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伦理道德
关键词:社会道德 冷漠现象 理性分析 对策
提要:当前社会道德出现的冷漠现象,与我们社会处于转型期的某些特殊性有关,也与一些公众缺乏社会公德意识有关。要处理好“勇”为和“智”为的关系;娇正道德冷漠现象,开展全社会爱心培育工作。
对社会而言,道德是保证人们有一个平静、安宁、愉快、和谐社会环境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社会经济繁荣、文明健康的必要条件。然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的社会却出现了一些与社会公德不和谐的东西。
一、社会道德冷漠现象的理性分析
(一)社会正义力量是主流。可以肯定地说,不论什么国家、什么地方,都会有见死不救的人,也都会有见义勇为者。在任何社会中,社会成员由于思想境界不同,价值判断标准不同,道德修养的水准不同,他们在处理遇到的问题时的态度和行动也不同。所以,社会上出现一些有悖于社会公德的现象并不奇怪。我们没有必要因为社会上存在一些负面的或消极的东西,就对社会失去信心,对社会公德的建设失去信心。应当说,社会的正义力量是主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的现象更是多见的。青年民工魏青刚三次下海抢救落水女青年;23岁大学生洪战辉携妹求学12年;“两弹”元勋朱光亚100万奖金捐科技;妇产科医生江庆霖,一边是心脏病突发、命悬一线的父亲,一边是手术台上等待剖腹产的孕妇,她毅然选择了先救病人。他们用一颗滚烫的爱心,践行着社会公德,坚守着职业公德,承传着家庭美德。
(二)社会道德冷漠是支流。无须讳言,在我们的社会还有这样那样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践行基本社会公德方面也常常出现令人失望的现象。面对现实,正确的态度应当是不掩饰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消极悲观,积极参与社会公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正确把握主流与支流的关系。
1.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社会公德缺失。当前出现社会公德缺失现象,与我们社会处于转型期的某些特殊性有关。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处在改革时期,生产关系处在发展完善时期,原有的社会公德中一些内容已经不完全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公德还没有完全形成,没有很好地被社会所普遍认可和遵从。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在一定时期出现公德规范的部分“真空”,进而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社会公德的某些缺失现象。这种现象还会因惯性而延续一段时间。这是由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规律所决定的,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
2.忽视道德建设规律,造成社会公德滑坡。当前社会公德出现一定的滑坡现象,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对社会公德建设规律认识不到位所引起的。尽管党中央也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在一些地方,有的同志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理解为只看经济增长速度,而严重忽视包括社会公德在内的道德建设,公平和正义只是作为第二层次甚至是第三层次的发展理念,这就造成许多的社会正义伦理和道德底线被突破、被扭曲等现象发生。
3.公众缺乏公德意识,导致社会公德冷漠。当前,社会道德出现一定的冷漠现象,也与公众缺乏社会公德意识有关。当前,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部分社会成员对社会公德规范在思想认识上不重视,在行动遵守上不自觉。有人认为,社会公共规则给自己的行为带来一定的不便,可以把它视为对自己的不必要约束,从而不愿意自觉遵守。这样一来,本来是约束所有人的规则最后却可能成为只约束自觉遵守公德的人的规则。有人认为,社会公德既然是社会公共生活中人们选择行为时具有的普遍性和共同性的规范,那么,当道德冷漠成为某个事件当事人及其目击者普遍心态的时候,我们个人即使不情愿看到这样的现象发生,也会力不从心或随波逐流。否则,主持正义者就可能要承担全部的风险和道德成本。从人的发展的角度看,缺乏道德良知的人,虽然逃避了在某种特殊情形面前自己应尽的道义与责任,避免了个体可能承担的风险与道德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必然会使白己变成具有只顾自己不管他人,缺乏热情、爱心、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冷漠心态的人。
二、消除社会道德冷漠现象的对策
(一)感化道德冷漠,形成积极向上的群体氛围。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需要一个反复的、长期的过程,培养良好的公德意识,选择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公德行为,需要自己和社会各界坚持不懈的努力。道德冷漠的行为虽然来源于个体,但是,由于道德冷漠也像道德意识的形成过程一样,是人与人之间在长期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的。因此,对于见义勇为这样的公德意识的培养与对道德冷漠的消除,不仅需要个体内在的体验与觉悟,同时还需要社会公众舆论的热情支持,需要社会有关奖惩制度的保障。用积极的群体氛围来感化个体的道德冷漠,用制度保障遵守公德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形成积极向上的公德意识,使社会公德建设持续、稳定地发展,并达到良性循环。而良好的氛围和环境需要我们社会的每个成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作为社会,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社会公德的宣传普及,明辨是非,扬善抑恶,弘扬社会正气,让见义勇为成为社会称颂、赞美和人们崇敬、效仿的行为。
(二)倡导见义勇为,正确处理“勇”为与“智”为关系。倡导见义勇为,并不是说要大家不看条件、不计成本、不顾后果、盲目蛮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处理好“勇”为和“智”为的关系。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危机事件的发生往往出人意料,进行不法侵害的歹徒往往是有备而来,而我们却往往处于没有足够心理准备和行为防范状态的不利情况下。因此,当面对突发事件时,我们除了要有正气和勇气之外,还需要理智与计谋。“勇”为和“智”为同等重要。一方面,在有可能降低危害的情况下,如果只有“勇”而缺乏“智”,不但会影响见义勇为行为的效果,见义勇为者自身也很有可能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当危机发生的时候,作为公民,如果缺乏“勇”为,则可能成为缺乏勇气与不法分子、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旁观者。而这种旁观,客观上造成对恶行的放任,甚至是对犯罪的纵容,将使我们社会的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观念发生扭曲,并可能因为置之不理的态度而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既要正确处理好“勇”为和“智”为的关系,又要防止借口“智”为而不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主持社会正义,降低社会危机的同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安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见义勇为。
(三)矫正道德冷漠、开展全社会爱心培育工作。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怎样培养真正的人》一书中写到:“爱人们,这是你道德的核心。”“我们之所以去爱人们,是因为在人的爱之中自己也有欢乐,也有自己的幸福。”爱会浇灌一切,爱会滋养一切,爱更会繁荣一切。爱能让麻木的道德复苏,使泯灭的良知苏醒。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消除社会道德冷漠现象,全社会应重视爱心培育工作,使每个公民都有一颗滚烫的爱心。培育爱心,要做好以下三个层面的工作。
首先,要从“小爱”做起。一个有血性有道德良知的社会公民应具有以自我为核心的“小爱”的品性。“小爱”先须从爱自己做起,包括爱惜自己的生命,爱惜自己的名誉,爱护自己的财物,爱护自己的所有;再者要爱自己的家庭,父母爱子女,子女爱父母,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让老人尽享天伦之乐,让子女健康茁壮成长。
其次,要从身边爱起,爱我们周围的一切。爱花草,保护环境;爱诚信,办事公道;爱岗位,敬业奉献;爱祖国,遵纪守法;爱人民,服务大众,等等。有了爱,人们就懂得“慎独”;有了爱,社会上就不会有光天化日下拦路抢劫;有了爱,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就会发扬光大··一爱,就需要从自我做起,爱我们周围的一切。
最后,升腾境界,孕育“大爱”。“大爱’,就蕴藏在爱党、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五爱”是爱的五个维度,在现阶段,也基本上涵盖了爱的所有内容。“大爱”精神乃“立身”之基,建业之本。人只有将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结合起来,才会作出爱之选择,爱之举措和爱之行动。只要一个人的思想情感,言谈举止、行为活动符合基本道德,践行着社会公德,坚守着职业道德,承传着家庭美德,他就是一个道德高尚、精神文明的好公民。人只要有博大的爱心,关心他人,热爱群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用实际行动谱写一首首《爱的奉献》之歌,他就成为典型的榜样和时代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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