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如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发展趋势良好,就可以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的医疗受益条件。但是,现实的个案和反馈的数据显示与我们所期待的结果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实施政策过程中虽然出现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在社会舆论、政府指挥、资源配备、个人组织方面暴露了太多的弊端和矛盾。针对这些现状,笔者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进行细致分析,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矛盾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国家提倡、政府引导、自愿有偿、服务优先、因地制宜、保障健康”的原则指导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是一种符合我国人民群众基本生存生活需要、政府负责牵头号召参与、群众个人自愿主动参加、服务设施优先供应、根据每个地方不同特点进行不同安排的一种人性化保障制度,是一项经过深谋远虑,联系实际辅助卫生组织系统延伸出来的民生工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是在顾全大局、高瞻远瞩、实事求是,符合一定的客观发展规律下产生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符合多数农民的利益和需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卫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在总结我国农村传统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种案例分析和数据收集,并通过反复实践验证后确认是适合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紧张情况,减轻了医疗卫生系统的各个关节的压力和威胁,这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显而易见,由于每个区域的需求和供应不一样,导致片面强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覆盖率超过了实际数据,出现了对上“弄虚作假”和对下“强制缴费”的不良情况,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管理和执行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面对暂时的困难和实施不到位,我们必须坚持走实事求是的路线,坚持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彻底落实到农村民生工作当中,坚持为城乡居民争取落实切身的个人健康安全保护。因为它与农民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它在实行的过程中以最少的社会资金和最大的医疗卫生条件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公信性和重要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保障制度,为了让城乡居民能够更彻底放心地享受相关的权利与义务,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性来约束利益授权人和保护利益被授权人。只有健全的基金监管法律体系才是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安全的根本。面对存在的一些漏洞和不足,我们必须善用法律的武器去弥补和修正,在公众面前树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公信性和号召性。
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投入性和控制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是以合理保险、规避风险为主要内容,实行“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的保障原则,使绝大多数农民在交付参保费用后,生了小病就得不到实惠,只有在大病出现时才能帮助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而在人力物力投入过程中,医疗卫生保障机构无法及时得到组织大量的支持和帮助,由于基金筹资总数低,起付线高和结报比例低,使农民在急需病资时无法得到合理赔偿,无法真正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根本性问题。
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应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投入性和重要性,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综合功能和影响力,构建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为主导,其他医疗救助、卫生保健为辅导的新型运行机制,制造和谐交流、平等对话的平台,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在政府、集体、个人身上应承担的责任和意识,强化合理分配公共资源,搞好农村基础医疗设施建设。
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责任性和影响性
在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责任性和影响性。强调医疗卫生系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和道德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既要承担起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又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合理利用,树立其重要的影响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下属分支,不但要扮演好社会公众角色,还要引导农民群体端正参与心态和矫正错误的认知思想,不将自我的情绪和偏见带到日常生活工作中去,有难点和疑点应当面对面提出和解决,不倡议以个人武力和纠集公众群体进行挑衅和开战。在科学发展观里,相关管理部门必须以身作则,一视同仁,不偏袒不走关系,不因个人小利而置国家集体利益不顾,不因手段不同而置农民群体的利益于脑后。
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管理性和监督性
按照国家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为了更好地监管和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实施,将相关的管理部门做出合理的调整和分配。另外,由于合作医疗基金只设一个账户,基金收支都由卫生部门经办。参与的部门和人员过于单一和笼统,为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管理性和监督性,在医疗基金管理方面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时刻针对敏感地带进行监控和检测,建立了物资监督、人员监督、服务监督、社会监督及人民监督等多项辅助措施,实行管办分离操作,同时加大监督医疗基金管理力度,不分区域大小不论数目多少,科学性、预测性与规避风险性地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和重视监督手段和检测结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安全可行地执行到底。 六、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鼓励合理筹集与科学管理医疗资金,积极确立科学筹资与补偿标准,绝对防止资金透支,鼓励合理增加合作医疗受益面,制定适宜的补偿比例,面对群众发问和信访时,要照顾到农民的基本考虑和觉悟水平,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筹资与补偿比例的科学测算,做好实施方案;加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重视;提升农民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兴趣度与感知度,分清其中的利弊关系,明确自己是直接的利益受益者,有责任有义务履行缴费权利。
同时,组织管理部门还要尊重农民的参合意愿,提高参合预期回报,积极制定科学的农村医疗服务方案,合理规划资源,使其发挥最大作用;配合医疗卫生系统主动鼓励发展医疗技术,添置适合发展的医疗设备,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响应国家“以人为本,重视人才”政策,不断壮大医疗人才管理队伍,提升相关医务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增强医疗服务团队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服务大众。
七、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信息性和服务性
目前,由于我国某些地区还没有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造成资讯落后和信息堵塞的怪像。原因是因为我国相关合作部门还没有形成一套操作便捷的、规划完整的、往来性强的社会保障信息化操作系统,导致社会各界的有效信息无法在第一时间准时到达获取人手上,更难以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
很多地区由于没有普及互联网办公网络,甚至还在沿袭过去手抄或复印的方式进行重要信息的传递,这是非常不符合社会主义国情发展需要的,因为你会发现很多重要资讯因为年代久远而遗失和删改,资金数字方面也会因为时间过长而模糊失色,非常难于长时间的保存和安置,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有效管理及实时监督。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难题,不及时做出部署上的调整,就会影响医疗保险基金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制度监管,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我们应该积极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配套的服务功能综合系统,通过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操作系统软件,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集资金、审核手续、反馈结果、核算资产、分析事件、筹备对策和监督医风等等。
另外,可以确定专业人员检查相关大型医疗机构计算机信息化服务客户端,统一收集数据和网点,在最短时间段内将大众需要的资料以短信、信息或微信报告等形式实现网上数据传输和实时网上审核报账,对大至每一个省份、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县镇、每一个乡村,小至每一位领导和市民,都可以得到及时反馈的建议和投诉。在国家宏观统筹和全局指挥的前提下,通过这种科学有效的方式确保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减少了基金风险的产生,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服务机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信息化建设是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管理信息性的普及度和服务性的细致度得到完美体现的综合体,有利于进行细节化工作、精简性服务和提高工作效率,可避免人工操作易出现舞弊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规模,加快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发展,合理规避了基金风险,降低了农民对制度的错误理解和过激抵触,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制度的完善细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矛盾、不断突破挑战关卡、不断解决麻烦棘手的研究与探索的过程,要在统领全局,高瞻远瞩,未雨绸缪的同时,不断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不怕苦不怕累,不断尝试新举措去弥补之前还存在不足的地方,促进农村往更新更好更优的方向发展。我们要按照广大人民群众路线出发,一切制度为人民服务至上为最高准则,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工作,以坚定的意志和认真的态度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不断加强参与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进行创新改革和沟通交流,扩大监督和考察渠道,必须保证为相关管理部门和农民个人提供办理相关流程方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度才能保持长期性、稳定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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