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一、贫穷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来源
(一)农村公路资金来源
税费改革,导致我国众多交通规定费用如养路费等费用取消,由国家相关税务部门统一进行燃油税等税费的征收,作为财政资金纳入国库。政府对于公路的修建费用则多取于公路规费,而税费改革后交管部门则无权利对资金进行管理与应用,因此该项制度的改变直接影响着我国地方政府对于配套资金的投入。
(二)贫困地区补助现状
现阶段,我国对于一般地区农村公路修建资助标准为20万元/公里,而贫困地区则为25万元/公里。但实际修建一公里路至少需要35万元,每公里差额为15万元。对于贫困地区,其财力状况只能满足于自身温饱问题,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公路建设,更不用说达到配套资金的标准。正是由于传统的一刀切政策,
对于拨款制度的规定需要在资金配套的情况下才可实施,因此该类现象的无限循环导致我国贫穷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情况问题凸显。
(三)面临困难
我国贫穷地区受自然因素、资源条件以及人为因素等多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水平低导致该地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完善,教育卫生体系等设置缺乏健全性。导致这一因素的原因多由于经济问题造成。农村地区的公路建设与养护也多由于资金的缺乏导致公路建设恶性循环,影响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投资主体与问题探究
(一)农村公路投资主体
公路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设施之一,农村公路建设影响着区域经济的有效发展,属社会公共产品范畴,我国相关部门对于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已有严格规定。《公路法》第八条规定,县乡两级政府承担县乡级农村公路的建设、维护的主要任务。由于我国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社会环境等基础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性,因此对于贫穷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相关部门应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在其具体情况之上实现对公路的高效建设。农村地区政府机构在对于配套资金的筹集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导致农村地区的公路修建较城市或其他地区较落后,城市与农村地区公路修建两极化问题严重,因此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打破“马太效应”,我国地方政府应获得我国中央政府财政倾斜,逐步打破两极问题,促进农村公路建设高效发展。
(二)农村公路问题研究
1.资金匮乏。我国农村公路在建设初期,由上级政府进行资金拨付,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凡建即补”政策实施公路修建,然而,上级建设资金只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才能实现拨付,但对于我国贫穷地区而言,资金配套问题突出,难以有效实现,因此阻碍农村公路建设,影响地方发展。
2.自然环境恶劣加大修路难度。我国贫穷地区多为山区、高原等地形较为复杂的地区,因此该类复杂的自然环境导致贫穷地区的修路难度进一步增大,且加大投资成本。
3.农村公路难以满足发展需求。贫穷地区的公路多以土质结构为主,只有行政村达到了“村村通”标准,大多数自然村出行仍然是个问题。现有的农村公路已经不能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多部分地方因为路不通,造成农村多数农产品滞销,难以与外界达到良好信息交流,无法得到最新的发展信息,导致经济水平难以提升。
4.缺乏养护意识。农村公路建成后便面临公路养护问题,但由于贫穷地区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得足够资金对公路进行高效养护,且公路建设人员养护意识淡薄,无法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养护,导致公路年久失修,路况逐渐较差,最终无法通车。5.公路等级低,无法抵御外界自然侵害
贫穷地区资金有限,多数公路在设计时与建设时期其强度仅满足一车通行,桥涵构造物及防护设施设计标准也无法满足通车较高需求,功能不完善和抵御自然灾害差等问题。
5.安全性问题严重。农村公路一般只通行政村,而居民应用公路多为土路基山路,不利于出行且安全无法保障。
三、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解决办法
(一)拓宽补助范围,增强补助标准,提升支持力度
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针对贫穷地区发展现状提升补助标准,对各区域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国家级贫困县可逐步减少直至免除贫困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差额部分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同时地方政府机构也应建立完善的增长机制,提高配套标准,解决资金问题。
(二)设立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2009年至今,我国财政部及交通运输部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实施“切块下达”,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以“凡建即补”为主,发达地区资金配套快因而导致公路修建速度也快,对于贫困地区而言缺乏公平性,根据上述情况,中央应当适当调整车购税比例,扩大交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优先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将资金进行统一账户管理,应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转变责任主体,建立农村公路建养长效机制
农村公路修建现行原则为“谁受益、谁建设,谁受益”,该类修建原则并不适用于贫困地区公路建设,贫穷地区农村公路在建养时期责任主体应由中央政府及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尤其是中央政府,应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无法筹集状况下进行资金全额拨付。
(四)促进养护管理,建立稳定养护资金渠道
贫穷地区共存公路失养问题严重,因此对于这一问题,国家应将养护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畴,设立专门的养护资金账户,中央及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养护资金进行拨放,地方政府进行统筹管理与应用。
设立专门的养护机构,安排专门的农村公路管理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聘请专家对公路养护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技术与理论指导,实现高效养护。
(五)加强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监督考核
地方政府应将公路建养工作管理直接纳入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对公路养护的高度重视;同时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应用的重要性。贫穷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问题是现阶段国家应重视的重点民生问题,增加监管力度,不断促进农村公路使用效率及质量的增加。
四、结语
贫穷地区经济落后的重要原因则在于贫困地区交通发展滞后。所以,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我国政府应不断促进自身相关职能应用,将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纳入国家财政管理范畴,不断促进我国贫穷地区公路建养问题的解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sannongwenti/152457.html下一篇: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变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