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社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利他主义,同时专业的知识和服务技能是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类别助人活动的本质性特征。社会工作者则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指导思想,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以帮助他人或组织机构发挥自身潜能,协调多种社会关系,预防社会问题,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门人员。
社会工作作为专门职业在中国大陆属于一种新兴的职业,处于发展阶段,其工作体制尚不成熟,社会工作者也因此面临诸多问题,例如职业认同度不高、社会接受程度低、薪酬待遇低、保险福利状况不佳等。本文将对社会工作者面临的职业困境与相关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社会工作者面临的职业困境分析
(一)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同度较低
职业认同是指从业者在充分了解职业特性的基础之上,能够从内心接受并积极从事自己的职业,强调职业发展与个体发展的一致性。可以说,职业认同是从业者与所从事的职业之间的心灵契约,是保证从业者积极持续地进行职业活动的主观保障因素。
1、现状
笔者所带领的工作小组在查阅大量文献和与有经验的社工深入访谈的基础上编制了“社会工作者调查问卷”,该问卷中第三小节专门针对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同度设计了相关问题。我们对该部分的研究采取抽样调查,选择北京、石家庄、保定等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工作者,对其进行调查研究。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15份,回收103份,回收率达89.57%,其中有效问卷89份,有效率为86.41%。从数据分析的结果来看,社会工作者职业认同的总体平均值M=3.3152,由此可见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同度普遍较低。
在个案访谈中,我们主要发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并不具备完整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第二,社会工作者的流动性较大,能够数年如一日地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社会工作者寥寥无几;第三,许多社会工作者认为从事社会工作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崇高,社会工作难以实现其个人价值。
2、原因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导致社会工作者职业认同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时间维度上来看,社会工作属于新兴职业,其存在的时间较短,相比其他发展成熟的职业,社会工作的知晓程度不高,从业者中具备专门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十分有限。同时社会工作专业也属于新兴的高等教育专业,办学规模有限,不能够为社会输出足够的专业人才。对社会工作的不了解导致社会工作者个人角色定位的不明确,难以与自己的职业达成主观上的契合。
第二,社会工作的成果难以进行客观衡量,回报周期长。社会工作是以人为对象的服务性工作,其目的是助人自助,因此社会工作的成果往往不能够以某一客观的标准进行衡量。此外,社会工作者所开展具体的帮扶工作多是连续性、长时间的帮扶,帮扶成果取得成效的周期较长。工作成果能够对从业者产生良好的激励作用,培养其对职业的认同感。但社会工作却是“只看得见工作却看不见成果”,社会工作者难以在工作中获得主观上的满足,影响他们继续从事该职业的兴趣和信心。
第三,薪酬待遇低。在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在选择职业时追求的不仅是情感价值,更重要的是经济价值。“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职业没有良好的经济价值,其情感价值往往会大打折扣。如今,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处于低水平,不少社会工作者因薪酬问题而对该职业持消极态度,甚至转而投身其他高薪行业。由此可见,薪酬待遇是影响社会工作者职业认同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四,家人及朋辈的不理解。由于社会工作者在职业群体中属于小众,加之薪酬待遇低等因素,容易导致社会工作者家人及朋辈的不理解。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许多社会工作者的家人及朋友纷纷对该职业表示反对,希望他们能放弃社会工作,从事其他更有意义的、薪资待遇好的职业。家人及朋辈的不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工作者对自身职业的确信。
(二)政府对社会工作者的影响
1、社会工作过分行政化
当前我国正处于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有限责任政府的时期。不能要求政府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完全依靠行政力量提供所有类别的服务,因此就需要非行政性的组织机构来承担某些服务职能,社会工作组织恰好能够弥补政府职能的缺漏。i
然而政府职能剥离过程中由于受到行政力量的过分干预,社会工作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从社会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来看,不少地区没有独立于政府的社会工作组织而是将其挂靠在地方民政部门,属于地方民政部门的分支机构。从工作内容来看,政府将大量的行政任务转嫁于社会工作者,例如要求社会工作者协助政府进行各类检查,负责所辖片区的安全稳定等等。行政性工作占据了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时间,社会工作者们无法按照自身的意愿服务居民。同时,社会工作过分行政化也使得民众对社会工作者产生对抗情绪,阻碍社会工作的有效开展。
2、政府支持不到位
诚然,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应是相对独立于政府的,但社会工作的公益性又决定了社会工作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当前我国政府与社会工作组织机构之间存在体制不顺的问题,政府对社会工作的支持并不到位。
在资金上,社会工作组织机构的非营利性要求政府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社会工作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工作的开展。实际中,许多地方政府对社会工作的资金支持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社会工作因缺少资金而举步维艰。
在薪酬待遇上,政府没有为社会工作者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机制,社会工作者的起薪低且增长速度慢、幅度小,与物价的攀升不成比例。不合理的薪酬待遇易造成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导致人才流失。 此外,在岗位设置、人才培养、政策环境等方面政府的支持也略显欠缺。
(三)社会民众对社会工作者的影响
在访谈中社会工作者向我们反映,他们在开展工作时许多民众表示不理解和不支持。在对社会民众进行调研后我们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民众对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者了解少或完全不了解,不能充分信任社会工作者。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普及程度不高。
第二,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在遇到困难时民众更倾向于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不愿接受社会工作者的扶助。我国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民众信赖熟识的人,对于陌生人则普遍采取防备的态度,受此观念的影响民众在需要帮助时不愿主动向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
社会民众的不理解和不支持会阻碍社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加社会工作的难度,打击社会工作者的信心进而影响其职业认同。
三、建议
为帮助社会工作者走出职业困境,切实保护社会工作者的权益,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社会工作者自身
作为社会工作的主体,社会工作者首先应当明确社会工作的内涵和意义,对社会工作有一个清晰的理解,以便进行正确的自我定位,增强职业认同。
其次,社会工作者应当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提高社会工作技能。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工作服务民众,提高社会工作的影响力,赢得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社会工作者应当多与家人和朋辈沟通,可以通过鼓励其帮助自己开展工作、将其纳入服务对象的范围等途径使他们更加了解社工。获得家人和朋辈的理解和支持是社会工作者疏导负面情绪,缓解工作压力,提高职业认同度的有效途径。
(二)政府政策层面
理想的社会工作运行模式应是“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政府在社会工作发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社会工作职业体制的构建者,又是社工服务的购买者、出资方。ii政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干预,帮助社会工作者摆脱职业困境,促进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1、完善组织机构设置
地方政府应完善当地的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将社工组织与政府部门分离,赋予社会工作组织机构独立的主体地位。社工组织机构的独立有利于减少社会工作的行政化。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应当根据社会工作的实际需求拨付相应额度的资金,以保证社会工作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提高社会工作组织机构的硬件条件改善社工的工作环境。
3、完善薪酬体系和奖励机制
薪酬待遇低、奖励机制不健全是导致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和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完善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体系和奖励机制。
政府应当将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级别、工作年限、工作成效等因素考虑在内制定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完善薪酬体系,使薪酬待遇与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成正比,同时薪酬的增长还应与物价的增长相协调,缓解由于物价飞涨给社会工作者造成的生活压力。
同时,适当的奖励能够提高社会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政府应当建立社工奖励机制,采取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等手段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机构进行奖励。表彰和奖励建议采取公开的形式,借此可对社会工作进行宣传,提高社会民众对社工的认识。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政府应当履行职责,协同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技能。
(三)立法层面
自1951年起,我国就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社会工作立法,范围广泛,涉及社会工作的多个层面。截至2012年,名称中带有“社会工作”字样的法律法规文件有50多件,全文中出现“社会工作”字样的法律法规文件多达1100多件。但这些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没有专门针对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工作主体法。iii
国家应当着手制定《社会工作者法》,可参照《公务员法》的立法模式将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基本原则、人才培养、资格认证、岗位设置、薪酬保险福利待遇、监督管理等方面包括在内。
《社会工作者法》的制定可帮助明确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活动,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困境在社工群体中属于普遍现象,职业困境造成社会工作人才的流失,严重阻碍社会工作的发展。因此解决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困境问题刻不容缓。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社会工作者职业困境的成因是复杂的,摆脱职业困境需要社会工作者个人、政府、社工组织机构、立法机关等各方的努力。
注释:
i 王亚平.市民社会分析框架下的社会工作者角色定位[J].法制与社会,2009(3):290.
ii 张健.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困境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2.
iii 柳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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