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伦理道德
一、“知行合一”的主要内容
明武宗正德四年(1509),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知”,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就是指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在王阳明看来,“知行合一”中的“知”是“良知”。“行”一方面是指人们在心理上的意念活动,另一方面是“笃行”,即主体的实践行为。“知行”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就是“良知”的体用合一,正如他所说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1]在这个动态的关系中,知和行呈现出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状态。也就是说,二者落在名言上,分说为二;一旦达于心体,则不可分割。[2]
具体地说,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第一,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功夫”。从道德教育上看,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第二,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封建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封建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封建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封建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因此,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特别强调知和行的不可分离,认为知与行在心灵世界的活动中完全可以合二为一[3],把知识本身当作是实践的过程,同时要把实践的过程还原为知识的形态。但他的知行观并不是简单的讲知和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而是上升到道德层面的知与行,人们的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的关系,这是王阳明在经历了当时大环境下的艰难困苦,体会到当朝当代人间的冷暖沧桑后领悟到的,他的目的是希望解决当时社会上存在的道德沦丧问题,以求唤回人们的本心,即“良知”。而恢复人们的良知的方法就是“致良知”,所以,“知行合一”本质上就是“致良知”。简而言之,“良知”就是王阳明的世界观,而“致良知”则是他的方法论。
二、“知行合一”的伦理道德价值
早在王阳明之前便有学者提出“知行合一”的观点,但是,若要论到对这一理论的探究之深入,讨论之周全,运用之娴熟,影响之广大,则唯有王阳明一人可以担当。这一理论不仅对王阳明,对整个社会都有着重大的价值意义。
(一)借鉴意义
在《传习录》中有一段著名的发生在王阳明与其弟子徐爱之间关于知行关系的对话。徐爱说:“现在世上的人明明都知道应该对父母孝顺,对兄长尊敬,但是往往却不能孝顺,不能尊敬,由此可见,知和行完全是两回事。”王阳明听到这一番话,说:“那是被私欲迷惑了,而不再是知和行原本所代表的意思了。没有知而不行的事,知而不行,就是没有真正明白。自古的圣贤之人教导别人知和行,就是为了要恢复原本的知和行,并不是随便的告诉别人怎样去知,怎样去行便了事。”因此在王阳明看来,讲一个人知道孝悌,绝对是他已经做到了孝悌,只有这样,才能称他为已经知道孝悌了。
徐爱又说:“上古的人把知和行分开来讲,也是为了让人对这两个概念有所区别,一方面做知的功夫,另一方面作行的功夫,如此这般功夫方有着落。”王阳明答道:“这样做就抛弃了古人的意旨了,古人之所以知行并提,就是因为世上有一种人,只顾自己稀里糊涂的随意去干,根本不去思考琢磨,完全肆意妄为,因此必须说一个知,这样他才能行的端正。……所以,一辈子不能亲自去行的人,必定终生也不能够得到知。这种错误的认识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现在我所说的知行合一,正是要对症下药,并非我的凭空捏造,知行本体原本就是如此。”
由此可见,“知行合一”在王阳明那里是作为一条根本原则被强调的,它必须而且只能是自我承担的,是自我的一种内在的意识活动,其他任何人都无法给予帮助,正如阳明先生经常说的“知行合一,本来体段也是如此。”所以在阳明先生看起来,只有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才能把人们的良知贯彻到社会实践中去,这样才能通达于一个圣人的境界。
“知行合一”理论是王阳明为反对朱熹的“知先行后”说而提出的,这在当时无疑是以“反传统”的姿态出现[4],强调认识过程两个阶段之间的统一与联系,是他对于认识论的新贡献,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和历史价值。
(二)不足之处
王阳明的知行观主张“知行合一”,这与他的致良知说具有内在的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便是“知行合一”说是致良知说的逻辑展开。依照王阳明的想法,知行天然合一,共同拥有一个本体,知必然行,行必然知。但是这一命题却必须有一个假设前提才能成立,就是人人都原本就是知良知的,故而致良知才成为了可能,但是显然,这无疑是他理论上的虚构,缺乏现实依据。除此,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还过分强调了良知的先天性和现成性,从而不能保证人人做到重视致良知之行的作用,导致并非人人都能实现致良知的目的,从这一角度来说,“知行合一”仍有不足之处。
“知行合一”理论的另一缺陷是王阳明并未对致良知过程中的知行作出实质性的区别,从而致使感性的行不可避免地与理性的知交叉在一起而渗入知中,结果导致行即知,知行无别。另外,他过于强调知的先天性也意味着过于强调知对行的绝对主导性,从而不可避免地消弱行的作用,甚至忽视行而直接销行入知。
由此,王阳明虽对朱熹“知先行后”的知行观进行了批判,但却在认识论问题上,倡立了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并由此相应展开的一套论证理论。归根到底,他的知行观,都是以割裂主客观的联系为归宿的,缺乏必要的实践性,因此他的理论最终只能停留在理论上,而难以转化为现实。
在当今的社会中,在大力倡导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的指导价值的同时,也应该剔除其中的唯心主义内容,要发扬其积极的方面,“知”和“行”统一,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唯有如此,才能成为一个真真正正伦理道德高尚的人。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lunlidaode/151050.html下一篇:儒家传统道德和当代思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