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伦理道德
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与人们的自利心理是导致道德行为滑坡的经济诱因。个人私利主义不断萌发,个人道德水平不高,日益注重边际利益,导致人们的义务和责任意识淡化,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生产道德产品边际成本过高。因此,道德产品也即人们的道德行为供给量下降,社会公德淡漠现象也在不断出现,公共生活中对他人的陌生、冷漠,对他人不幸的围观、麻木等事件频发。本文将结合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分析该类现象的产生原因,并从调整边际成本与边际利益入手影响道德产品与失德产品的供给,为解决道德滑坡问题提供有效措施。
一、公共产品供给理论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指的是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公共产品供给是一种关于公共产品决定的均衡理论。这里涉及边际成本与边际利益的概念。边际成本指的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 ,边际收益则是指单位收益的增量。而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离不开对边际成本和边际利益的分析,对于一个理性人来说,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是值得选择的方案。
道德产品具有使用上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因此它属于公共产品范畴。而在道德产品与失德产品的供给方面,供给方会考虑到边际成本与边际利益对自身行为的影响,进行理性选择,当生产道德产品所产生的边际利益更高,边际成本更低时,就会增加道德产品的供给量,减少失德产品的供给量。
二、道德滑坡的成因分析
(一)从整体背景方面看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还不健全,而从市场经济衍生出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价值观,很容易使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方向发生转变,人们在注重经济利益增长的同时,很容易忽视精神生活质量的提高,而这种过于注重个人利益实现的社会氛围会对身处这样环境的人产生很大的影响。除此之外,当今社会也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道德规范,人们没有更加有约束作用的可遵守的准则。因此,社会的氛围对社会公德的滑坡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从法律制度方面看
我国的法律制度与体系在这一方面存有漏洞。法律中既没有完整明确的规定对道德行为进行奖励,又没有对失德行为进行惩罚的条款。在社会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更倾向于是法律作为道德的底线而存在。法制建设的落后,容易使得有些人无视道德观念。相对于个人道德素质来说,法律制度更具有约束力,对道德行为和失德行为产生的影响更大。
而在法国,对身处困境的人提供帮助与救援已被加入到法律中,并且是作为一种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存在的,除非自己的施救行为会使自己受到伤害才可以不提供救助。但是即便如此,公民也有义务拨打紧急电话进行救援求助。当出现重大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时候,法国的法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此时任何人都必须对身处困境者提供救助。法国《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当人们可以救助身陷困境,自己有能力对其进行施救却故意漠视放弃救助的情况发生时,会对当事人做出五年监禁及处罚金的惩罚,并且对如警务人员、医护人员等行业的从业者还会更加严格。由此看来,法律制度的约束作用可以起到非常显著的效果。
道德奖励机制与惩罚机制有助于纠正人们的不道德行为,中国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要求人们有义务帮助身处困境的人,没有相对有效的法律手段来惩罚失德产品提供方,奖励机制与惩罚机制在制度方面都不健全,因此法律与制度上的漏洞导致了失德产品供给量的增加。
(三)从个人素质方面看
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很容易受利益主义、物质主义的影响,私欲不断膨胀,素质教育的不完善也同时影响着人们的道德水平。因此生活中对他人身处险境也不为所动,冷眼旁观而不施以援手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也体现了人们明哲保身的心态及从众心理。人们对物质利益过度追求,而导致自己忽视精神方面的提升。人们世俗化、功利化的思维导致实践上的失德行为,因此,个人的素质水平较低也是目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
三、道德滑坡的解决对策
(一)失德产品供给方
1.要完善法律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制约失德行为
导致道德、伦理问题出现的一个深刻原因,就是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从本质上看,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都可以规范、约束和调节人的行为,但后者的约束力更强,效果更显著。
因此,当人们有了不道德的行为,提供了失德产品,社会就应给予其相应的处罚,减少其边际利益,增加边际成本,使其失德的成本超过失德的收益,这也会对社会起到警示的作用。否则,对道德产品供给方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对人们心理产生消极影响,助长不道德风气,也会使失德产品供给量增加。因此,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应该学习借鉴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相关经验,在法律上要求公民把为身处困境者提供帮助作为一种义务,使得法制建设在条文以及具体操作执行方面都更加完善,促进和谐互助的社会氛围的产生与整体民众道德水平的提高。
2.要引入社会监督,通过舆论批评失德行为
在谴责失德行为方面,媒体的报道具有积极影响。应该更好地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舆论可以公开地反对和批判失德行为,并且媒体报道具有信息传播广泛、及时等特点,对那些失德行为进行公开谴责的做法,会减少失德产品供给方的边际收益,会对他们的名誉产生影响,进而从根本上会增加其生产失德产品的边际成本。这样有助于阻止失德产品的产生,逐渐扭转社会公德淡漠的风气。 3.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氛围改善减少失德行为
在教育方面,我们的应试教育过多地注重学生的技能水平的提高,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却很容易忽视道德方面的教育,提升学生的品德素养,只注重灌输思想的方式,使得灌输内容空洞,缺乏说服力。应该改变教育方法,加强素质教育,让人们潜移默化地接受道德教育。转变教育观念,使人们不只注重物质方面的享受,更应注重精神层面的提升,时刻谨记道德规范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考虑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影响。应建立一个长期并且有效的机制,不断完善现有道德体系建设和宣传。使人们自觉注重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倾向。逐渐扩大社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形成自律性的公共道德规范管理约束自己。加大失德违法后果的宣传力度,强化国民道德观念,了解失德的成本,使人们无论从观念上还是行动上,都能符合道德规范,只有人们相互信任,才能产生良好的社会风气。因此要努力营造出一个互帮互助、充满真善美的社会氛围,构建社会良好氛围促进个人道德行为,个人道德行为反作用于整体风气的良性循环。
(二)道德产品供给方
1.完善道德奖励机制,鼓励和肯定道德行为
当人们提供了道德产品,有了道德行为,社会应该使他的利益得到增加与提升,这是对其道德行为的肯定,鼓励和奖赏。这种机制显然会对人们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是一种肯定性的激励机制,使人们更有动力去提供道德产品,起到了弘扬善行的作用。应该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评选出道德模范并做好宣传工作,把及时救助身处危险困境的人等情形纳入见义勇为基金范围,鼓励并奖励道德产品供给方生产道德产品。
2.完善道德保护机制,降低道德产品边际成本
道德保护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完善与道德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法国《刑法典》在这一方面明确规定,如果人们采取了与危险情况相适应的措施则这一行为将得到刑事上的免责。因此要学习、借鉴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的经验,根据本国国情,设立专门的法律制度来保护道德产品供给方免遭起诉。当施助者即道德行为供给方因生产道德产品而受到受助者造成的额外伤害时,施助者要受到法律保护,为弘扬社会优良道德,应该对好心的施救者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法官裁量更多从社会善意出发,能够转变审查机制,化“自证清白”为“谁主张,谁举证”,保护道德产品供给方的利益不受损,减少道德产品边际成本。道德保护机制不仅保护了道德产品供给方,同时也增加了陌生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发扬社会互助的美德。就法律来说,如果规则更具体有效,可能会更好地保护道德产品供给方,并促进社会的和谐与互信,因此应该不断完善道德保护机制。
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相关配套的社会公共设施。当前很多人会担心自己做出道德行为却反而会遭受利益或者名誉上的损失,因此会出现老人倒地无人搀扶、有人身处困境却遭到围观或漠视的情况。这里很多人会采取明哲保身的做法选择不去施救,或者在施救者救助他人反被讹诈后,旁观者为了不被卷入相关事件,几乎没有证人愿意站出作证,注重自我保护,这时证据的采集将会困难重重。因此政府办事能力亟须进一步提高,例如增加公共区域的监控供给,多安装一些高清摄像头等监控设施,定期检修,以便在双方出现纠纷时可以提供全面信息,为道德产品供给方提供相应的保护。
3.扶持公益机构发展,帮助道德行为供给方维权
通过对当前社会公德现状的分析,我们发现当好人救助他人反被讹诈时,个人的维权成本过高,即使最终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见义勇为,因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也会遭受如诉讼费等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在心理上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道德产品供给方还需要对别人针对自己的指责和怀疑进行辩解与证明,这无疑增强了陌生人之间的互不信任。这可能会助长社会冷漠的不良风气,减少提供道德行为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应该鼓励公益机构的发展,使他们更好地发挥帮助好心人维权的作用,惩罚讹人者的虚假诉讼和伪证行为。当前社会中,鼓励发展保护道德产品供给方的公益机构可以产生重大影响,他们可以通过用网络论坛上人民群众意见的力量等方式保护施救者,及时公开信息,帮助好人恢复名誉与维护他们的权益。
4.完善道德保险机制,政府承担更多责任
要让道德行为供给方不再顾忌生产道德行为会带来的后果,在救人时能够减少犹豫和退缩,社会公德水平逐渐提升,还需要很大的努力,政府部门也应该承担起更多责任而不能袖手旁观。政府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议由政府购买道德险,将这一方面纳入到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通过第三方责任险或道德险降低救人者的风险和救助成本,特别是当道德产品供给方实施道德行为而遭受重大损失时,政府应该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补偿及保障,减少边际成本。当前人们担心做好事反被讹诈,不去生产道德产品,而讹人者大多因为自己身处困境遭受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医疗卫生制度和体系更加完善,政府给老人购买意外保险,那么讹人的行为也会随之减少。如果施救者的行为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国家的社会保险体系应该发挥其应有作用,进行相关费用的支出和补偿。因此应该完善道德保险机制,解除好心人做好事的顾虑,这样才能增加道德产品的供给,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四、结束语
根据公共产品供给理论,道德产品供给量下降是因为人们具有趋利避害的心理,提供道德行为时人们会考虑到边际成本与边际利益,而当今社会道德滑坡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本文从原因处入手,社会整体道德氛围需要改善,法律制度需要完善,个人素质需要提高。解决对策通过对失德产品供给方和道德产品供给方成本与利益的分析,针对以上原因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个人素质,改善社会整体风气,从根本上改善道德滑坡现状,构建一个更加和谐互助诚信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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