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怒江州水资源现状的介绍和分析,提出怒江州水资源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对策,为怒江州水资源管理科研提供基础和借鉴。
关键词:怒江州;水资源管理;形势;对策
一、水资源概况
怒江是我国西南地区五大国际河流之一,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南麓,流经西藏自治区和云南省,于云南省潞西县流出国境,出境后称萨尔温江。怒江—萨尔温江干流全长3240km,流域总面积32.5万m2,多年平均径流量2520亿m3,其中我国境内长2020km,流域面积13.6万km2,年径流量710亿m3。
怒江流域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倾斜,呈南北狭长形。怒江流域受地形及大气环流影响,气候比较复杂,上游气候高寒,冰雪期长;中游山高谷深,垂直气候特征显著,变化复杂;下游地势较低,受西南海洋季风影响,炎热多雨。流域降雨量由北向南递增,多年平均降雨量为900mm,其中5~10月的降雨量占全年的85%。
怒江州拥有世界级的水资源, 怒江、澜沧江、独龙江和担当力卡山、高黎贡山、碧罗雪山纵贯怒江州境内,山脉与大江相间造就了“非”字型的数百条溪水飞流直下,水资源占全省总量的47%。
二、存在的问题
怒江州水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任重而道远,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足
水资源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而事实上,对水资源管理的认识不足,对未来水资源的形势缺乏足够的重视,水资源管理措施不落实,各行各业联动力度不够,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在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节水动力不足,制约了水资源管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开展。
2、法律法规不健全
水资源管理需要法制保障和对水资源的全面统一管理,省、市虽然制定了《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政策措施。但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加之新形势新要求的影响,不能有效地进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3、缺乏宏观指导与监管
水资源管理是一项长期需要坚持的全社会共建工程,地域分布广,跨越行业多,且问题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所有用水部门共同参与。目前,尽管我州已经推进了水务一体化改革,在一些县乡镇成立了用水户协会,但水资源管理体制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使水资源管理工作没有形成统一的合力。
4、节水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不够,节水产业发展薄弱
我州在节水技术和器具的推广、应用方面缺乏应有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尚未建立节水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有关节水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也有待完善。由于生产节水产品缺少投资和税收的优惠政策,节水成本较高,导致节水产品的应用水平较低,先进工艺缺乏市场流通,同时也影响了节水产品的推广和普及。
5、建设能力滞后,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益还比较低
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目前节水投入远远满足不了需水要求。导致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缓慢,现状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益还比较低,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制度,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资力度,请求上级也给予必要的资金倾斜。
6、水资源管理管理水平不高,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的工程体系尚未形成
虽然以《水法》为标志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取水许可证制度、水资源论证、调整水价、征收水资源费、贯彻水资源有偿使用等措施推动了节水工作的开展。但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管理水平低,工程维护不力,水价机制不尽合理,水利工程管理走上“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机制还需时日。地方配套的水法律法规、协调机制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各自为政的现象还存在,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浪费还得不到有效遏制,直接影响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管理,加剧了用水紧张局势和生态系统恶化。“一龙管水、团结治水”的格局尚未形成。此外,有一些乡镇地下水的开采利用管理上也存在问题,一方面对环境造成破坏,另一方面对当地发展建设也有一定的影响。人们对水利法律、法规了解肤浅,缺乏水患意识,对水利行政执法及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不理解,执法经费短缺,执法设备不俱全。<
br> 三、水资源管理对策
由于水量分配不均,再加上环境等因素,许多地方资源缺水和工程缺水共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引起了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重视,针对“十一五”以来,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实践情况,在以后的水资源管理中应加强以下工作:
1、 做好执法队伍的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为了有效的实施水资源管理,加强水利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以及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促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建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资源的管理工作,并取得各级部门的帮助,并逐步完善执法队伍的建设。同时,建立了水行政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错案追究制、首问负责制等规章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州相关决定精神中突出强调的工作。近期,我州通过积极开展确立用水控制效率红线制度、严格涉水审批工作,全力推动水资源管理。在工作落实过程中,一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着力编制完善《怒江州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怒江州水功能区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基础性规划报告。逐步实现对取用水的实时监控,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二是严格涉水项目审批,落实水资源论证和有偿使用制度。继续加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积极为怒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三是依法收费,促进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近年来通过依法征收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州水资源费每年以上百万元的数额递增,从2007年的347万元到2010年突破700万元,再到截止今年9月已收取入库的769.99万元,全年将有望突破800万元的大关。四是推行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制定《水政执法巡查制度(试行)》并下发执行,制度的实行有效调动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实现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全面管理的转变。
3 、做好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要求取水户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对取、用水户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根据用水定额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实行计量收费制度;要求工业用水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 、做好水功能区划工作
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及工农业用水安全。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本辖区的纳污能力,协同环保部门对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并对排污口进行了登记。
5、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
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每年定期(“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不定期的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碑(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向人民群众进行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们的水患意识,全民动员起来,齐心合力,保护有限的水资源,使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成为每个公民自觉行动。
继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区域水资源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实现地表水和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努力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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