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科技论文
一、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的耦合
正在蓬勃发展的高新技术,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影响着包括文化生活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以数字化、网络化和多媒体化为代表的当代信息技术革命,全方位地作用于文化产业的各个发展阶段,不断地赋予文化创意新的内涵,拓展文化创意产品的表现形式,再现和提升文化作品的价值,不仅带来了崭新经济形态的数字经济和网络经济,而且带来崭新文化形态的数字文化和网络文化。
高速发展的文化产业,是文化和高新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文化影响着科技的生成、发展与传播,影响着创新的进程和结果。技术的进步又赋予了文化新的产品形式和展示方式。文化产业在我国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动力。在文化的本体形态、经济形态和技术形态曰益变革的时代,如何把握时代的脉搏,顺应高新科技发展的趋势,倡导科技创新,运用高科技手段去改造与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开发新兴文化产业,传播先进文化,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和创新,是我们正在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
文化产业是一个创意开端、内容为主、面向市场、满足消费者的服务性产业,高新技术对其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意阶段,高新技术帮助其以丰富的形态呈现设计思路和产品雏形,如动漫、网络游戏等软件开发中需要的仿真技术、计算机图形技术、数据传输技术等,以及工业设计中需要的CDCAM等应用开发软件。在生产阶段,一方面,高新技术帮助以尽可能多、尽可能贴近不同消费者需求的媒体形态承载文化产品信息,如产生以光盘、软件包、网页、视频、物理设备等多种形态为载体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新媒体技术改变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过程和基本方式。在发行阶段,高新技术帮助以更少的成本、更快的速度、更便捷的方式送达消费者,如通过网络利用电子商务等方式进行。在使用或消费阶段,高新技术一方面直接地为消费者消费文化产品、进行体验式消费提供软件和硬件支持,如电脑、电视(高清电视、流媒体电视)手机、PA等终端设施和视频软件、网络流媒体软件等;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为消费者创造了尽可能全面、深入送达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的平台,为其消费所有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创造接受技术、信息支持与服务的便捷渠道。
由此可以看出,高新技术贯穿了文化产业的整个价值链条,同时为文化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和产业链条的延伸带来了更大的空间,科技创新是促进文化产业链升级的关键因素:一方面信息知识和科技创新的不断扩散以及应用速度和强度的不断増加,使科技増长周期不断缩短,进而使文化产业更新周期相应缩短,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科技的高速发展和数字技术的不断升级,使文化产业产向高技术、高集约化演化,促进文化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延伸了文化产业链,使文化产业向新业态、高层次发展,不断创造出新的増长极。此外文化产业在与周边环境、制度环境相互协同,形成了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成为文化产业链升级和科技创新的动力。
三、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融合程度
在新一轮的信息化浪潮中,全球信息化和文化产业的高度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虽然取得了迅猛发展,但其发展水平仍远远落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特别是衡量科技进步重要指标的R&D经费内部支出额远远落后于美、日、德、英、法等发达国家,2006年仅为57.24亿美元,而美国达到11583亿美元(见图1一1)同时作为我国国家战略性产业的文化产业,由于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中低档环节,自主
创新能力较弱,产品附加值较低,同样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上难以获得竞争优势。而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的趋势,为我国文化产业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笔者通过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来测算我国各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的融合程度,以在科技背景下为我国文化产业链升级的路径提供合理选择。
近年来,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纷纷制定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和适应性政策,但各省区之间由于地域特色和经济水平发展的差异,对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的高新科技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也不同。本文采用各省市的数据,通过测度各省区的赫芬达尔指数来测度文化产业和高新科技产业的融合程度,示意性地提出科技发展背景下不同地区文化产业升级的路径。
GanbadelaandT3ris(1998:P采用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研究了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融合状况,利用该行业内各行业的专利资料来计算行业间的技术融合程度。以X表示全体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专利个数,以X表示各行业的技术专利个数,以表示具有不同技术的行业数,引用赫芬达尔指数(HHI)表示行业间的技术融合程度,则有HH越小,表示技术融合程度越高;反之,则表示技术融合程度越低。
由于高技术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发生,主要是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向文化产业渗透或延伸,在两者价值链相互交融的基础上重构为一条既包含有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増值环节又包含有高新技术产业价值链増值环节的融合型产业价值链,具有更为广阔的利润空间和増长潜力,并形成了对原有文化产业链的替代。这类融合的发生在产业层次上就表现为明显的文化产品结构“软化”及升级的结构效应,从而出现文化产业技术化的现象,因此,本文采用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在测算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度时,以高新技术产业増加值和我国各地区文化文物科技、科研单位的増加值,即HHt=2(X)2表示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程度,同样HH越小,表示技术融合程度越高;反之则表示技术融合程度越低。其中各地区文化文物科技、科研机构増加值的数据来源于2008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各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増加值的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网站《中国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8》测算出各地区赫芬达尔指数即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程度。
表1第三列中的信息融合度括号里的数字是按测算出的赫芬达尔指数,对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晦南除外)的技术融合程度进行的排序,“1”表示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的融合程度在全国排第一,“15”表示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程度在全国排第15依次类推。
由表1可知,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融合度地区差异很大,最高的是江苏、天津、上海、广东、北京,最低的是新疆、青海、西藏、宁夏等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笔者将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分为五种类型:
(1)文化产业强、科技融合度高:这类省市以广东、上海、山东、江苏为代表,它们文化产业居于全国前列,文化产业与高新科技的融合度也比较高,这类省、市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着力打造数字文化产业,将广电、网络服务、动漫游戏等作为首选产业门类,加大科技创新向文化产业领域经济效益转化的力度。
(2)文化产业强、科技融合度差:这类省市以辽宁、四川、安徽、云南为代表,表现在其文化产业増加值在全国位列中上,但其文化产业和科技的融合度列在中下甚至落后状态,要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对艺术产业生产效率较强的带动作用,在立足本省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新媒体技术的研发力度。值得一提的是“云南模式”是缺乏自身有利的技术支撑条件下,走出一条依靠艺术产业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整体进步的特色之路。
(3)文化产业弱、科技融合度高:这类省市以北京和天津最为典型,表现在其文化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度较高,文化产业増加值却处于较低的水平,这类省市可充分利用其良好的科技基础和人才优势,将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放在与新媒体技术相关的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网络服务等门类,加大对文化产业内容的开发力度,通过建立版权贸易保护中心、动漫网络游戏研发中心、设计创新中心等高新科技产业相关的文化科技创意集聚区,强化技术对文化产品内容和服务的支撑力度。
(4)文化产业弱、科技融合度低:这类省市以西藏、新疆、甘肃、青海等为代表,这类省区应该将科技发展放在第一位,这些省区只有科技先行,才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撑和保障。
(5)两者都差强人意:这类省市如广西、重庆、河北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科技融合度处于中游,这类省市在科技基础相似的情况下,应该首先分析自身的文化产业基础和文化资源基础,实施差异化战略,避免同质化竞争。
四、加快科技创新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链升级的有效途径
(一)雅进文化业态创新,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
一是运用电子出版、数字影视、网络传输等现代技术,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博览、动漫游戏、数字传输等新兴产业。大幅度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科技水平,力争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方面,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二是鼓励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开发文化数据处理、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远程教育及数字娱乐产品等増值业务,推动我国文化产业不断升级。通过市场机制和现代化手段,推动文化创意元素、文化创造成果转化为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消费,使潜在的文化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的文化生产力,使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力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三是注重科技创新和应用的前沿性,尤其要重视数字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二)强化科技支撑打造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丰富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促进文化产业与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联动发展。利用现代科技,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发挥科技创新对创意产品内容的启发效应和对产品形式创新的带动作用,重点开发中文信息资源,把我国博大深厚的传统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成果转换成数字文化产品,在丰富网络文化内容的同时缓解科技进步与文化内容的落差,实现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不同城市和区域的特点,科学规划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把其作为促进和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新集聚区,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利用产业集聚能够带来创新、外部性、社会资本和规模经济报酬递増等效应,在产业园区内引导传统文化产业与广播电视、网络、出版物等传播载体以及创意设计产业有机结合,推动和提升社会认知和国际市场影响力。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文化产品中高科技含量
文化产业和高新科技日益融合的今天,运用高新技术创造文化产品己成为当前国际文化市场一轮新的竞争浪潮,世界各国纷纷通过不断提高其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科技含量来开发、转变和引导市场消费热点,増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的科技竞争力与世界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要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科技竞争力,只有不断地开发产品的附加值,开发高科技含量产品,摆脱依赖资源密集型产品的状况,引导国内软件开发商、网络运营商、内容供应商等各类企业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技术水平、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特色的高科技文化产品。通过建立国际合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文化交流,同时充分重视保护和开发文化产品内容的独创性和民族特性,培养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文化创造力,强化其创新意识;在对外来文化采取兼容并蓄、广收博取的同时,对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充分挖掘,顺应当今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潮流对文化生产、传播及消费方式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快文化信息数字化进程,开发出更富新意、更具文化底蕴、更符合当代市场需求的新型文化产品。
(四)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融合
将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战略性内容产业,积极支持与数字文化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的创新、引进、吸收和消化。实施优先扶持政策,在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优先扶持科技创新和版权交易产品。积极鼓励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结合,鼓励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能形成产业规模的文化产品,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融合,建立起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向创意产业转化。加快文化产业相关法律与政策的研究与出台,以确保数字化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合理制定网上传播版税的分配比例,使著作权人、制作者、网络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得到公平分配。
顾江,郭新茹
(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宄中心,江苏南京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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