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账资不符
在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中,部分村负责登记集体资产的干部为了省事,抄报上年度的报表,只登记永久性大件的房屋建筑物等村办公场所,对桌椅,资料柜等办公用具和空调、电脑等新增的办公用品没有进行详实登记,而账上有登记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造成账资不符,导致村级集体“三资”底子不清,产权不明。出现干部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等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
(二)项目资金管理漏洞百出
农村项目资金包括征地补偿费、美丽乡村、百村整治、转产转业、“一事一议”等项目的专项资金。村经济合作社对项目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的管理不严谨。有的村干部把它作为接待费和村级各项工作经费的支出,有的村干部把经公示村民有异议,正在核准暂存村集体账户的征地款挪用,作为民间短期融资无担保高息周转资金赚取高额利润;大发??、林店尾等村的出纳挪用土地补偿费,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个人转账、投资房地产,严重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村级财务管理体外循环
村干部随意支配资金,白条子支出现象严重,特别是招待费和工程款未开据税务发票,而以收据或自制领款凭证直接支付,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票据入账手续不完备;一些村主要干部直管村级财务,以个人名义擅自出借或借入资金,在资金收缴和运用上,费用支出直接冲抵集体收入资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债权款项无法回收,部分村出纳不按村级财务每月报结一次规定时间报账,屿根等村因干部思想不统一,十几年未向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报过账。导致集体资金的体外循环。
(四)集体资源管理程序欠缺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通村道路、农房集聚、工业用地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林地、水域、滩涂等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村干部在处置集体资源的涉及面越来越广,实际工作中,村组干部在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不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签订书面合同、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清、权利义务不明,导致承包合同难以兑现,集体利益得不到保障。
(五)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偏低
农村出纳随村“两委”换届而换人,基本上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集体财务管理的专业技能,他们只记现金日记账,不记银行存取款日记账,不知道村集体银行账户基本信息,不能及时提供村经济运行信息,更谈不上为村经济发展决提供策依据,造成村财务管理工作连续性差,农村“断头账”常出不穷。
(六)村监会责任意识不强
村监督委员会和社监会成为象征性的机构,部分村“两监”主任文化程度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有的法制观念淡薄,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对村集体“三资”支配和运行只注重账面的平衡关系,忽视了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监管不到位,民主监督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农村集体“三资”创新管理的对策
(一)核实“三资”基础数据,健全规范管理台账
镇政府成立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负责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协调和各种矛盾处理工作;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全镇各村现有的“三资”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明确其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按规定程序及时核销账物不符的资产台账,将产权清查结果按科目分类进行全面详实登记造册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输入“三资”管理平台,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为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代理监管职责
实行政、经分管机制,建立土地、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村“三资”经营、使用、管理的日常工作。形成村集体“三资”配置和财务支出由社管会审批,村委会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管理运行机制。镇政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代理服务与监督审核职能机构分设,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会计,农经员负责对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单据的审核、检查等工作。同时组建村级财务审计办公室,负责对村级财务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工作,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 (三)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涉管人员操作程序
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制订《大?N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大?N镇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明确财务预决算、工程招投标、现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到台账齐全、日清月结;独立核算、民主理财;做好数据备份和会计档案归档保管。实行制度管人、规范管事。
(四)创新管理模式,堵塞集体“三资”管理漏洞
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实行“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会计委托代理机制,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代管村级“三资”、统一使用收入票据、统一开设监管账户、统一存档管理,进行代理记账的“三资”管理模式。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管理腐败现象,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
(五)加强村务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村民关心的重大项目和热点问题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严格按照公开前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并表决通过的公开程序,规范管理,并在村务公开栏、温州市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触摸屏联入网络查询系统进行公开;每月向村民公开村集体的“三资”活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到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创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三资”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严格把好进人质量关对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村级出纳人员的选拔要经主管部门统一考试,考察选配并备案,不随意更换合格的出纳人员。财会人员要参加县级会计证年审和会计后续教育培训,村报账员要参加由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计业务和法制等培训,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村报账员和代理服务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制订会计岗位制度和村报账员的工作职责,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义务;制订《大?N镇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审查。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sannongwenti/151761.html下一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