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6.12.060
Abstract:As Yicheng city 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 plan for example,carried out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ied 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 measures and actual effect. Conclusioned accurate method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in order to realized the rich farmers out of poverty as soon as possible.
Key words: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key measure;actual effects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区域、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它包括对象精准、内容精准、目标精准、措施精准、考评精准五个内容。“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按照中央、湖北省精准扶贫开发总体要求,宜城市委市政府结合基层实际制定了《宜城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年行动计划》。要求党组织负总责,主要领导挂帅,部门整体联动,调动一切资源,细化关键措施,决战两年率先全省全面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1 精准扶贫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引领作用,瞄准贫困户,盯准贫困村,找准贫困根,实施安居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保障扶贫、金融扶贫、党建扶贫六大扶贫工程,强化组织领导机制、资金保障机制、结对帮扶机制、督查问责机制四大工作机制,对宜城市29个贫困村和3.18万贫困人口实行全方位帮扶。将扶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挂图作战,合力攻坚,确保2017年底率先在全省完成精准扶贫任务。
2 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
2.1 贫困户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
到2016年底,全市减贫2.18万人,18个贫困村脱贫;2017年底,全市减贫1万人,11个贫困村脱贫,全市所有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
2.2 贫困户收入明显提高
到2017年底,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1项就业创业技能,参与1项增收项目,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并达到本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50%以上;未成年贫困人口都能接受公平的教育,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遏制;建档立卡低保户、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目标,即有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住房、教育、就医、养老有保障。
2.3 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到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一无”(无危房户)、“四通四有”(通安全稳定电、通广播电视信号、通宽带互联网、通乡村客运;有安全饮水、有致富增收产业、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及医生、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 精准扶贫的关键措施
3.1 精准实施安居扶贫工程
3.1.1 加快危房改造 编制贫困村建设规划,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户,适当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到2017年底,全面解决贫困户居住安全问题。
3.1.2 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优先在贫困村开展以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厕所建设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将流水镇马头村,王集镇联合村、双泉村,小河镇大冲村,刘猴镇赵嘴村、新??村作为建设的重点,在土地整治、“一事一议”等项目上给予倾斜。
3.1.3 适度开展移民搬迁 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贫困群众,创新扶贫搬迁方式,探索易地开发、公租房安置、基地安置等模式,对贫困户在城镇落户就业给予政策支持。
3.1.4 解决好生产用水和安全饮水 2017年前,全面稳定解决贫困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安全饮水全面达标。优先支持贫困村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创新贫困村水资源和水利项目管护机制,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优先将贫困村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纳入省级项目、争取纳入中央项目维修养护和建设范围。
3.1.5 确保安全稳定用电 加大贫困村电网建设投入,优先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到2017年底,全部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消除存量配电网供电“卡扣”和“低压电”现象。
3.1.6 全力改善道路交通条件 加快推进贫困村通客运工程,在2016年底每个贫困村要全部通客车。实施贫困村畅通工程,在所有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基础上,提高通村路、产业路通达标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建立村组道路维护机制。
3.1.7 加强通信设施及电商网络建设 到2017年贫困村实现宽带网络信号全覆盖。优先在贫困村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点,到2017年底,实现镇级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点全覆盖。 3.2 精准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3.2.1 因地制宜发展产业 加大贫困地区特色资源、优势资源、闲置资源开发力度,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且与贫困户利益相关联的产业扶贫模式,确保贫困户合理分享资源开发效益。优化“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格局,郑集养鸭、刘猴生猪、孔湾蔬菜、南营养牛、雷河养羊、东西两山香菇等支柱产业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对吸纳贫困户就业、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农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在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3.2.2 努力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益 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护农民群众的财产收益。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实现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探索建立扶贫资源资本化投入机制,鼓励贫困户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滚动发展的原则,抱团入股参与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最大限度释放贫困村贫困户的资产潜能,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收益。
3.2.3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贫困地区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现代服务体系。加大银行、保险、担保及其他金融机构对贫困村的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创业、妇女创业、残疾人创业等金融服务新产品的覆盖面。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强农机、农技、疫病防治等农业科技远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7年实现现代服务业对贫困村的全覆盖。
3.2.4 发展特色生态旅游业 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优势,坚持“内修人文、外修生态”,着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整合旅游资源,打破区域界限,串点连线扩面,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乡村旅游综合带动效应。支持流水镇开发建设马头寨生态景区,支持板桥店镇罗屋村、王集镇双泉村、小河镇大冲村建设“红加绿”旅游长廊。鼓励贫困户创办“农家乐”等旅游配套项目,多渠道增收。
3.3 精准实施智力扶贫工程
3.3.1 教育方面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化远程教育。对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教育的学生逐一建档立卡,从2016年起,将学前教育贫困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 0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增加到1 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增加到1 250元;对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 000元;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进行减免(最高2 000元),接受中职教育学生国家助学金提高到2 000元;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3.3.2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加强贫困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所有贫困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面要达到100%,农户知晓率、参与率和挂牌率均达到95%以上。力争到2017年底,现有贫困村有15%以上村跨入县级以上文明新村行列。加大贫困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村民自主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重点支持贫困村文化骨干培训,加大文化下乡力度。建设一批特色文化村,深入挖掘“一红一绿”文化资源,促进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群众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3.4 精准实施保障扶贫工程
3.4.1 养老与就业保障方面 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立足沿海发达省份和当地企业的市场用工需求,通过校企对接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到2017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贫困人员,由本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外出务工贫困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外出务工贫困人口中,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实施“雨露计划”,实现应补尽补、直补到户,对初、高中应届毕业生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 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4.2 医疗卫生保障方面 将贫困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和卫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为医疗扶贫工作重点,优先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落实贫困户医保政策,贫困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20%,免除贫困户中的低保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起付线。逐步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由本级财政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实现贫困村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常态化。
3.4.3 民政救助保障方面 及时将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五保救助范围,适时提高低保五保标准,实现动态条件下应保尽保。按照城乡低保对象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原则,建立低保标准、五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从2016年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3.5 精准实施金融扶贫工程
大力实施金融扶贫。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规模、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包括老促会、再就业担保中心等用于贫困户的贷款资金,以2 500万元为基数,每年增长不低于10%;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的5万元以内的贷款,三年授信、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创新金融扶贫保险机制,全面推广小额保险系列产品,实现小额扶贫保险与扶贫小额信贷之间的互利互惠,防止贫困群体因意外事故返贫的现象。设立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和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发放贷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激活和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 3.6 精准实施党建扶贫工程
推行和深化从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全覆盖,不脱贫不换岗;加大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乡镇、村“两委”班子力度;拓宽选用视野,在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以及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寻找人才、使用人才,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加大对在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的宣传力度,充分激发其扶贫热情,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发展产业、增收致富为主要内容,对所有贫困村干部开展集中轮训。
4 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
4.1 组织领导机制
实行“一个贫困村、一名市领导牵头、一套专班服务、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宜城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四大家”联席会专题研究扶贫攻坚工作,通报工作完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市“四大家”领导统筹所帮扶村的扶贫攻坚工作,每月进村入户三次以上研究扶贫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扶贫攻坚部门协调推进会,组织和协调市直部门、镇、村落实帮扶措施。各乡镇村要增强扶贫工作力量,明确机构和人员专司扶贫工作,保障扶贫工作经费,确保如期完成每一阶段攻坚任务。
4.2 资金保障机制
从2016年开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80%必须用于贫困村,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的实际可用财力增量15%的规模,并整合涉农部门支农强农、扶贫资金,优先投向29个贫困村。市直各部门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按照“项目跟着扶贫规划走,资金跟着扶贫项目走,效益跟着扶贫对象走”的要求,积极向上级争取扶贫项目资金,加大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的力度,实施好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配套项目建设。
4.3 结对帮扶机制
按照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原则,各市直部门与联系村结成帮扶对子,并以“三万”工作队为基础,组建工作队驻村扶贫。建立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卡,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实行登记制度,不脱贫、不撤退、不换人。要积极组织、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和社会成功人士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爱心捐赠、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驻村帮扶和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
4.4 督查问责机制
对扶贫工作实施挂图作战,依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脱贫销号,确保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工作队到岗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工作进展不理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点名通报。把扶贫工作纳入驻村工作队机关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执行政策打折扣、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的,予以问责;对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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