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对促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一、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由三大部分构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面向全体农村居民的基本的普遍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它是以中央财政拨款及社会力量筹集等多种形式建立的补助基金制度,对患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及五保户给予的医疗参保费用和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面向城乡患有重大疾病并且医疗有困难的居民,给予一定数额资金的救助制度,获得救助的农村居民可享有相应的医疗优惠政策。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在城市人口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加大,形成一个庞大的团体。进城务工的农民同样也面临着失业、工伤、疾病、生育与养老的问题,而他们所享有的社会保障是属于农村社会保障系统,这种保障的方式会给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带来压力,同时也会给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生活上带来诸多不便。
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制度,农民的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存在,在工作地就医,存在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繁琐等问题,由此引发了很多新问题。农民工群体中大多数人受教育程度有限,一般从事高风险作业,生活条件艰苦,使得这一群体感染疾病的风险加大,所以是最需要医疗服务的人群,同时,又由于他们收入有限,常常发生付不起医疗费用的现象,因此,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尤为突出。而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不但会影响到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家庭幸福,也会对国家各项建设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妥善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等社会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农村空巢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
中国城乡二元制结构长期存在,在城市各种养老保障制度已逐渐完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逐渐社会化,各种社会化服务顺利开展。而在农村偏远地区,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及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不到位,农村空巢老人社会保障存在诸多不足。农村空巢老人医疗保障方面主要面临着护理费无法进入到医保系统进行报销的问题。2012年10月29日,首届全国智能化养老战略研讨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50年,临终无子女的老年人将达到7900万左右,失能老年人将达到1亿左右,独居和空巢老人将占54%以上,其中农村留守的空巢老人在2010年已经达到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37%。与此同时,老年人的慢性病发病率提高[2]。
(三)保障费用投入比例有限,是当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一个难题
我国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离不了政府经济的支持,由于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央政府对医疗保障资金投入有限,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地方财政困难,用于医疗保障的资金对当地政府来说是一项较重的经济负担,在资金投入上会有一定的困难。同时,部分贫困山区由于消息闭塞和政策宣传不到位,有部分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制度持观望和怀疑态度,其中少部分人不敢甚至不去参合。由于“新农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包含个人筹资部分,这部分资金的筹集采取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这些持观望态度的群众中有些人不愿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这种现象不利于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筹集。
三、我国农村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
从影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来分析,包括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一)外部因素
①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的人群比例范围较城市小,特别是有些偏远地区,主要是由于信息传递相对滞后。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相比,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人口参保率较高,普及范围较广。②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普及受到资金的影响,通常资金的投入是城市多于农村。③农村医疗保障报销的服务网点较少,而且程序较为繁琐。④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的问题比较普遍。
(二)内部因素
①农村居民对医疗保障制度认识上存在偏差。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受益者,农民在农村医疗保障匮乏时期对其的需求是强烈的,但在新制度的推行中却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建立在他们对该项制度的预期收益与付出成本的比较之上的。农村医疗保障虽然是政府主导的制度,但由于部分农民收入水平低,加之偏远地区农村群众受教育程度有限,知识相对贫乏,对其了解的程度不够,认知程度还没有得到提高,能够主动参加到这一体系的人数受到限制。②少数服务网点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农村人民对农村医疗保障的信任感降低。 四、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我国农村当前已经建立了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实现了“广覆盖、保基本”的目标。“新农合”的出台和全国大范围的试点开展,改变了农村单纯地依靠家庭支付医疗费用的传统模式,填补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空白,但是保障力度仍然不够,农民的医疗费用很大一部分还需要家庭来承担,因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为了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的投入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监督
2014年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为320元,比2013年提高了40元,个人的缴费标准是90元,较2013年提高了20元[2]。虽然筹资的总数一再提高,但是医疗费用的增长远远高于筹资水平的增长,“新农合”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目前我国“新农合”资金来源以分散的区县统筹为主,各区县采用不同的“新农合”补偿方案,由于参与到统筹的人数较少,资金总数少,抗风险的能力较小。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的投入,对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给予财政上的帮助。
同时,还应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监督机制。“新农合”制度的立法问题已经明确写入了《社会保险法》,但是受制于各种原因, 当前“新农合”的立法仍然处于地方试点阶段,全国性的立法还没有真正提上日程。建立立法机制,调整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执行力度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加强乡镇医药价格市场的监督,对医药产品明码标价,严厉打击利用医药市场进行暴利牟利的不法手段,做到医药市场价格的透明化。
(二)加强农村偏远地区先进医疗器材的配备和专业人才的引进
面对县乡级卫生院就医人次的下降、医疗设备落后和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应该加强国家对乡村医疗设备的投入部分,同时,提高乡村医务人员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优秀的专业医务人员去乡村卫生院工作,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提高和优化医疗资源整体利用率,落实分级诊疗惠民政策,采取医院优化双向转诊流程,保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门诊和住院服务。同时,患者如果按照分级诊疗相关程序就诊,在费用报销方面,享受相当比率的优惠,以此来提高乡村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简化医保报销流程
规范各个报销流程,简化农村群众报销程序,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村医疗患者得到及时的全方位的补偿,建立农村人民的信任感。加强对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大对农村医疗保障服务网点的建设,进行分散式的多个网点服务,使农村群众能够更加快捷地享受医疗保障制度带来的益处。
(四)建立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参照其他国家推行的护理保险制度。美国健康保险学会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的运营机制是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慢性病患者、老年性痴呆等认知障碍的患者或者伤残状态下的人提供的护理[3],美国和法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开展了长期护理商业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是为解决城乡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难题而设立,可以有几种服务方式,如:医疗护理,主要是以住院的方式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养老和护理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是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员提供养老和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家庭护理,是护理服务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员家中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五)加强农村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制度的推广
“新农合”制度是针对农民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抵御农民疾病经济风险意义重大。我国的医疗救助制度是对农村人口中没有能力参加“新农合”,或者参加了“新农合”后仍然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农民实施的救助制度。覆盖的范围包括绝对贫困人群(低保五保户等)。医疗救助制度主要关注的是低收入人群,对相对贫困人群关注不够,农村相对贫困人群仍然面临经济风险问题。所以应该合理优化医保制度,加大医保制度对医疗费用的补偿功能,对降低农村低收入人群疾病经济风险有重要意义。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sannongwenti/152481.html上一篇: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与对策探析
下一篇:中国农村信贷担保发展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