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2005年10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从大处落笔,宏观布局,把目光转向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社会各界的注意力迅速集中到这一宏伟蓝图上来。困扰中国几千年的农村建设问题至此跨入新阶段,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翻开了新的一页。
社会主义新农村着眼点很多,这里是从合作角度来谈新农村的建设。所谓合作是指在农村个体化经营色彩比较浓厚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基础上,转变经营思路,走个体农民之间的集体联合、合作经营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
集体合作模式在新中国的发展历程上曾经盛极一时,建国后从1953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农村改造,实际上就是借鉴苏联农业发展模式,走集体合作之路。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为农村改造准备了条件。1953年先后作出两个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第一个是1953年2月中共中央公布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第二个是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公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国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蓬勃发展。国家领导人把农业增产和共同富裕的希望寄托在生产合作上。
出于加速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农业合作发展速度超常,从1953年要求建立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到1956年底全国加入合作社农户达全国农户总数96.3%,中间只用了短短三年时间,在随后的农业发展中,国家为此付出了代价。从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时间里,因为饥饿而死的人以千万计。后来以至到改革开放,集体合作生产模式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出色表现,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劳动组织,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此后,农业分产到户、建立生产责任制的农业发展模式发展起来。
就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分产到户、建立生产责任制的时候,有2个典型村庄保持了走集体化合作的发展道路,他们是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河南省临颍县的南街村。
华西村一直坚持走集体发展的道路:1980年华西村村委书记吴仁宝在江阴县推广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实事求是,搞“集体承包”,他让30多名种田能手承包500多方良田,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较早完成了产业结构调整,为华西村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华西村的发展过程中,他们始终坚持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在华西村,“没有贫困户,也没有暴发户,家家都是富裕户”。华西村中心村村民平均年收入8000美元,资产最少的人家有100多万元,最多将近千万元,村民别墅在400平米以上,村里小轿车400多辆。
与华西村发展相似,河南省临颖市南街村从改革开放以来,也是走的集体共同富裕道路,生产资料全部公有,生活资料部分私有,属公有制经济。
南街村紧靠107国道,面临京广铁路,东临京珠高速公路,全村800多户,3200人左右。总面积1.78平方公里。
改革开放以来,南街村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依靠当地粮食资源,围绕农业办工厂,围绕龙头企业上配套项目,大搞粮食深加工,形成了农工贸一体化、产经销一条龙的产业格局,实现了层层增值和良性循环,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1991年率先摘取河南“亿元村”桂冠,而后年产值16亿元。
南街村实行“工资+供给”的分配方案。从1996年至今,由最初的水电免费,发展到面粉、鸡蛋、啤酒、食用油、肉、豆浆、鲜鱼、气、子女入托、上学、医疗、住房等共有20多项公共福利全部免费。
这两个村庄的发展之路告诉我们,合作发展的道路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共产党宣言》一文中指出未来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如果没有集体合作,联合体必将无以出现。
1923年1月列宁口授《论合作制》,提出了用合作社吸引农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计划;指出在无产阶级专政和工农联盟条件下,在保证无产阶级对农民实行领导和国家掌握全部生产资料的条件下,有千百万农民群众参加的社会合作社是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手段。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正是基于这一思想,小平同志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市场和计划都是经济手段。”
在手段和目的关系的认识上,小平同志的讲话,不啻于掀起了一场思想解放运动。
也正是在对手段和目的关系思考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集体合作经济的再思考同样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
2006年4月中旬,国务院研究室发布了《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中国进城农民工总数2个亿,平均年龄28岁,平均工资500-800元,按照中国家庭结构分析,我们以一家6口来计算,这2亿农民工关涉的农民实际人数达到6亿,按农民工最高工资计算,他们的家庭人均月收入267元不到。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了3000元,达到3255元,月均271元多一点。
而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与农民年收入3255元相比,比率接近6:1。农村被远远抛在后面。以个体承包责任制为特征的中国农业发展困境,已经暴露无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个体化劳动为特征的农业生产模式和以规模化、组织化为特征的工业生产模式相比,农业的弱势非常明显。
所以从生产方式上来看,我们以为,加强农业合作应该是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有效手段。我们不妨举例来做个比较。
我们可以以新疆呼图壁县农产品保鲜技术专业协会做代表来分析,呼图壁县五工台镇五工台村农民李存成是村里最早的呼图壁县农产品保鲜技术专业协会会员之一。李存成告诉记者,由于家里建了保鲜库,一公斤葡萄增值近2元,2003年他的葡萄在春节前夕全部出手,卖了9万多元,而早先种粮食和棉花收入不过1万元左右。前后相抵,增值8万元。按照农业当前生产特点,我们以最保守的收支相抵为零来计算,李存成2003年纯收入最少8万元,按一家6口平均,人均13333元,假设协会总数1000人,总产值可达1330万元以上。如果是工厂呢?按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算,1000人是1840万元以上,差距500万元不到,从个别收入看,人均每年差距不到5000元,比较2005年城乡人均年收入差15000元,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我们看到,缩小差距的,正是协会这个农产品保鲜技术专业协会组织。
这就是农业集体合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表现。我们可以看到,集体合作在发展农业经济方面有广阔天地。
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实现了农村现代化。
日本战后农业发展迅速,其中,农业协同组合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农协是民间组织,分布于中央、地方和基层,特别在基层,组织非常密集,农户自发组织的为生产和流通服务的团体非常多,1999年,仅为大米生产和流通的服务团体就达13120个。
美国农业合作社规模世界最大。1995年美国农业部农村商业和合作局的调查显示,有4006个农村合作社在运营。其营业额达到1122亿美元。合作社是美国农村的一个重要机构,是美国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法国没有城乡差别。1994年,法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法国实现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国的农业合作社在欧洲很有名,法国农业现有公共的服务,也有集体和合作社服务,还有私人工商业组织的农业服务。合作社是法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
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都实行以农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他们的服务功能既有生产方面的,又有流通方面的,这些合作社的服务,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提高了本国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在我国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基层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形态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农村以农业为依托,以农产品为加工核心,发展相关产业链,形成产业带、产业群,从而使农村经济走上飞速发展道路,实现农村的城镇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是中国未来若干年内值得探讨的重大课题。在这个宏观发展的进程中,现有的一系列农业集体合作的发展形态,如呼图壁县农产品保鲜技术协会为代表的基层农业协会,浙江温岭市绿牧草鸡合作社为代表的基层合作社组织,华西村在农田承包后、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集体发展模式,正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域,展示出未来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面貌。这些集体合作集体具有非常典型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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