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4-0030-02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如何致力于社会和谐,是所有国家在迈向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以开阔的视野、开放的心态、开拓的精神,主动借鉴和汲取他国的经验和做法,准确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共同规律,有益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国外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经验
1.注重社会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和谐社会追求的两大目标,效率高低关系着一国的经济增长,公平与否则关系到社会稳定。从理论上说,二者不可偏废。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国片面注重效率,放任市场机制对经济进行自发调节而不惜牺牲社会公平,其结果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最终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效率。相反,如果一国过于注重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力度过大,选择平等程度较高的社会福利制度,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扼杀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就可能不得不以牺牲效率进而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
如20世纪80年代,多数拉美国家把经济增长视为发展的核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社会政策,最终导致两极分化,形成了“一个国家、两重社会”的局面,引发了一些国家的社会动荡。90年代中期以来,拉美国家调整了改革理念,进入了“对改革进行改革的阶段”,重点将改革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从专注效率转向兼顾效率与公平,从单纯强调经济快速增长转向强调发挥社会政策功能,“公正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成为新的治国理念和政策目标,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2.建立健全与落实相关制度
以民生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与落实相关制度,是国外和谐社会建设的共同规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源地瑞典、芬兰、德国、法国等北欧、西欧国家,已经形成了覆盖广、层次高、功能多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全面而广泛的福利网不仅保证了多数公民的社会安全和生活福利,也使部分社会困难群体避免陷于孤立无助的困境,对社会稳定与和谐起了积极作用。而在新加坡则实行了与西方福利式的社会保障不同的社会保障体系。上世纪90年代初,新加坡提出要建立一个“更有温情的社会”,对那些“较不成功人士”给予更多的照顾,根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自助原则,建立以中央公积金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
3.协调利益化解矛盾
在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则时,在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努力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和法律轨道上调解纷争、缓和矛盾。一些国家注意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有的国家还建有法定的全国性咨询机构,如法国的“经社理事会”、南非的“全国经济发展和劳工理事会”等。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汇总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通过协商、对话使各方面的利益与呼声得到表达,努力提高国家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尽量避免因决策失误而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
4.加强文化和政治认同
首先,许多国家十分重视民族精神和国家意识的建设和培养。新加坡国会通过了经全民讨论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五大共同价值观。以色列从1959年开始实施“强化犹太意识”计划,通过常年进行大屠杀纪念和参观博物馆等教育活动,增强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犹太群体的民族凝聚力、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忧患意识。
其次,加强道德教化,倡行文明礼仪,净化人际环境,建设文明社会,是许多国家实现社会和谐的共同点。对于如何从文化和道德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不同的国家因理念有别而各有侧重。西方国家注重培养公民精神,注意使用人性化教育方式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比如,法国初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公民而不是生产者,基本任务是塑造民族精神,促进民族统一;美国学校教育目标也是把学生培养成具有爱国精神、能对国家尽到责任和义务的“责任公民”。而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重视引导和教育,往往强调统一的思想价值观和约束作用。
5.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
社区是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宗教和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西方国家的宗教组织如慈济会、基督教青年会、犹太青年协会等积极倡导守望相助、人文关怀的社区文化,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为老人、孤儿、残疾人及无家可归者提供义工义诊、冬令救济、急难救助等。孟加拉的乡村银行、尼泊尔的小农发展项目和印度的自我就业妇女协会等都积极参与地方发展,对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借鉴国外经验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国外的上述经验,对我们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需要注意的是对国外经验的研究借鉴,须立足于本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切忌照搬照抄。为此,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要立足国情
近年来,由于西方传媒一直将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没有硝烟的战争视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利用各种机会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进行攻击。受此影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已经不存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趋同论”、“构建和谐社会指日可待”的“速胜论”等错误观念。对这些错误观念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加以批判,其错误的本质在于脱离国情,忽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前不久,在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上,针对“趋同论”观点,李铁映指出,历史从来就是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模式,各国的国情不同,发展的道路也不可能一样;那种照抄照搬西方的想法,只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针对 “速胜论”的观点,他特别指出,历史的发展是一步一步积累的,没有捷径也不是变戏法。〔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是由我国社会本身的发展规律所决定,“趋同论”、“速胜论”都是错误的。
因此,在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的基本国情下,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与做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考虑我国国情,必须符合我国的实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否则,不加分析地简单照搬,就会产生南橘北枳的结果,我们就会失去根基,也不能真正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同时,对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复杂性,要有科学的、清醒的、理性的认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要既防止照抄照搬,又防止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搞超越阶段的急于求成,逐步建立起既存在差别又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
二是要在借鉴中保持民族传统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理想,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和谐”的文化理念都具备深厚的思想根基。当前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以和谐文化为根本,面向时代立足现实,既与中华民族和谐传统相承接,也吸收和借鉴国外关于和谐的合理思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它必须首先是中国以往和谐价值观念、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凝聚和积淀,必须保持鲜明的民族特色,并且使民族特色实现现代化转化。
追求、崇尚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社会、政治理念。虽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与古代所讲的和谐社会有着本质差别,但是,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国古代的和谐社会思想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值得我们今天重视和肯定。实际上,愈是民族的,便愈是世界的。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我国传统的和谐理念,并使之发扬光大、生生不息。
三是要借鉴更要创新
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的共同性或共通性,是不同国家间经验可以互相借鉴的基础。不同国家在同一时期的和谐社会的发展程度有先有后,或各有其特点,因此有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必要。看不到和谐社会的相通之处,否定不同国家和谐社会经验互相借鉴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既是思想方法绝对化和片面性的表现,也是对人类构建和谐社会历史缺乏了解的结果,在实践中是极为有害的。
但是,我们还必须同时强调,不同国家间的经验只能相互借鉴与学习,不可以复制和照搬。坚持不同国家间经验不可以简单复制、模仿和照搬的根据在于,不同国家的人们,具体的生存环境不同,生产、生活的方式不同,社会结构不同,政治文化传统不同,面对的主要社会矛盾和最迫切的社会问题不同,占主导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不同。因此,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和模式会有相当大的差异,呈现出鲜明的民族性、阶级性的特点。所以,国外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不可以忽略本国的具体情况,更要在借鉴经验、认识国情的过程中实现创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求我们在研究国外社会建设理论,吸收借鉴其积极成果的时候,必须主动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各个环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改革中,创新和谐理念,创新制度体系,创新发展路径,构建起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shehuiqita/154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