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城镇化的过程不仅要求土地城镇化,同时要求人口城镇化,而人口城镇化更是城镇化的本质和核心。从空间转移角度,人口城镇化便是农村人口大量举家迁往城市的过程,而在人口的城乡迁移过程中,率先迁移的往往是农村的精英群体。农村党员作为农村的领导者、掌舵者和引领者,还是不是农村的先富群体或者是经济精英、在人口城镇化大潮中以立足农村的“内向性”为主还是以迁往城市的“外向性”为主、还能不能发挥为民服务、带民致富的党员职责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政府、媒体和学界的关注焦点。本文旨在通过实证分析,回答农村党员的致富能力问题、外向性问题和带富能力问题。
一、相关文献综述
2015年,我国共产党员总数为8779.3万,其中农牧渔民党员2593.7万,占党员总数的29.5%,占农村人口数①的4.3%,即农村100个常住人口中,党员数量已经超过4个;从村党支部的角度,577336个建制村中,村党支部数量为577273个,平均每个党支部党员数量为44.9人。因此,无论是从党的建设角度还是从农村治理的角度,农村党员均是一个重要的群体,围绕农村党员开展的相关研究也较多,本文从研究主题出发,主要围绕农村党员群体特点、致富能力、带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述。
(一)农村党员群体特点
农村党员是农村的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因为承担为民服务、带民致富等义务和享有决策村庄事务、参与村庄治理等权力,一直是学者、政府和媒体高度关注的一个群体。与农村非党员群体相比,农村党员群体具备一些相对独特的特点,现有研究总体上主要围绕富人入党和群体结构两个方面展开。
1.农村富人入党问题
关于农村富人能否入党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阶段也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根据何志明(2014)的研究,在农村土改及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农村党员作为农民中的一份子,追逐自己的利益与党要改造小农经济,走集体化的目标明显相违背,因此,农村党员教育不仅有对他们自利小农思想的规训,更有对那些“富农党员”的惩罚。[1] 258-265改革开放以后,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由此也就拆除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民入党的障碍和壁垒,长期存在的入党只属于贫下中农政治专利的不合理现象由此彻底改变。[2] 147-1502002年,党的十六大允许个体户、私营企业的老板等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为农村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入党提供了政策保障。2003年,甘肃省提出并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后,该工程迅速向全国扩展,成为衡量农村党建、农村党员的主要标准,其核心内涵是“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把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能人”[3] 63-65。根据林炳玉(2005)调查,新阶层党员,主要是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阶层的党员和农业劳动者中的种养大户党员,是农村的精英阶层,他们约占农村党员总数的15%左右。[4] 123-127总体上,根据现有相关研究,农村富人入党大体经历了“禁止入党、允许入党、鼓励入党”三个阶段。
2.农村党员群体结构问题
关于农村党员的群体结构,主要包括年龄和文化两个维度。从定量角度,根据张金鹏(1995)研究,欠发达地区农村50岁以上的支部书记占40%左右,初中或完小文化程度的占50%以上。[5] 38-40 根据康晨(2012)对四川省丹棱县4479名农村党员的研究,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上的1411人,仅占31.5%,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879人,仅占19.6%,而60岁以上老党员达2604人,占58.1%。[6] 73-79根据王若鹏(2014)对十五个村落521名党员的调查,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分别为75、299、137和10人,所占比重分别为14.4%、57.39%、26.3%和1.92%。[7] 6-9根据田志梅、赵秀芳(2015)对山西省晋中市X县的调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党的党员占该县党员总数的47.2%,老年型党员(入党35年以上)占到了39.9%,这些党员都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即文化大革命期间入的党。[8] 13-17从定性的角度,康立厚、徐军(2015)认为,农村党员中普遍存在“一高三低”:“一高”,即平均年龄高;“三低”,即文化水平低、科技素质低、致富能力低。[9] 51-53总体上,根据现有相关研究,农村党员群体特点可以概括为“年龄大、素质低”。
(二)农村党员致富问题
农村党员是由农民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一个群体,对于农村党员群体应不应该带头致富或者能不能成为先富群体,一直备受争议。事实上,关于农村党员“自富”问题,相关研究也较多,但本质上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农村入党标准问题,一个是农村党员自身的致富能力问题。
1.农村入党标准的演变
对于农民入党问题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田志梅、赵秀芳(2015)研究指出,文化大革命即政治斗??时期,发展党员的重要指标则是通过政治活动,看一个人的政治表现,阶级斗争观念强不强;而对在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群置之不理。[8] 13-17肖剑忠(2011)认为,以改革开放为界,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突出阶级成分标准,主要发展贫下中农入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以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标准取代了阶级成分标准,主要发展致富能人入党。[2] 147-150唐晓清、姚桓(2012)指出,近年来一些农村发展党员中出现以“先富”、“大户”,甚至“财产”为标准的“唯生产力”倾向。[10] 35-37同时,王应秀、颜怀坤(2012)指出用“能人”“好人”“富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的问题。[11] 20-22魏小换、吴长春(2014)同样研究发现,经济标准成了入党的主要标准,该文作者在广西富川调查时发现,当地明确将经济标准视为入党的必要条件。[12] 59-63王若鹏(2014)在农村入党标准方面研究发现,农村党员队伍存在宗族化和派系色彩浓厚等问题,[7] 6-9即家族、派系也成为入党的潜在标准。因此,总体上,根据现有相关研究,改革开放前农村入党标准以政治性、阶级性为主,改革开放后以经济性为主,伴随着家族性、派系性等不正常现象,最近几年则存在过度强调经济性的倾向。 2.农村党员致富能力
关于农村党员自己致富即“自富”能力问题,从定性角度,陈贤贵(2007)认为,农村党员致富能力不高。[13] 83-86王国忠(2008)也认为,农村党员能力结构不合理,致富、带富能力弱,只会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党员较多,具备科技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能力的党员较少。[14] 232-233从定量角度,舒艾香、赵理富、舒邦元、唐岚、王纯(2005)问卷调查显示,73%的人认为,在农村富裕户中,党员家庭不到30%;62%的人认为,在党员中,贫困家庭占20%以上。这说明相当一部分农村党员不具备“双带”能力。[15] 5-8严红(2010)对四川宜昌市远安县4825名农村党员调查发现,平均年龄54岁,大部分老党员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每年有200多名农村老党员享受各级党组织生活困难补助,在2006年和2007年表彰的“农村经济十大状元”中,只有3人是党员(2008年调查数据)。[16] 49-50总体上,根据现有相关研究,关于农村党员“自富”能力的观点基本一致,即相对较低。
(三)农村党员“带富”问题
农村党员带领群众致富问题可以具体细分为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带领群众致富,一个是能不能带领群众致富。目前,大多数学者研究农村党员带领群众致富即“带富”问题时,主要还是围绕竞选或乡政府支持当选村干部从而带领群众致富这一途径。关于富人治村,赵晓峰(2012)指出,近些年来,随着“双强”、“双带”工程的推进,致富能力强的经济精英在更多的地方,以更快的速度参与到乡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当中,“富人治村”日渐成为乡村治理中一种明显的发展趋势。[17] 49-54同时,魏小换、吴长春(2014)研究发现,税改以来,富人治村成为乡村治理中的一种新现象。[18] 41-43但对于富人治村,贺雪峰(2011)认为,期待富人治村来带领农民致富和发展村集体经济,是不大可能的,而且富人治村会产生对一般村干部的排斥。[19] 70-77从定量角度,林炳玉(2005)发现,在村委会主任中,非党人员占50%以上,个别地方高达80%。这些人大部分也是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农业劳动者中的种养大户。[4] 123-127魏小换、吴长春(2014)指出,浙江永康市2002年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先富群体约占60%;而2004年底至200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选出村党支部书记653人,村委会主任706人,其中私营企业主分别为220人、524人,分别占据了34%和74%。[18] 41-43总体上,根据现有相关研究,“富人治村”已成目前一种趋势,而党员自身致富能力将直接影响其治理村庄的机会和能力。
总体上,关于农村党员这一群体的相关研究已经较多,覆盖了农村党员入党标准、群体结构、自富能力、带富能力及途径等众多方面,但大多从“农村党建”的角度开展相关研究,定性的较多,定量的较少,基于大样本调查的定量分析更是缺乏。同时,对于农村党员作为一个群体,是不是属于农村先富群体,外向性程度如何,除了参与村庄治理外是否发挥了为民服务和带民致富的职责等一系列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更是缺乏大数据样本的定量支撑。为此,本文将基于对河北、河南、山东三省779个农户的大样本、大范围调查,从城镇化背景出发,定量分析农村党员的致富能力、外向性程度和带富能力。
二、农村党员致富能力分析
农村党员由农村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组成,只有满足入党的各项标准才能正式成为农村党员群体中的一员,包括政治标准、经济标准、思想标准等一系列标准,显然,满足入党标准的不一定是富人,富人也不一定满足入党标准,因此农村党员和农村富人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必然关系。但是,农村党员作为农村带领群众致富的精英群体或领导群体,个别党员可以陷入困境甚至接受救济和帮扶,但从群体致富能力角度,农村党员作为一个群体理应走在前列,成为农村致富的先行者。
(一)农村党员收入水平分析
农村党员收入水平是个绝对值概念,从家庭总收入角度,根据对779个农户的调查,如表1所示,党员家庭总收入的平均值为85885.4元,比非党员家庭总收入高15.08%,明显高于非党员家庭。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F值为5.685,P值为0.017,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总收入的平均值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两个群体之间的总收入均值有显著差异。但从收入结构看,若将总收入分为“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党员家庭农业收入、非农业收入比非党员家庭分别高20.69%和13.43%,但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的非农业收入平均值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而农业收入平均值并不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农村党员作为一个群体,大多在村中担任一定的公职,包括村两委委员或村民小组组长等,均有一定的报酬收入,而且最近几年国家对农村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构成农村党员家庭非农业收入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农村党员本身见多识广、素质相对较高,在农村从事非农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机会较多,工资较高,从而非农收入较高。②
从种植效率角度,党员家庭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亩均收入分别为1605元和1861.2元,分别比非党员家庭低7.58%和26.14%。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和非党员家庭粮食作物和?济作物亩均收入均具有显著的差别,即党员家庭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效率明显低于非党员家庭,相对更处于粗放经营阶段。这与部分农村党员担任公职忙于村务,或者外出务工从事非农行业,对农田疏于管理有一定的关系。
(二)农村党员收入层次分析
农村党员收入层次是个相对概念,即与村庄其他成员相比,农村党员家庭自身评估或认可的自家收入所处的档次。根据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对于党员家庭,自认为收入水平“远低于平均水平”和“低于平均水平”的比例为20.5%,而相应的非党员家庭占比为31.3%,党员家庭比非党员家庭累计占比低9.8个百分点;自认为收入水平“高于平均水平”和“远高于平均水平”的比例为18%,而相应的非党员家庭占比为10.7%,党员家庭比非党员家庭占比高7.3个百分点;自认为收入水平为“平均水平”的占比为61.5%,而相应的非党员家庭为58%,党员家庭比非党员家庭占比高3.5个百分点。因此,从收入档次角度,党员家庭收入档次明显高于非党员家庭。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③,F值为9.975,P值为0.002,由此可以看出,从自我认知的角度,党员家庭总体收入档次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 总体上,无论是从收入水平还是从收入档次的角度,党员家庭均显著优于非党员家庭,由此可以明显看出,党员家庭的致富能力明显高于非党员家庭,即农村党员作为农村的一个群体,总体属于农村致富的“先行群体”。这与“双培双带”工程是密切相关的,无论是把党员培养成能人,还是把能人培养成党员,从呈现出的结果看,均是农村党员成为农村的“先富群体”。同时,从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来看,党员家庭收入高于非党员家庭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党员家庭的非农业收入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而党员家庭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亩均收入则显著低于非党员家庭,即相对于非党员家庭,农村党员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日益向非农产业集中,收入非农化现象日益突出。
三、农村党员致富外向性分析
从统筹城乡的角度,不仅国家政策统筹城乡,而且在大量农村人口不断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农村家庭内部也开始考虑“统筹城乡”问题,即从统筹城乡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角度,合理分配自身资源,尤其是劳动力资源,从而实现自身家庭收入的最大化。鉴于农村党员的农村属性和农民属性,立足农村、农业致富的农村家庭称为“内向性”致富家庭,而立足城市和外出务工致富的农村家庭称为“外向性”致富家庭。显然,内向性和外向性是相对的,在城市化大背景下,任何农村家庭都已卷入城市化的潮流中,差别仅仅是程度不同而已,而农村党员的特殊性导致其外向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一)农村党员致富内向性分析
从立足农业内向性致富的角度,农村致富内向性最明显的反映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的土地规模和劳动力数量越多的农村家庭,致富内向性越强。本次调查中,反映农村致富内向性的指标主要有三个,分别为“完全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是否租入土地”和“是否愿意进一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如表3所示,对于家庭内完全从事农业劳动力的数量,党员家庭平均值为1.38,比非党员家庭平均高0.24个劳动力。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完全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主要原因是很多村两委委员和村民小组长均由党员担任,从而导致大量农村党员无法外出打工,使党员家庭完全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明显高于非党员家庭。从土地要素角度分析,党员家庭“租入土地”的比例为12%,比非党员家庭低1个百分点,“愿意进一步扩大土地规模”的比例为32%,比非党员家庭低2个百分点,但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租入土地”和“扩大土地规模”占比与非党员家庭并没有显著差别。
(二)农村党员致富外向性分析
农村家庭致富外向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离农”,从农业生产要素角度,主要反映指标是“兼职劳动力数量”和“是否已出租了土地”;二是“城市社会资本”,主要反映农村家庭离农进城的潜力、能力或者可能性,可以通过“城里朋友数量”和“城里亲戚数量”两个指标反映;三是“进城”,主要指进城的行为或者意愿,可以通过“家人是否在城镇买房”和“是否愿意随迁入城”两个指标反映。
如表4所示,从“离农”角度,农村党员家庭“兼职劳动力”数量平均值为1.16,比非党员家庭少0.04,“出租土地”占比为14%,比非党员家庭低1个百分点;但根据单方差检查结果,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兼职劳动力”、“出租土地”两个指标平均值和非党员家庭没有显著差别。从“城市社会资本”角度,农村党员家庭“城里朋友数量”自认为“偏少”的占36%,比非党员家庭低13.5个百分点;自认为“差不多”的占24.5%,比非党员家庭低2.9个百分点;自认为“偏多”的占39.5%,比非党员家庭高16.6个百分点。农村党员家庭“城里亲戚数量”自认为“偏少”的占45%,比非党员家庭低14.4个百分点;自认为“差不多”的占27.5%,比非党员家庭高1.6个百分点;自认为“偏多”的占27.5%,比非党员家庭高12.9个百分点。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在5%甚至1%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城里朋友数量”和“城里亲戚数量”均值均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从“进城”角度,党员家庭在“城市买房”的比例为9.5%,比非党员家庭低6个百分点,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在城镇买房比例显著低于非党员家庭;愿意“随迁入城”的比例为43%,低于非党员家庭3个百分点,在5%的置信度下,两者没有显著差别。由此可以看出,党员家庭“离农”倾向与非党员家庭没有显著差别,但党员家庭在城市的社会资本明显强于非党员家庭,而党员家庭实际“进城”的行为却显著低于非党员家庭。
总体上,受部分农村党员担任村干部从而无法外出务工的影响,党员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从“内向性”角度,与非党员家庭相比,党员家庭总体呈现出了较强的“内向性”;而从“外向性”角度,与非党员家庭相比,党员家庭“离农”倾向不显著,但城市社会资本明显强于非党员家庭,但“进城”行为和意愿明显低于非党员家庭,尤其是实际“进城”行为显著低于非党员家庭。因此,与非党员家庭相比,党员家庭总体上没有呈现出明显的离农倾向,虽有较强的进城资本但并无显著高比例的进城行为,相对更扎根于农村。
四、农村党员带富能力分析
农村党员群体不仅要带头致富,根据“双培双带”工程和党章要求,还必须带领群众致富,从而实现农村的共同富裕。在目前农村实施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农村党员作为一个群体带领群众致富的方式和手段均受到较大程度的制约,除了传统的农村党员竞选村干部从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外,从经济角度,农村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方式主要包括“农机服务”和“合作社”两种,前者为农民提供农机服务,后者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带动群众致富。
(一)农机服务
在农机服务方面,农村党员带领群众致富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个是农机拥有情况,以此向广大农户示范相对先进的农作物种植机耕、机播、机收技术;另一个是为农户提供机械服务,帮助农户实现农作物生产的机械化,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转;最后一个是为农户提供农机服务的收费方式,在遵循市场化收费的基础上,农村党员无偿或低价向孤寡老人、贫困户、残疾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也是体现党员先进性,带动群众致富的一种方式。如表5所示,在本次调查的200个党员家庭中,拥有农业机械的家庭33个,占比16.5%;除了为自家服务外,为其他农户提供服务的家庭14个,占比为42.4%;而在14个为其他农户提供服务的党员家庭中,“无偿帮助”的家庭有7个,占比50%,按“市价收费”的有6个,占42.86%,“低于市价”收费的家庭有1个,占7.14%。在579个非党员家庭中,拥有农业机械的家庭71个,占比为12.26%;除了为自家服务外,为其他农户提供服务的家庭29个,占比为40.8%;而在29个为其他农户提供服务的非党员家庭中,“无偿帮助”的家庭有10个,占比34.48%,按“市价收费”的有17个,占58.62%,“低于市价”收费的家庭有2个,占6.9%。总体上,农村党员家庭农机拥有率、为农户提供服务占比、无偿或低价为农户提供服务占比均高于非党员家庭。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党员家庭作为一个群体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很好的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但由于?颖舅?限,在5%的置信度下,单方差检验结果均显示党员家庭与非党员家庭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均值差异。 (二)合作社
合作社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农业服务社会化、农民阶层日益分化的必然结果,本质上是相同类型农作物生产者基于共同的服务需求和利益追求而结成的利益共同体和自我治理组织。农村党员加入相应的合作社可以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服务,从而在特定领域带领群众更快的致富。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在200个党员家庭中,加入合作社的有60个,占比达到30%;非党员家庭中,合作社加入率仅为13.2%,低于党员家庭16.8个百分点,不及党员家庭加入率的一半。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在5%甚至1%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合作社加入率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而作为先富群体和精英团队,党员家庭加入合作社,对于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和促进社员的致富显然会产生重要的促进带动作用。
总体上,无论是在农机服务方面还是加入合作社方面,与非党员家庭相比,党员家庭均表现出了带头引领作用。农村党员作为农村各阶层的先进分子,属于农村各行各业的精英和专家,通过为农户提供农机服务和加入合作社,必将对农户或合作社社员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文化素质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以农机服务为切入点、以合作社为平台,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引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功能和作用。
五、分析结论
根据对河北、河南、山东三个省份779个农户的问卷调查,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党员群体属于农村先富的一个群体,其家庭总收入平均比非党员家庭高15.08%,其中差距主要来自于“非农业收入”,比非党员家庭高13.43%;根据单方差检验结果,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的“总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均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而“农业收入”之间没有显著差异。从致富内向性和外向性角度,内向性方面,农村党员家庭完全从事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为1.38,在5%的置信度下,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的1.14,而在“租入土地”和“扩大土地规模”方面两者之间没有显著差别。外向性方面,党员家庭和非党员家庭“离农”倾向没有显著差别,在5%的置信度下,“兼职劳动力”和“出租土地”方面差别不显著;但在“城市社会资本”方面,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城里朋友数量”和“城里亲戚数量”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党员家庭显示出了较强的进城潜力;而在“进城”方面,在5%的置信度下,党员家庭“城镇买房”占比显著低于非党员家庭,“随迁入城”意愿方面差别不显著,党员家庭“进城”行为总体低于非党员家庭。从农村党员家庭带富方面,党员家庭加入合作社的比率高达30%,在5%的置信度下,显著高于非党员家庭的13.2%;同时,党员家庭农机拥有率、为民提供服务的比例、免费或低价为民服务的比例等均高于非党员家庭,但受样本数量所限,在5%的置信度下不具有显著性。总体上,党员家庭作为农村先富的一个群体,呈现出了较强的“内向性”,其“外向性”程度低于非党员家庭,在合作社和农机服务方面很好地发挥了为民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不仅属于先富的一个群体,还是一个积极带领群众致富的群体。
注释:
①鉴于农村党员数是从职业角度划分的农牧渔民党员数,从可比的角度,此处农村人口数采取农村常住人口数。
②考虑到每个建制村党员数量约45人,若每个建制村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中平均有9个是党员,每个党员村干部平均月工资为500元,由此将会导致农村党员作为一个群体月平均收入比非党员群体多100元,而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党员家庭月均总收入平均比非党员家庭高近1000元,因此,在农村党员家庭与非党员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中,农村党员因部分担任村干部而导致的收入增加仅占10%左右,不是主要原因。
③对于农村家庭收入,调研问卷共分为5个档次,采取了递进方式,1为远低于平均水平,2为低于平均水平,3为平均水平,4为高于平均水平,5为远高于平均水平,以家中是否有党员为标准划分为两个群体,均值越大,代表群体收入档次相对越高,因此,可以用单方差检验两个群体的均值是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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