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一、山西省农村低保状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对民生事业的高度关注,山西省农村低保制度在逐步完善,保障范围也不断扩大,保障标准得到提升,资金的投入显著提高。截至2012年底,山西省农村居民低保对象达到150.5万人,比2006年增长110%,体现了政府对农村农民生活状况的重视。而且在2015年出台的新政策重新确定了低保申请条件,将个人财产列入,这样更加确保了让真正贫困的农民来获得这一生活保障。但是,根据统计调查,在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154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17元,农民将收入都用于基本的消费支出,无法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因此,更需要政府投入资金来保障他们的生活,体现了农村低保的重要性。而农村低保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各种的原因造成了农村贫困人口无法获得该名额,也导致了更加严重的生活水平不平衡的现象。
二、山西省在实施农村低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近几年农村低保的发展,政府也增加了对社会保障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明了对社会保障的重视,但是在农村低保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具体的问题如下:
(一)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不公正。在农村低保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有限而应报的对象人数太多,为了平衡和照顾大多数贫困人口,不得不以人为单位施行保障,以使更多的家庭分享低保,即一个贫困家庭只能安排一个人享受低保,其他家庭成员不能再享有低保。同时,在低保对象确定时,也会受到管理者或是有权人的不公正的待遇,普通的农民很难得到低保的名额,甚至有的农民就压根不知道还有这名额,更别说保障标准和申请程序了。
(二)农村低保工作体制不健全。目前该农村低保资金都是通过农村信用社系统,通过银行打款的方式发放给低保户,一到发放的日子柜台前就挤满了来领低保金的人,但是也出现了好多人一年了也没有领过这个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需要领低保金的人常年占着低保的名额,甚至一年才领一次低保金(原因是保障金额太少不值得跑一趟银行),而需要领低保金的人则是盼不到这个钱的到来,往往是觉得三个月太长了,经济紧张时还得靠向亲戚朋友借贷勉强度日。而且,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比较“无知”,不了解农村低保的具体情况,就有了给了就要,不给也不要或者是给多少就拿多少的现象。
(三)农村低保实施环节的监督不力。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管理者并没有做到入户调查,也没有大力度的宣传,更没有专业的人员队伍来跟进这一项任务,导致在实施的过程中管理者们不重视,工作人员不关心,从而忽视了真正贫困的农村人群。而且在实施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对有劳动能力的家庭的收入核算无法监督,由于家庭收入会受到多方面动态因素的影响,无法进行确切的核算监督,这也会导致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对此不关注,影响对农村低保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四)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救助制度不衔接。农村低保制度在与农村其他社会救助制度衔接上缺乏协调性、配套性和统一性。农村低保只能解决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需求,而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因就医、就学、就业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的农民仍然比较多,然而现行的有关救助制度之间相对独立,缺乏联系,难以形成合力,很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
三、山西省在农村低保实施过程中问题的对策
在山西省农村低保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很多的学者已经提出相当多的建议和对策,但以现在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不管是政府还是村民,都需要通过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来改善现在农村低保的现状,更好地实施这一政策,为实现和谐的社会而努力。
(一)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上要公正。在实施农村低保的过程中.要认真的对低保对象进行家计调查,确定其家庭收入,对该保障的一定要保障,不再需要保障的一定不给予保障。同时,在确定好名额之后,要有专业的团队和人员来做定期的跟踪调查,防止出现低保对象生活情况发生变化,而不能及时做出调整的情况。最后,要实行名额制,不再是家庭共享,能够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人。
(二)在农村低保的体制建设上要健全。首先,应该建立一个专业的团队来负责农村低保的相关事宜,并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工作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其次,做好宣传工作,把低保的申请标准、程序等细则印发给各个县乡,做到宣传政策到位,落实政策到人,让村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农村低保。严格申报程序,公布公示,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让真正贫困的人口在政府的帮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最后,在资金发放形式上切实考虑村民困难,缩短资金发放周期,对长期不领低保的人员要调查其生活状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坚决不纳入低保范畴。
(三)在农村低保实施环节的监督上要得力。在法律上,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农村低保对象不公正的行为予以惩罚,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稽查部门对低保实施过程进行监督,防止不合理、不公正的行为发生。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上,应该将申请名单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更多人的监督审查,只有审查通过才能享受这一待遇。对于管理者,需要加强工作意识和端正工作态度,使农村低保在实施过程中公正、公平、合理,让更多有需要的人享受低保待遇,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
(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救济制度的衔接。各级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制度与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对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照顾和政策扶持,多方进行支援,形成有利于农村低保制度合理实施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真正有需要的人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
总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农民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维持农民生计的最后一道“收入安全网”,研究分析农村低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适应的解决措施是缓解农村居民生活压力的需要,也是构建新农村的根本保证。而面对当前农村低保中遇到的这些问题,虽然有了相对的解决方法,但是要想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依靠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农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形成良好的风气,让真正需要低保的群众能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同时,更应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让低保政策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去帮助更需要它的人。(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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