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智能科技
一、引言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现代科技成为文化产业转型、文化业态创新、生产方式改革、传播体系优化的强大推动力。科技创新不仅增强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作力、感染力和传播力,而且实现了产业的规模化、特色化和国际化,构成了新时期文化产业升级发展的特征。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运用高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构建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2006年9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不仅提出九大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而且强调了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重要性。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强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增加文化原创能力的数字化、网络化,提高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201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宣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成立国家和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2012年5月文化部颁布《“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强调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2012年6月科技部颁布《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提出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升级、推动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升文化事业服务能力、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建设,推动文化产业质量的提升。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推动了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到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39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76%,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文化和科技融合是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升文化品牌的必由之路,对调整传统文化产业结构,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化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分析
(一)文化企业科技创新。文化企业科技创新是指是指在文化企业中应用新知识、新技术,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新服务,以创造和开发新需求的过程。其实质是科技与文化的融合,相互作用、相辅相成,推动双方不断发展和演进。文化企业科技创新的目的是通过培育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完善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文化需求与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加强文化领域战略性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研究,开展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管理、传播与消费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增强文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文化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分析
1、从外生需求看,文化企业科技创新是整个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文化企业科技创新不仅要推动创新环境、服务和平台建设,更要推动创新产品、服务和市场的发展,才能为文化产业的升级、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源泉。为了重振经济,韩国在1998年提出“文化立国”战略,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院,制定《国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颁布《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成立“文化产业基金”、“信息化促进基金”等,依托IT产业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快动漫、游戏、音乐产业发展。2014年,韩国游戏产业的产值达12.1万亿韩元,出口额达34.4亿美元,占2014年韩国文化产业总产值的17.35%,年增长率超过7%,是世界公认的以技术力量保障文化创新和产品创造的文化产品生产强国。科技赋予了文化新的发展动力和形式,而文化又成就了科技的价值和意义,科技创新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价值要素。
2、从内生需求看,科技创新是文化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基础。文化企业科技创新涵盖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作、生产、管理、传播与消费等各个环节,既包括设备和装备技术等硬件技术革新,也包括知识产权、创新人才等软件技术培育。盛大游戏是中国知名的网络游戏开发商、运营商和发行商,2009年9月,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成功上市。2010年起,盛大游戏公司通过参股Nokia Symbian OS、J2ME平台,收购美国Mochimedia公司、韩国Actoz和Eyedentity Games公司,与国际知名游戏厂商Square Enix公司合作,实现了手机操作系统、游戏服务平台、软件开发网络的全明星、全平台、全区域的发展战略。2014年,盛大游戏的研发费用达到6.576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总收入的17.69%,占税前利润的51.55%。依托科技创新与研发,盛大游戏从一个游戏服务运行商转变为世界知名的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网络文化服务商。文化企业科技创新不仅提高文化产品的创造力、表现力和传播力,丰富了产品和服务的内涵与价值,而且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提升投入产出比,增加产品和服务附加值。
三、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文化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2006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并带动江苏产业结构调整,同年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明确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等政策。2007年,江苏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五个一批”建设,全面推进文化产业的工作部署。2008年,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重点资助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广播影视、出版发行等产业。同年,江苏省财政厅、文化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每年财政拨款2亿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以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201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将文化产业纳入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201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广播、出版、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等七大领域,逐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需的软硬件,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土地租用和贷款推行优惠政策。此外,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化厅等联合发布《江苏省重点文化科技企业管理办法》、《江苏省文化科技产业园管理办法》,旨在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提高文化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实现统筹规划、集约发展、择优扶强的发展思路。
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江苏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文化产业服务体系与网络不断完善、产业基础设施与园区持续升级、文化市场与创新机制逐渐成熟。现有140多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包括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10个国家级和27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7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形成了产业发展平台与网络的全覆盖。
2014年末,江苏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占地方GDP的5%左右,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4.1%,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6.52%。无论是产业发展质量还是速度,在全国文化产业发展中都名列前茅。“十二五”末,江苏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3,600亿元,占全省地方GDP的6%,成为真正的支柱产业。(图1、图2)
(二)江苏省文化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1、文化产业的区域创新不强。江苏省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人文,文化资源丰富且地域广泛,但由于区域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科技创新的需求和市场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苏南和苏中的制造业水平和产业化程度较高,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相对于苏北地区,苏南苏中的文化产业园区聚集度较高,文化市场成熟度较好,文化产业链规模化较强,文化企业科技创新的需求较旺盛,每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75%以上。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增加了统筹发展的成本,影响了区域创新的积极性。
2、文化市场的创新服务不全。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的文化消费呈现出高科技化、主流化、大众化、全球化的特征。但是,国内科技创新体系、创新服务网络还不完善,尤其是投融资、担保、技术合作、产权交易机制还不健全,无法满足文化消费市场和企业创新发展的需求。目前,中国文化消费需求和供给的缺口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居民文化消费的增长速度及消费潜力与当前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形成巨大的落差。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服务已经成为文化产品及服务开发与制作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文化市场、满足消费需求的关键载体之一。
3、文化企业的研发投入不多。研发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江苏省文化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不断增长,但与发达国家的科技投入水平相比还处于低水平。研发的投入不仅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投入,硬件主要是针对仪器、设备、生产线等先进装备的投入与改造;软件包括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的提升、知识产权的开发及人才的培养、引进等方面。一方面过多地依赖于进口的装备和技术,虽然能在短时期获取较高的收益,但却不利于国内文化企业竞争力和长期价值的培育;另一方面研发投入的周期较长,风险较高,且缺乏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文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的积极性。
四、江苏省文化企业科技创新综合发展策略
(一)建立系统性和制度化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产权保护政策。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保护机制是文化科技创新的保障。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机制,能够有效遏制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为加强文化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开展文化立法的国家,20世纪70年代后期,先后通过了《版权法》、《跨世纪数字版权法》、《电子盗版禁止法》等一系列版权保护法规,形成了全球保护范围最广、相关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律系统,还积极推动建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和争端解决机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缺乏详尽的细则与说明,缺乏系统性的法律实施和处理机制,再加上互联网环境下侵权行为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难度和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企业科技创新。2013年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广州成立了全国首个区域性知识产权类股权交易板块,实现了涵盖人才培养、司法援助、平台交易等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对推动文化企业科技创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建立功能性与网络化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服务机制。健全的创新服务平台与体系是文化企业科技创新的前提。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服务机制的建设,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创新风险,加速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而且能够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和形式,规范服务行为与程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因此,必须结合文化产业的特征、分布及类型,鼓励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和各类社团参与文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将知识产权代理、推介、交易、法律保护及项目融资、担保、评估、合作等中介服务纳入到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功能性与网络化相融合的文化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网络。2014年,由科技部发起建立了集成果转化、项目融资、产权交易与人才培养等功能的“文化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实现了文化、科技、金融等多方资源的整合与创新,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文化科技创新服务机制的运营与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实践。
(三)建立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资助模式。有效的资助机制是文化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完善文化企业科技创新资助模式,可以加速文化项目孵化,引导产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加快文化市场繁荣和发展。2008~2014年,江苏安排了超过12亿元的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的方式,对创意文化、新兴媒体、影视动漫、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1,235个创新项目进行资助,带动商业投资超过900多亿元,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单纯依靠财政支持是无法满足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1994年起,法国国家电影中心(CNC)成立了电影产业资助基金,采取自主性和选择性相合的资助模式,将影视产品和服务的税款按照特定条件分配和返还给制作、发行和放映等环节的参与者,既发挥了税收返还的激励性,又弥补了政策性资助的资金短缺,既支持中小企业文化项目培育与开发,又鼓励跨行业文化科技合作与创新,成为一种有效而完善的资助体系。因此,通过文化市场与资本市场相对接、文化项目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合作开发与产权交易相融合,健全文化项目评估、展示、竞争体系,择优扶持,培育特色,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才能真正体现资助资金的政策性引导与市场化运营的功能。
五、结语
文化是科技创新的源泉,科技创新又是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融合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主旋律。通过完善创新扶持政策、整合创新服务资源、改革创新资助模式,构建文化科技成果的市场推进、承载、运营和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产品研发、信息共享、项目融资、产权交易等机制,才能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构建新型文化产业链,促进文化领域的核心技术和高端系统装备国产化,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江苏有着悠久的历史人文、先进的制造业基础、发达的产业孵化器,通过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相互促进、特色互补、资源共享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有助于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链,实现江苏文化产业的全面提升。
作者:朱佳俊 刘进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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