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社会学作为独立学科建立至今已有150多年历史了,期间发展了诸多流派,也出现了诸多对立和争论,这些争论赋予社会学更多生命力,但是也带来了很严重的问题,尤其表现在研究社会过程中方法论上的混乱和焦灼。最突出的当属实证主义方法论和人文主义方法论的争斗。
一、方法论的重要性
方法论是指关于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是人类认识和行动方式的总指导,从层次上讲,包括了哲学方法论、一般科学方法论和具体科学方法论三类,它涉及的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探讨的主要问题包括:(1)社会现象的性质及其理解;(2)社会研究的哲学基础及其假定;(3)社会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问题;(4)社会研究者的价值与研究之间的关系;(5)社会研究中的不同范式及其应用;(6)不同研究方式的内在逻辑等。①只有对方法论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够对接下来的研究有清晰的把握。
方法论对于社会学研究尤其重要,其原因在于社会学越是发展,越是没有一套绝对固定的方法论,通常都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综合,亦即实证主义和以诠释、理解为代表的人文主义方法论的综合。从另一个角度看,社会学研究一直保留着两套方法论,这两套方法论虽然是对立的,但是都有着自身的逻辑和合理性,也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指导。
二、社会学研究的两类方法论
(一)实证主义传统
作为西方哲学中的一种传统,“实证主义”通常是指关于人类知识的一种特定的哲学态度。③孔德等实证主义者始终坚持认为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完全可以移植到社会科学领域,将实证主义引入社会学并规定其唯一合法性地位,开创了实证社会学。孔德提倡实证主义,就是要强调价值中立地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历史,研究人的思想认识,研究人类社会。其核心是:事实必须是透过观察或感觉经验,去认识每个人身处的客观环境和外在事物,目的即建立知识的客观性和发现规律。孔德指出, 观察和合理的预测是实证精神的主要特性,集中体现了实证的内涵。法国理论家昂惹热?克勒默―马里埃则认为只有完全建立在事实之上,其确认性得到普遍承认,能够应用假说手段把与之相关的一切基础事实结合起来的才能被称之为实证科学。④
如果说孔德只是从观念上将实证主义引入社会学,仅仅从理论上解决了社会学方法论问题,却从未具体应用实证主义研究社会现象,那么涂尔干则继续贯彻,达成了用实证主义指导社会学研究社会现象的初衷。
涂尔干的实证主义集中体现在他的两部著作《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和《自杀论》中。涂尔干明确表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换言之,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⑤它有三个特征:外在性即独立与个人意识和个人行为;强制性即促使个体接受、服从;集体性,即集体中全体成员共有。①根据涂尔干对社会事实的定义可以明显发现他继承了孔德的发现客观知识的宗旨。
在确定研究对象的基础上,涂进一步提出必须而且只能用社会事实去解释社会事实,就是强调研究的客观性原则,强调观察、解释和求证三阶段的唯一合法性。这一原则的出发点即承认社会先于个体存在,应该从社会环境中寻找社会现象的原因,不应该从个体意识中寻求答案。通过一系列的规定和实践,涂已经完全排除了个体的影响,只关注社会整体状况和大致趋势,也将社会学完全推向了自然科学行列,其著作《自杀论》享誉学界,就是从完全实证的角度研究了自杀的社会因素而非个人原因,通过对自杀的类别的区分,归纳出社会在自杀这一个体行为中的角色,从完全实证的角度阐释了社会学研究的方法。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突飞猛进,大量的数学知识和逻辑推理被引入到社会学研究中,出现了以数据分析为主要手段的定量研究,增加了研究者对社会更精确的认识和总体把握。实证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实证社会学假设人类社会是客观的、外在的,社会学的任务就是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的运作,通过“发现-检验”的方法判断结果,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始终保持价值中立。实证不一定就是定量,但是定量研究是实证的最集中体现。
(二)人文主义方法论的挑战
事实上,社会学建立之初,韦伯就提出社会学应该以理解个人行动的意义为主要目的,建立了“理解社会学”。与涂尔干将社会作为研究出发点相反,韦伯主张应该着重研究个人的社会行为。社会行为是指行为者在行为过程中以行为者赋予其行为的主观意义(这种主观意义考虑了他人的行为)为根据与取向的行为。②即使称之为个人的社会行为,韦伯也认为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纯粹个人的行为不应该进入社会学领域,这就与心理学划清了界限,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涂尔干和韦伯有多么大的分歧,他们都强调社会学研究的社会层面的意义,前者更注重社会,后者更侧重个体。
20世纪60年代,沿着韦伯的思路,社会学领域逐渐兴起了符合互动理论、现象社会学和常人社会学,统称为人文主义,尽管这些流派五花八门,思想上也是百花齐放,它们也有着共同的特点:拒绝实证主义所谓客观的知识,拒绝实证社会学中的信度和效度,主张从丰富多样的个人生活中发掘社会。实证主义的方法论遭到了各方质疑和批判,
人文主义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提出的新的挑战在吉登斯的批判和总结下形成了所谓的“新规则”,他提出的“结构化”理论通过非实证的方法阐明了社会的运作,也得到了学界和英国政府的认可,最大程度挑战了实证主义。吉登斯从社会学元问题(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主观与客观的问题)出发,试图超越二元论。他反对行动决定结构或结构决定行动的论断,所以无论是强结构弱行动还是强行动弱结构的观点都是偏颇的,行动和结构应该相互包含,也就是说结构对行动是有限制但是行动对于结构也有建构性,亦即吉登斯所讲“结构二重性”,对于社会必须采用“双重解释”的方法论。
与实证主义彻头彻尾保持“价值中立”不同,双重解释认为关于社会世界的知识实际上离不开平常的、互动的实践,其中必不可少涉及到个体的活动,所以认识世界的过程并不外在或者完全独立于社会,而是嵌入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这种状况必然导致个体价值涉入。进一步讲,实证社会学那种建立客观知识、检验经验结论并试图获得普遍规律的想法是错误的和乌托邦的。更应该体会理解具体的特定的情景或生活形式,才能描述和理解社会行动的意义。③实证忽视了个体也就忽视了原因的多样性;建立如物理化学那般客观精确的研究是困难和不必要的。
人文主义反对实证因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和研究者一样能动的人,所以社会学研究绝不会达成诸如实证社会学家认为的客观的和价值中立的,实证社会学从方法论上就是站不住脚的。人文主义方法论更强调个体的能动性和研究的价值判断。
三、社会学方法论的取向
通过分析可以得知,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是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上的两大分野,就像一条大江的两条支流,相互矛盾,相互独立。如果按照实证社会学的标准去评价人文主义方法论,那么后者是决不可能具备任何意义上的合法性,反之亦然,对于人文主义而言,实证方法论也存在机械、僵化、乌托邦等先天不足。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对于社会这一研究对象,研究者不可能忽视结构的强制作用,在巨大的社会结构面前,个体往往都是渺小的,某种程度上是乏力的,所以人的行动必然表现出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的规律性,符合大数定律,当然对于社会学研究中的规律大可不必看的如自然科学那么精确无误,即使是定量研究的数据,也只有认识和感觉上的意义,而没有自然科学那种“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情况;相反,某些所谓社会规律本身就是被用来修正和推翻的。同时,任何社会研究也绝对不能只看重整体状况而忽视了个体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证方法能够让研究者对社会现象有某种程度上的认识,但是有时候个体对社会的建构能力是相当可观的,对于个体的深入会更加有利于对整体的把握。
综上所述,至今为止,社会学研究似乎始终保持实证的和人文的两种方法论,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接受这两种对立的方法论;其次在研究过程中要严格区分这两种方法论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最后,无论哪种方法论都是用来研究社会的,而非单个原子的个体。明确了这些,才能很好地了解社会,研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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