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伦理道德
一、伦理道德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
关于在经济活动中有无伦理道德,许多人的看法不一。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活动的最根本目的就在于逐利,确保利润最大化是每一个经济实体的首要任务。因而,在这部分人看来,经济活动是完全独立于其他活动的一个完全由经济实体构成的活动过程。但从理论层面来说,依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可知,伦理道德本身就属于一种意识形态,他与社会经济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既被其所决定,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换句话说,伦理道德作为当前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出:出现在人类社会中的最初的、最基本的活动主要是以生产活动为主的所有经济活动,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是衣、食、住房等。所以,第一个历史活动就应该不断生产出满足人类需要的这些物品[1]。但是在生产上面,人与动物是由较大差异的,动物为了满足最基础的生产活动,只需依照其所属的物种尺度来构造即可,但是人类属于高级活动,要时时刻刻将内在尺度不断运用于对象。马克思的论述最要是对经济活动的地位给予强调,确认了其在一切活动中的地位与影响,也阐述了人类就是在该基本实践中不断实现了满足人类需要的精神生产。人伦理道德就是精神生产下的产物,它将人们经济活动形象的、直观的展现出来,这也就决定了伦理道德对社会发展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或反作用,也直接证明了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伦理道德,即经济伦理。
美国圣母大学教授、著名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德勒教授把经济伦理分成宏观社会层面、中观企业层面和微观个体层面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中,都离不开人这个灵魂式的存在,在整个生产活动里的主体是人,人参与生产,避光获取利润。在生产活动中,倘若人仅仅以实物资本的角色投入生产,那么整个活动中就不存在效益与利润,甚至生产活动都无法开展。其实,任何东西倘若不投入到生产中,那么该东西也就只能成为资产与资源存在,也就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活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将经济活动的主体看成为经济人,并将其作为经济分析的基础。而以劳动者身份投入生产的人,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经济人。负有经济、社会和环境责任的道德人才是实际活动中的经济活动主体,并有着远比经济人更为丰富的内涵。[3]就以我们日常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的企业层面来说,员工是这个企业从事生产、销售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主体。一般来说,人在整个经济行为里除了追求财富、价值最大化,还有着崇尚非财富最大化的倾向。换句话说,人们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除了满足物质需求外,还需要不断满足其自身的精神需求。
二、伦理道德是经济发展的推手
经济学指出,规范、有序的制度能够维持社会的良好秩序,促进现代经济的发展,其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一直以来,制度都是用来约束和规范人类行为的规则系统,一般情况下,制度分为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实施机制三大点,而伦理道德被归纳到非正式规则的行列中。诺思与刘易斯等人明确指出:以产权制度为主的正式制度虽然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发挥了激励与限制的作用,但是不代表它比理论道德更重要,比理论道德的地位更高,[4]因为理论道德等意识形态因素的形成,除了是由正式制度转变而来,还为正式制度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存在与发挥作用保驾护航。
在科技发展的21世纪,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多的是来源于整个社会生产率的极大提升。当前,我国社会生产率的增强主要受到两方面内容的影响:一方面,分工与专业化。另一反面,人类自身与集体的积极性。在当前分工与专业化以成为现实的21世纪,人类的经济活动全都转移到投资、创新、经营、创造等方面,这也就极大的促进了时下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在投资、创新、经营、创造的行为活动中,除了其他方面的努力,最主要的还是人类自身给予的精神鼓励。由于人类在追求财富最大化的过程中,还很看重非财富的最大化,那么在这个过程里,伦理道德范畴中的激励就非常重要,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因为伦理道德中的激励能够唤起人类的斗志,让人们能够大胆、勇敢的从事各类具有创造性的社会经济活动。理论道德还能够增强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责任心与荣誉感,提升人们在投资、创新、经营、创造过程中的动力和信心,让人类在社会活动中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价值,获取更多的财富。[4]韦伯指出,新教伦理塑造了人类在整个社会活动中的资本主义精神(即人类最求物质与精神最大化的精神),也塑造了人类在社会活动中的良好品行,即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精神,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才促进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也就充分的说明了伦理道德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倘若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精神价值取向来未涉及到经济发展,在所有经济活动中都保持着懒散、极度不负责任,那么这就说明该民族的经济发展是不健康的。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理论文化已经塑造了人类“重义轻利”“重农轻商”的人生观、价值观,且这些观念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对于发展市场经济,让市场发挥作用,并没有十分强烈的精神动力,好在经过100多年的文化洗礼,我国终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找到了出路,明白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现代化发展理念,将传统理论文化观念转变为义利并举”、“义在利中”等,并尽最大努力发展社会经济。党的十八大也明确了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但是很多人还为从精神上作出科学调整,在工作中还不具备现代化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他们的工作态度也与现代经济不相匹配,阻碍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此处所说的道理主要是指:伦理道德与文化传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那么这必然也会影响人类在社会经济活动的精神取向、价值取向与综合素质,然而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工作态度、价值观念、综合素质、精神取向又直接决定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其产生“质”的影响,所以,伦理道德是经济发展的推手。正如王小锡教授把伦理道德的力量比作到的资本,认为思想观念或道德付诸行动,诸如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目的、企业领导的道德素质、企业职工的道德品质、企业制度的道德化、企业文化的道德性、企业道德环境、企业产品蕴涵的人性要求、与其他企业的合作诚意、产品售后的服务承诺及其兑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的道德与道德资本管理等等,都应该有一个清晰而深刻的分析,唯此才有可能更多更好地积累道德资本,并充分发挥道德资本的应有作用,不断增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5] 三、伦理道德是法律的补充
如果说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规范在经济活动中从外部进行调整的话,那么伦理道德就作为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在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的身上进行着约束,伦理道德以一种柔性的可调整的方式在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发挥着作用,在法律所约束不到的地方时刻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可以说,伦理道德作为法律的补充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伦理与法制之间的关系较紧密,市场经济的科学稳步发展需要法律制度来维护,法律具有权威性,不过法律作为一种较为“固定”与“死板”的社会规范,会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较大的局限性,法律需要与伦理道德相匹配才能发挥其最大功效。首先,这是因为伦理道德作为一种具有“思想”的行为规范准则,能够弥补法律的“死板”与“硬性”,如,在人类日常非法律行为、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等,就比如商家在生产物品时,若其内心一直保持高度的自觉自律,那么他们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必然是表里如一、质量能够经得起考验的;如若商家在生产商品时投机取巧,钻法律的空子,那么商品中的某些质量因素必然不能得到保证。
当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出现利益冲突,就需要用伦理道德来进行权衡,例如,企业与国家利益之间出现了矛盾时,企业应该服从国家,保障国家利益。这种服从的自觉行为,能够让自己获取最大利益,还不会损害国家与他人的共同利益,能够提升社会总体经济水平,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6]在市场经济时代,理性的实在性与世俗性、情感的价值性与神圣感,法律的权威性与强制性,三大点相结合,就能够构建现代伦理实体需要的个体精神的内在机制。换句话说,利用法律制度里规范社会活动秩序成本远比理论道德非正式制度规范社会活动秩序需要的成本高,伦理道德是法律的补充,能够促进全社会的稳步、快速、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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