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城镇建设
德江县位于黔东并铜仁市西部,属中亚热带气候,德江县政府把城市定性为铜仁市西部物流中心,贵州生态园林城市,中国傩城。德江县城总体规划已进行了新一轮修编,规划蓝图的德江县城呈蝶式规划网状,是一个较合理的县域城镇体系;是一个布局全面,空间形态多样,富有特色的傩文化城市;是一个较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未来的德江县城将会有历史性的跨越。
―、德江城镇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现状
(一)德江城镇建设规划现状
1、以规划为龙头,努力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一是科学编制规划。近年来,围绕“中国傩城、贵州生态县城、铜仁西部中心城市”的定位,按照城市现代化、集镇城市化、乡村集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克服县财力不足的困难,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城乡发展规划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将千年傩韵与现代建设理念有机融合,有效提升了城市品位。二是加强规划管理。加大规划审查力度,城区建设一律通过县城规委审查,并将其他乡镇大体量建设纳入县城规委审查内容,经审查合格方能办理相关手续,有效规范了建筑造型和临街门面设计。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坚持规划在先,出让在后原则,对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优先优惠办理,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做到成熟一宗出让一宗。三是严格规划执法。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及《一书两证》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和整治建设秩序工作。
2、加大城市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加大建设资金力度,将资金进行了科学配置,集中力量重点推进以下三大建设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一是着力抓好旧城改造。二是强力推进新区建设。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二)德江县土地管理现状
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我县土地管理通过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开展对城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清理整治。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用地审批,全面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土地资源化配置;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不按规定批地或以罚代批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无序建设的现象。
二、德江城镇建设规划,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德江城镇建设规划存在的问题
1、规划执法力度不够。《德江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德江县城市规划实施细则》出台两年多了,但收效不明显,德江城区没有较完整的小区,没有标准的配套设施,没有完整的绿化面积,没有完整的城市景观,缺乏城市品味,格调低下,远比松桃,近比凤岗,城市规划和建设相差甚远,规划的权威性指数在老百姓心中日趋下降。
2、绿地率系统性差及市政公用设施不配套。县城绿地总体规划还处于无规划状态,没有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无论是单位修建住房、办公等,都是边、角、料、绿地、裁缝式规划,缺乏合理合法的绿地系统规划。
(二)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违法用地,滥占耕地等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土地管理形势依然严峻。我县的城市建设曾在历史上取得一定成绩并一度处于全区领先地位。近年来,部分人为了个人利益,非法买卖土地、建设私人房屋,扰乱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也使有限的土地资源被侵占、滥用,严重影响了德江形象,影响了城市的旧城改造、新区和项目建设。
2、执法难,强制拆除,引起被拆户越级上访。违法当事人未经任何批准占地建房,当巡查人员发现当场制止,并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接了通知书,待执法人员走后,继续施工,停工通知书发了多次,当事人执意不停工实施违法建筑,抢修强占。在住房修好后,由于造价高,对违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完全作依法强制拆除,经济损失太大,当事人心理上难以承受,不仅工作难度大,容易引发暴力事件和引出人命后果,被拆除户仍不理解和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府出台的政策,四处上访,浪费县政府的人力和财力。
三、应采取新的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规划管理。今后所有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都必须编制修建性详规,所有建设,都必须在规划的总体框架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突破。
(二)加强规划监督。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后,要跟踪到位,实施监管,是否按规划要求修建。对违反规划建筑物,该砍的砍,不能迁就了事。对房开商的公共配套设施,市政管道、公共绿地面积,容积率等进行监管,不留后患。
(三)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以往在制止和纠正措施上,往往采取“堵”的方法,“堵”是必要的,但这既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又难收到满意的成效。
1、由建设局在城郊统一规划一片土地,由县政府出钱统一征用,统一整治。水、电、路三通一平,凡是需要建房的城乡居民,都可以申请用地,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出让,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居民,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由建设和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
2、对县城区私下买卖土地,由“两违办”没收土地违法交易所得,所买卖土地收归国有。买卖土地属于成片农用地的,由县政府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有偿出让,买卖土地属于零星地类的,坚持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挂牌方式进行有偿出让。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私下买卖土地的,按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对照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出让。
4、在县城区外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其买卖或转让行为无效,由国土资源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
5、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违法土地案件,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绝不手软。
杨忠,罗春华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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