意、讨论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经济及政治生活以及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公共平台。从官方政府方面来看,近两年兴起的网络舆论监督已经引起各级政府领导甚至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政府部门还设置了专门的网络民意收集和网络舆情研究的机构。
但是,网络舆论监督还是近两年出现的新鲜事物,其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网民在看到这种新兴的监督方式所显现巨大力量的同时,也应该同时反思网络监督目前存在的缺陷和滥用网络监督的现象。网络舆论监督目前主要的问题和缺陷有四点:
一、 网络监督主体自身素质问题
2009年,我国的网民数量将近突破3亿人,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数据看,这3亿人中有80%以上的网民都是居于16岁到26岁之间,构成了网络的主体人群,在这个年龄段的人是思想活跃却不无偏激的年轻人,对于社会事件的看法难免无知和不成熟,同时,互联网上存在着很多良莠不全的信息,在难辨真假的情况下,那些带有强烈情绪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很容易得到年轻人的附和和追随,干扰普通民众的判断。
其次,网络这个平台确实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言论,畅所欲言的场所,但是很多人把网络当成了宣泄不满情绪、散布流言蜚语的大舞台。网络的匿名性在给网民言论自由的同时,让网络变成了谣言的发源地;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在疯狂搜索的同时,导致了铺天盖地的舆论暴力。
二、网络信息的真假难辨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信息交汇的大平台,各种信息都可以在网络中自由流动,这其中既有反映社会方方面面的真实信息,但同时也泛滥着很多虚假、反主流的不良信息。
作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其信息容量具有无限性,各种信息具有瞬间上传、光速传播、实时互动以及高度共享的特点。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传递交流信息,表达阐释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每个人发布的信息以及人们之间交流的信息,在虚拟的计算机空间来说都无从考证其真实性,只能靠网民以自身的经验知识阅历来判断,网络舆论监督中当然也是真假信息交错,如果盲目的相信网络上的虚假信息,那么网络监督也将会走进错误的方向。
三、网络监督的无序与“暴力”
任何事物和行为都需要有标准的、可以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能够预知和可以控制的范围。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曾用“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这样的公式来表明,当政治制度化还不够成熟时,失去控制的政治参与必然导致政治动乱的来临。但是在网络的日益普及的今天, 我国针对互联网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却还很不健全,由于互联网技术特殊的无中心、无界限的离散结构,导致在网络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中央管理控制,再加上网络中的参与主体具有匿名性的特点,使得在网络时代,要全面控制网民的行为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在信息如浩瀚海洋的网络中,不乏有低俗之风,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匿名性,有些人便有恃无恐,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语,有些文章和帖子打着监督的旗号,却进行着诽谤谩骂和人身攻击,无视他人的隐私和个人权利,揭发并广为传播当事人的真实信息,这些行为已经远离了网络监督的初衷和本意,在目前还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管理的网络中,这种“网络暴力”现象还是一个应该警惕和治理的复杂网络现象。
四、滥用网络监督权的问题
最近这两年,随着网络监督和“人肉搜索”现象的不断升温,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一个人,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网络监督这一新兴事物,以及伴随网络监督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在目前没有相应法律法规可遵循和控制下,难免声张正义的同时暴露出种种弊端和负面影响。网络中一般的群众缺乏足够的理性,在面对具有强烈煽动性的事件时容易情绪化,再加之网络中有些人表面上打着正义的旗帜实际却怀有不良动机,以至于网民自发组织的“人肉搜索”在盲目地响应中有可能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侵犯当事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权利。
任何事物在新生阶段都会存在大量问题及缺陷,但我们不能就此否定其合理并有价值的一面,网络舆论监督也是如此。在网络监督的主体也就是广大网民来说,自身的道德自律意识以及网络文化素养这方面是亟待提高和加强的。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依赖于全体网民统一的、理想的网络道德状态,需要每个网民以自身道德自律来共同保障。另外,从我国政府来说,也需要加强对网络监督的管理和相关的法律支持,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我国现有网络要想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大力度建设网络媒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容监管系统。其次,大力宣传弘扬我国主流文化,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功能,充分意识到网络舆论和意识形态的重要宣传作用,引导大众选择和追随社会主流媒体和社会的大趋势。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sjlw/jsjwl/238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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