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针对水污染源排放特征是以点源污染为主,分类加强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同时辅助建设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近期保护重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控制,包括: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酒店、农庄等住宿和餐饮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1.3 万m2),按一级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严格实施拆迁,限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旅游度假人口;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点优先实施搬迁,若近期无法搬迁,需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外排,采用人为和工程防护措施;避免污染水排入水体(远期严格实施搬迁);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养殖业的清理、面源污染控制、一级保护区的围网工程。二级保护区内近期主要是对生活污染源进行分散处理。
远期保护重点:一级保护区内村庄的疏导迁离(近期不能完成时,远期必须实现)、二级区外流域内的生活污染源分散处理、二级保护区内养殖业的清理及沟溪的搜通清淤。
远景保护重点是:二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区外流域内的面源污染源控制。
1 水源保护区划分
根据水源保护区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特征、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等情况,结合水功能区划,将包括拟建工程河水源保护区、入河流及周边汇水区域,即河水源保护区、六股河主河道、汉江、响水河,进行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所划分的保护区涉及所辖兴建社区及安置点进科学合理规划、;建议JK河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如下:
(1)一级保护区。JK河水源保护区内85.7m等高线以下水体,一级保护区面积28.14km2。
(2)二级保护区。JK河水源保护区85.7m等高线至分水岭脊线之间的迎水坡和入库主河流上溯3000m范围内汇水区域及河道两侧1000m范围内区域,二级保护区面积96.37km2。
2 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控制
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控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为先的方针。严格遵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对水质和Ⅱ类水域污染物排放的有关规定。
根据水源地污染调查和水质状况评价结果,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和保护区内存在的点源、面源污染是造成水源地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需加强运行期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流域污染源,拟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2.1 保护区隔离措施 拟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采取物理隔离、生物隔离等措施实施隔离保护。
2.1.1 物理隔离 对一级支流,位于JK河水源保护区库区上游。河长18.4km,河道比降8.6‰。汉江铅锌矿区位于汉江流域中部,距汉江入六股河干流口7km,为使汉江存在风险河段与JK河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做到物理隔离,确保JK河水源保护区水源安全,在汉江镇下游约1.55km处的丁家沟断面建拦河坝,拦河坝前建一导流隧洞,拦河坝将汉江水拦截,由导流隧洞将汉江水导入二台子河,并汇入JK河水源保护区坝下。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对防洪标准有关规定,拦河坝设计标准为30~50年,考虑本工程重要性,取设计标准100年一遇洪水,同时确保500年一遇洪水水位不超过坝顶高程。
汉江拦河导流工程由拦河坝和导流隧洞组成,拦河坝将河水拦截,当坝前来水流量小于导流隧洞过流能力(最大过流能力187m3/s)时,直接由导流隧洞将河水导入二台子河,当坝前来水流量大于导流隧洞过流能力时,导流隧洞导流同时由拦河坝蓄滞洪水。
拦河坝处多年平均径流量405万m3,流量为0.128m3/s,小于导流隧洞的过流能力,非汛期可直接由导流隧洞将汉江水导入二台子河。汛期发生洪水时,根据水文专业计算设计洪水成果,进行拦河坝的洪水调节计算。泄洪设备为导流隧洞,最大泄流量为187m3/s,经计算,100年一遇洪水需要拦河坝滞洪库容171.0万m3,500年一遇洪水需滞洪库容348.3万m3。经实测地形量算库容曲线,拦河坝坝顶高程以下具有383万m3库容,大于500年一遇洪水所需库容。丁家沟拦河坝及导流隧洞建成后,可将汉江在丁家沟处拦截,将汉江该断面以上的河水导入二台子河,形成了汉江矿区河段与JK河水源保护区的物理隔离,保证了JK河水源保护区水源的安全。
另外,由于多年来汉江工业园区众矿山企业含重金属废水排放,汉江及入六股河干流口下游河段内底泥重金属含量较高,为保障水库供水安全,需对汉江丁家沟断面拦河坝下至入六股河口(含水库回水段)8km及入六股河干流口下游10km河段内底泥进行清理,清理厚度为30cm。
2.1.2 生物隔离 在一级保护区边界营造30m植被缓冲带,防护林总面积约18公顷,以降低库周农田及居民点面源污染物入库量。
2.2 保护区内点源治理措施 保护区内点源污染的治理,应认真落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的意见和要求,包括对保护区(一级、二级)内的非法建筑、企业以及入河排污口清拆和关闭,工业与生活污染源治理,集约式畜禽养殖污染源搬迁整治,人口搬迁等。其中一级保护区内以搬迁拆除为主;二级保护区内以关闭排污口或将废水引出保护区为主。 2.3 保护区非点源治理措施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点源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生产活动和降雨。保护区内非点源治理将采取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垃圾处理、替代能源、农村生态建设等工程。
2.3.1 农田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在库区周边农田,采取平衡施肥施药,通过坑、塘、池等工程措施,减少径流冲刷和土壤流失,并通过生物系统拦截净化污染物,削减农田径流污染。
2.3.2 农村生态建设措施 在二级保护区内进行农村生态建设工程,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在所涉及的3个乡镇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2.3.3 河道开挖禁限整治 六股河上游不同程度上存在开采河沙现象,为避免对下游水源地的影响,应禁止在保护区内河道开挖采砂。
2.4 完善水源保护管理措施
2.4.1 规划水源地保护区,实行统一管理 按不同区域的水系河流的自然分布布局,以及地貌地质和地理条件、水源地的规模、地下水开采现状、用水户分布情况、取排水等,将各区域的水环境按照不同等级划分保护区,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对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实行监管,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仍不符合标准的,停产或转产。对水源保护区外的企业,排水也须达标,并建立水量及水质检测站,制定有效的措施对策,以防治水源发生突发事故。
2.4.2 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在工业企业改扩建或新建企业施工过程中,往往发生新的污染及其他的公害。因此,环境保护法提出三同时原则,即企业污水及节水治理设施,须同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投产同步进行,故称三同时原则。这一原则的实施,对加强节水及污水治理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城市水源的保护,除行使行政及技术、经济政策外,还应以法律法规严格水源地保护。各地应以依据《水法》、《污染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根据水源区域不同特点,制定出适合当地生态环境和水情的规定,完善水环境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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