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三农问题
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得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引起农民的一些不满。下面从一些土地利用不规范不合理的内容来对问题进行详细地说明。
第一,集体经济的质量不够高,土地利用率比较低。根据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有关于农村土地归属权的相关规定,其中说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而集体是一个较为复合的概念,它使得土地是归农民所共用的,但农民又不能自主地决定土地的使用,也不能对土地进行随意地处置。在农村实施了税费改革等制度后,集体的经济模式使得农民的收入较之前有一些降低,很多农民在土地上得到的收入也仅仅是靠农作物来实现,这些收入勉强只够他们的基本生活而并不能使其生活质量有很好的改善,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不高。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土地承包给他人而自己选择外出打工或者做生意。还有一些地方有土地外包的情况,即从农民那里以便宜的价格承包土地之后再将其进行高价的转让,从中谋取暴利。这些都使得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
第二,土地过户流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优化。根据目前的相关流程,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农民很难通过正常的途径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农民在土地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受到国家政策的引导,集体经济的环境使得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农民的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因此在目前,农村很多的土地管理干部会利用这一点将大笔的土地转让金收入自己的腰包,而农民只得到很少的一部分,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这也是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问题。
第三,在征地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农村的土地征用程序要按照相关的政策来执行,但很多的农村干部并不遵从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反而克扣农民的土地征收所得款。农民对于这一现象有很大的不满,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2.我国现在的土地管理法存在的一些问题
之前论述的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都没有具体的规范,这也使得这一问题解决起来较为困难,很难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目前土地管理法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对权力的规定缺乏相应的说明。比如土地法中规定财产在进行分配的时候要按照所有人的利益来进行分配,这一规定是为了解决土地权力中存在的限制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集体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最终处置权是属于国家的。这就剥夺了农民集体土地的出让权,使得农民集体所应享受的收益不能得到落实,全部流入国库。第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而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在法律中却并没有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的说明。这就使得只要取得了土地征收的批文,无论其用途是什么,均认为是符合“公共利益”的,这一法律条款被滥用。《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中规定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是十分少的,一旦农民的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完全不能保障农民的生活,再加上一些部门既是权利部门又是土地征收方,这使得其根本不会考虑农民的利益,而一味地去钻法律的空子,减少对农民土地的补偿,使得土地被征收的农民的权益被大大的损害。第三是对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农民相关的救济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在法律中规定了如果土地的被征收者对于补偿的标准有争议可以经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可以由人民政府进行裁决,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县级的人民政府根本没有依法设立协调机构来专门解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的案例。因此这项条款就形同虚设,并没有起到保护土地被征收者的权益。
3.改变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的相关对策
3.1依法行政,落实政策
土地管理法的中相关权利能否得到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干群关系是否紧密。因此要加强对农村干部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其政治觉悟,使其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依法行政,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百姓的利益和人民的富裕尽自己的一份力。政策的落实可以使得广大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3.2努力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
要在农村地区普及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多种方法和形式使农民了解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制度,从而使得他们对国家的土地政策更加了解,更好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明确自己的义务。对农村的干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提升其法律的意识,使其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这样就可以使其转变工作的思想,端正作风,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利益。对于土地承包,要以稳定和健全的承包关系为前提,做到有偿、自愿并且依法进行土地承包,并不断地探索新的机制,使得土地的流转更加顺畅同时使农民的土地利益更加有保障。
3.3做到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两手抓
现在,我国越来越意识到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加大了土地管理的力度。因此,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要努力做到既保护耕地又发展经济,转变原有的传统思想,与时俱进来给农民创造更多的利益,使其生活更加有保障。要积极地开发新的耕地,并加大对旧城以及老村的改造力度,将闲置的基地充分地利用起来,努力使得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得到提高。
3.4提高土地补偿的标准
目前征收农村的土地补偿标准太低,并且土地增值分配非常的不合理,这使得广大的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极大的不满。同时土地补偿标准太低也导致现在大量的耕地被人以极低的代价征用,造成耕地的大量减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要尽快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出台一些政策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在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时,除了要考虑到征地前几年粮食作物的价值外还要考虑到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市场价值。将补偿的分配机制进行适当的改革,使得集体和农民个人所享有的补偿比例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内。对于农民应该享有的补偿费要直接分到农民的手里,避免层层分拨层层被克扣的情况发生。对于耕地征收要采用慎重的态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能仅仅为了招商而大量地征收土地导致农民失业,生活失去保障。
4.总结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要加强农村土地的管理,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切实将法律条款落实到实处使得农民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要加强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培养,使其切实地为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而进行土地流转等工作。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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