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如何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有效化解农村信访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随着福州市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整体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地方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现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三资”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由于管理松懈、制度难依、监督不力等原因,集体资产被挪用、贪污、乱支乱用等现象尤显突出,甚至在个别地方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来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多,据了解,从2009年到2014年12月底,我市各地共查处“三资”案件92件(福清2件、长乐42件、闽侯11件、闽清16件、连江18件、罗源3件),涉案人员157人(福清2人、长乐42人、闽侯36人、闽清16人、连江55人、罗源6人),涉案金额809.43万元。案由多是利用集体土地资源,违规骗取、套取、贪污征地款,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
1.1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财务预决算制度落实不到位,大多数村没有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无制可依,随意性大;二是有些村没有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超限额,白条抵库现象比较严重,账外账、公款私存、出借账户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还不够健全,有些村擅自超限额支出,存在有制不依,无章可循的现象;四是有的村没有落实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村务监督、民主理财活动、财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1.2“三资”底数不清,管理台账不规范
农村“三资”涉及面广,存在的形式复杂多样。各地都组织进行了“三资”清查工作,但是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资产资源仍然存在底数不清、登记不全、管理不善等现象,日常监督管理面临诸多困难,如多数村对资产未进行明晰规范的登记、建立资产台帐;对资源概念不清,没有进行统计入账,没有建立资源登记簿。有的村仍然存在瞒报漏登的情况,设立“小金库”;“三资”情况有变动的也未及时更新,管理混乱,存在闲置浪费,挪用占用等现象。
1.3财务公开欠规范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松劲懈怠现象;工作开展不平衡,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的工作力度和质量存在差距;不是把群众最关心、最敏感、反映最激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公开,而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公开不按时,应付了事。
1.4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基建工程及经营项目管理不够完善
未按规定管理使用征地补偿费等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流于形式。将留归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支付招待费用、偿还旧债等非生产性开支;将上级补助资金转付给村民小组、老人会等机构管理和使用,规避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的监督;滞留国家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及时将种粮综合补贴款等支付给有关农民;部分村集体的工程招投标透明度不高,有些工程项目无预算、没有公开招投标;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通过虚增工程量、虚开发票等手段,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1.5农村“三资”监管力量薄弱
目前具体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是乡(镇)农经部门,但人员普遍较少,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更少,且还要参加乡(镇)其他中心工作;个别乡(镇)仍存在由镇经管站人员代理记账现象,“运动员、裁判员”一肩挑;有些乡(镇)聘任的代理会计人员不够,平均每人代理10多个村,日常工作繁重,造成一些代理会计不辞而别。从村级层面看,村报账员素质参差不齐,且更换频繁,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财经知识匮乏,理财监督流于形式,直接影响了“三资”管理的效果。
2管理新模式
近年来,福州市通过深入调研,从提升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建章立制、创新管理模式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从源头解决了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1村财账前审核
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资金使用权、集体财务审批权这三权不变的前提下,村会计在记账前将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准备过账的收支单据,按会计科目编好模拟记账凭证后,按规定时间送乡(镇)经管部门审核。乡(镇)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定,对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手续完整的收支单据盖上账前审核专用章给予入账核算;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完整的收支单据予以退回。
2.2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是指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受村民委员会委托,统一代理村集体的会计记账业务,以确保会计业务电算化、规范化、制度化。该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坚持集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下,以村为单位单独建账,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的管理模式。具体概括为:一项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村级财务书面委托给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二级审核(由村和乡(镇)两个层面分别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核),三权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四层监督(群众、业务、审计、检查监督),五个统一(制度、审核、记账、公开、建档)。 2.3农村财务代管制
一种是村账乡代管 ,就是在坚持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这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集体委托乡(镇)经管站代记账目、代管档案资料,村里不再设专职会计,只设一名报账员;另外一种是双代管,就是在坚持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这三权不变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依托经管站对村组集体资金和财务账目实行统一管理,即代理记账、代管资金、代管档案资料等。
2.4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对集体货币资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财务公开、财务开支、做账进度等方面的远程监管。从2012年开始,福州市农村基层党风网也将农村集体“三资”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监管,并制定了《福州市农村基层党风网管理暂行规定》。
3管理新模式运行及成效
3.1开展“三资”清查工作
各县(市)区都按照要求,对辖区内各村“三资”情况进行了清查、登记,并基本掌握了家底。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完成清查的村(居)数1667个(总2284个,占72.99%);建立资产资源登记的乡(镇)数130个(总146个、占89.04%)、村数1891个(占82.79%),登记资产总额159.43亿元,负债总额63.5163亿元,资源总量1805.95万亩;清查合同份数12906份,涉及金额15.2亿元。
3.2会计委托代理机制得到落实
从2008年开始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机制,通过几年的探索和总结,全市146个乡(镇)、2255个村都已全面实施并纳入网络监管;全市代理会计总人数721人,其中通过公开招聘354人,由乡(镇)经管人员兼任14人,涉及12个乡(镇)。
3.3“三资”监管中心组建并运行
2009年以来,全市各乡(镇)基本都建立了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招投标中心和合同审核中心,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程序并开展工作。
3.4相关制度得到完善和健全
各地按照上级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了财务计划管理、开支审批、资产资源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落实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村级民主理财机制,使农村“三资”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3.5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近年来,各县(市)区都能结合实际 ,联合纪检、组织等部门采取经常性督查、阶段性督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查找薄弱,树立典型,促进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据统计,截止2015年5月21日,全市11个县(市)区应督查的村(居)数2253个,目前已完成督查的村(居)数1946个,占应督查总村(居)数的86.37%。
通过管理新模式,强化“三资”监管程序与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审查,能有效地避免村干部在资金支出、资产处置和资源管理上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村干部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农村的腐败问题从源头防治;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缓解了干群矛盾,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和谐;逐渐形成“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民主监督,管理科学”的运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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