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所谓人格, 是文化在人身上的烙印和凝结,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形成与特定时期相适应的不同人格。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马克思创造性地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把人类社会分为“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独立性”“个人全面发展”三个阶段,它从宏观上向我们揭示了人格发展的历史进程,也为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格发展和完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启示。
一、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的科学表述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第一次明确、完整地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大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可以看出,马克思所描述的每一个社会形态都是围绕着个人的发展的,其中包括每一阶段个人的生产能力以及道德人格的历史发展。
二、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下的人格特点
(一)第一社会形态
当人类社会处于人的依赖关系时,人的生产能力极其有限,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个人没有人身和人格的独立,人们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形成了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在集体中彼此依赖共存,但是此时也已经产生了有个性的人。在中国,有了“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准则,有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格境界,并且人们已经认识到要因材施教,不断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但是这种追求是基于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人们的人格修养和主体意识总是受到经济条件和地域的局限,表现出相当的片面性。
(二)第二社会形态
人类社会进入物的依赖关系的状态时,社会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人冲破了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在客观上创造了自身得以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从而独立于集体之外,形成了自身依存和发展得以依赖的全面的社会关系,获得了人格的独立,也成为了市场的独立主体。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已从单一的孤立的各个经济体发展为人类的经济共同体,出现了经济全球化,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
在以物的依赖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社会关系是以物为媒介并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这是马克思运用异化理论得出的基本判断。在这个时期,每个人皆成为偶然的个人,突破了血缘和地缘,形成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普遍的社会联系,因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产生了异化,演变成了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物化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马克思称之为“幽灵般的存在”,我们无法感觉,也不服从物理化学规律,但却真实存在。这种异化的人,过度地崇拜物,极注重拥有感,片面追求权力和金钱,对权力的依附和对金钱的占有使此社会形态中的人格特点表现为明显的依附人格和占有型人格,现实社会在这种人格催动下实际上已成了一种占有的社会。显然,这种人格是片面的,在当前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各种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等人格堕落、道德败坏的现象即是最好的事实证明,同时也迫切地向人们召唤,人格需要得到全面发展。
(三)第三社会形态
人的全面发展形态对应于产品社会,人实现了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个人能力全面发展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人们不再为物所困,不再依赖于物,从拥有感中彻底解放出来,从异化和拜物中解放开来。劳动成为自主劳动,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个人能力得到全面发展,人能支配自身,并能支配和驾驭外部条件为其服务。人类社会就此复归于最初的人类统一体,但是是自由人的统一体。此时片面的人转变为全面的人,也意味着依附人格向独立性人格转变,占有型人格向自由个性转变。全体人和谐发展,社会实现高度互补,人成为真正完整的人,不再纠结于被占有欲所支配的片面。
三、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格完善的启示
人格发展是一种历史过程,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之上孕育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阐明了人的发展由低级向高级演进的三种历史形态,即人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人的自由个性。而今值得我们思索的是:市场经济对人的人格与精神的影响具有复杂的双重性。一方面,从历史的角度看,市场经济并不具备促使社会道德、人格形态大规模滑坡的机制,可现实是,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利益原则又导致了人的欲望空前膨胀,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泛滥,社会规范在某些领域的失范,出现了道德滑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创造的巨大生产力,会提供给社会的是一个远比自然经济、计划经济更加优化的,更利于人格发展的温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必须学会趋利避害。
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启示人们:市场经济在使人异化的同时,又使人扩展了丰富的社会关系和全面发展的能力。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人格成长和发展完善提供了优质的经济平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兴的市场经济模式,它是在现代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高度自觉的活动。是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义原则的有机结合,其灵魂是社会主义原则,然而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仍然是人们的主要追求之一,此时我们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理论和原则的教育引导作用,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人格:
(一)继承优秀的人格基因
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很多强调和谐的人格精神,比如团结、互助、爱国等,这些优秀的人格基因,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值得我们吸收继承和发扬。在世界历史中,亦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发展的优秀的人格基因,比如民主、自由、平等。所有人类史上体现和谐的人格基因,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和发展。
(二)加强素质教育,推动人格完善
教育是发展的根本,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把人塑造成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格完善的社会主体。素质教育着眼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和谐发展,对于个体而言,其人格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成长为一个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的素质优良的有用人才,能否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也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个体生命质量乃至整个生命的质量。此外,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因而,在加强知识教育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情感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全体社会成员轻松地适应并有力地促进社会变迁。
(三)完善道德规范,合理评判人格优劣
市场经济趋利性的影响和文化环境的日新月异,使社会价值处于嬗变之中,社会成员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的态势,这时,就要努力发挥我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规范道德和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教育人,把“ 有益于社会”、“ 有益于人民” 作为是非评判的标准。进一步突出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的三大精神支柱的匡正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论脊柱作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有机结合的社会主义利益统一观的思想脊柱作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新型道德的伦理脊柱作用。这三大精神支柱作用的发挥,会直接有效促进主体人格的塑造,促进从片面人格向健全人格的转化。
(四)创造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
公平是和谐的前提条件,只有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社会才能得以和谐,广大社会主体也才能实现人格的完善。首先,制定公平的市场竞争政策,同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使社会成员处于自由平等公平的环境之中,逐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其次,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制定和完善法律,并坚决以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借助政策和法律的调控力,使社会成员在公平而自由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人格的升华。
市场经济内含的公平、自由等特点符合人格完善的基本要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结合社会主义的理论原则,确立、培养和塑造人的主体自我意识;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效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优势,实现市场主体人格的转变;要自觉扬弃中国传统人格,吸收世界上不同文化背景的现代人格的合理因素,改造现实人格中的负面成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陶冶日益普遍的健全的个人主体人格。在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指导下促使人格朝着相对独立性和自由个性转变,为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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