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盲目性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社区的浪潮下,迫于政策压力和形势,一些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也盲目展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不具备建设条件下展开社区建设对 地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首先就是经济的退步。由于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原来用于经济发展的资金被占用投入到社区建设中,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成没有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导致经济退化。其次是农民生活状况恶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占用大量的耕地,与此同时是农民耕地的减少,由于建设的盲目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能给农民带来实际的收益,致使农民利益受损,生活状况堪忧。
(二)规划不合理。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一般采用先占用耕地,农民搬进社区,原村庄还耕的建设模式,部分地区乡镇政府由于理论认识的不足,缺乏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远规划。新的社区建成,而农民又没有从原来的村庄搬离出来,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初衷相悖。
(三)社区管理滞后。与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要求相比,社区的管理相对滞后。表现在:首先,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新型农村社区是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有别于村庄,也不同于城市社区。与城市居民相比,社区居民的享受的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其次表现在“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不同步。大量资金投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环境和房屋建设上,社区文化建设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空房率高。造成新社区空房率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新的社区房价与农民的收入不符,农民承担不起购房费用;二是由于缺乏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识,加上现有的居住条件也舒适,一部分农民不配合公共事业的建设,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较为抵触。
二、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各界学者的努力,治理理论得到充实和发展,被应用于管理、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最先使用治理一词的是世界银行针对非洲的经济状况提出的“治理危机”,自此以后一种新的管理理论出现并被广泛研究和应用。
各种研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关于治理的定义,如美国的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一种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公共领域管理机制,与政府的统治相比,治理更加灵活;全球治理委员会定义治理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在特定区域内,为追求公共利益,多个管理主体参与的对公共性事务的管理过程。
尽管关于治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定的定义,但是其本质和核心内涵是一样的。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1)多元化的管理主体;(2)建立有限政府;(3)多种管理方式;(4)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5)以公共性事务为对象。
治理理论对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提供参考并指引了发展的方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定位职能。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的合理化建构
(一)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新型农村社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乡镇政府需合理引导农村经济发展。首先,转变观念。消除“大政府”的统治观念,政府不是万能的,放权给社会和市场,做好“守夜人”的服务角色;其次,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挖掘地区资源,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再次,改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以现代化的工业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乡镇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弱化各项行政管制职能及经济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和完善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可以使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产生最大化的效用,使广大乡镇居民最大程度和范围地享受到公共资源。
(三)加强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的任务主要是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加强社会管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维护社会和社区治安,保证地区的安定和谐,居民安全;二是加强社区文化的建设。作为社区主体的居民,是社区文化的直接建设者和受益者,鼓励社区居民参加到社区文化建设中来。再次,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中。
(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实现农民自治,打通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充分实现其政治权利,给政府科学的进行决策提供参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合理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其他力量参加到社区的治理中,实现社区自治;另一方面建立并健全农民参与的监督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制定法律法规,提供农民参与监督的制度保障;打通农民表达渠道,完善农民利益诉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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