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随着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加速,人们的利益关系与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多元,影响乃至危及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矛盾风险增多。当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对社会治理能力必然有更高的要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是中国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改革发展顶层设计的重中之重。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合理调整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在改革进程中的结构性张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为此需要灵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创造性地回答社会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依法规范治理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创新社会治理的哲学思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奇迹举世瞩目,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教育、医疗、购房、就业、养老、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社会问题引人关注,道德迷失、文化失范、价值虚无等精神层面的问题令人深思,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增加了各种社会风险因素。劳资矛盾、贫富差距以及因人口流动和征地拆迁带来的矛盾凸显,各种“群体性事件”冲击人们的视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危机也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导致社会不和谐。随着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革,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对民主法治、公共服务和文明风尚有更高的需求,这就要求社会治理理念有更强的包容性和时代性,要求社会治理实践体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社会和谐创设基本的条件。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应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探索社会治理的中国特色,对社会发展的多元主体和优势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一种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西方国家公共治理模式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应洋溢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反映了超越西方治理理论的观念独创性,体现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气派。这项改善公共权力运行模式的探索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利民惠民的过程中凝聚社会共识,建立多方联动的利益协调机制。达此宏愿,需要在社会治理的现代转型、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缓解社会矛盾、消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着力探索。
首先,实现社会治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提高制度创新的能力,形成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要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多角度探索。社会治理是一项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促进社会治理理念创新,既要注重依法治理,以法律保障社会治理规范有效;又要注重源头治理,将事后处置转变为事前预防。既要体现政府主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又要实现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既要顺应信息化和网络化趋势,建立社会治理的信息系统;又要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品质。为此,应以系统的观点和整体的观点探索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发挥社会治理的主体性,合理调解社会矛盾。既要激活“齐心协力办大事”的传统优势,也要汲取国际社会的先进治理经验;既要把握阻碍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矛盾,也要在从单一手段向多种手段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综合治理;既要让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社会治理,也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实现社会善治的常态化。
其次,社会治理是理念见之于实践的过程,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需要大量有效的调查研究,增强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发挥社会治理的主体性,在深入调查中充分认识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走向,充分了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情,充分考虑中国社会治理经验和治理文化,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协同与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激活社会治理的活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加强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多种能力。例如,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能力和政府简政放权之后的监管能力,整合多种社会资源的能力和获得公众有效回应的能力,拓宽公共参与途径并提升社会组织有序表达功能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应着力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响应相结合,使长期性目标和阶段性政策相结合,使社会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相结合,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促进人的素质现代化相结合。
再次,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合理调解社会矛盾,构建矛盾化解平台,培育健康而有活力的社会组织。我们知道,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根源在于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与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在发展中产生的矛盾一定比以往更多,发展中的问题终将在发展中得到解决。社会矛盾通常表现为人们的利益矛盾,利益差别过大是社会矛盾及其变化发展的主导因素。“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2],物质利益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发展状况。因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4]社会矛盾归根结底与人们的利益纠缠在一起,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必须具体分析利益关系格局,研究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差距、利益关切和利益冲突,由此形成协调利益关系的策略,提高现代社会治理的效能,使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结构获得广泛的支持和认同,最终达到使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回答什么是国家治理、怎样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怎样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5]深入理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需要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理论与中国经验,用辩证的、发展的、矛盾的、系统的观点看待当今中国社会,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为此,必须在社会实?`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具体有效地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化解因利益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腐败等问题引发的利益冲突,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加正当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探索制定符合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机制。广泛团结和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积极探索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有效机制,通过恰当的社会治理方式呈现理想的社会治理愿景,进而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正能量。 二、分析矛盾的辩证法与社会治理之道
社会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社会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些矛盾通常体现在不同利益所有者之间和不同思想文化观念的持有者之间,这些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矛盾产生了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和谐发展的持久有效的思路。我们知道,日常生活中各种矛盾的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不是孤立的,因而要以总体性的全局观念对各种社会矛盾作有联系的综合分析,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结成的“关系”中考察社会现象的发展变化,分析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整体研究的系统观念和历史辩证法全面研究变化发展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分析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发展态势。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分析不仅要一分为二,还要有整体的和发展的观念,对整体分析矛盾的辩证法的掌握程度反映了人们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为了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和发展。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理想的成就。“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着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6]正是因为激发了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展人的创造意识,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素质,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社会各领域的发展也推动了改革进一步深化。
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呼唤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社会治理方式从单一走向多元,由平面转为立体,以动态化的系统思维更新传统管理模式。现代社会治理主体包括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NGO、基层自治组织等方面,治理对象反映为国家治理、政党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生态治理、网络治理等维度。因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倡导社会整合共治,强调善治与法治并举,社会各界协调互动、广泛参与,增强社会稳定发展、和谐发展的活力。为此应改变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和手段,实现公平、公开、公正、协商、诚信的规范治理,塑造民主、法治、科学、文化的现代治理文明。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各领域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打破传统管理的界限与壁垒,更好地处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高现代社会治理的效能。
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之道,应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观念解析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复杂深刻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把握社会发展的节奏和步伐,解决阻碍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形成有利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协调机制。为此,应健全包括人民调解、社团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在内的横向调解系统,建立国家、省、市、区县、乡镇、社区相互衔接的纵向调解格局。同时,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有效抵制商业欺诈、妥善处理公共事件、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环境恶化和社会冲突等突如其来的社会问题。实现这一愿望,需要统筹兼顾,改变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观念,构建科学、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培育社会组织和慈善团体并发挥其正能量,加强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呈现为人们普遍认同的社会发展愿景。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构建以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信念体系,这是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之道的根本。提高现代社会治理的效能,需要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使人们更好地以商谈、选举、传播等方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使民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以最大的诚意促进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增进公权力的合法性和公信力,进而合理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并从中培育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信念,制定和践行合宜的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将其内化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习惯。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之道,应自如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和利益整合,构建化解社会矛盾的治理平台,进一步凝聚社会前进的精神力量。此举旨在从矛盾中求和谐,使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得到历史的、具体的解决,由此营造平安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解决人们关心的实际问题,使人们共享改革创新的发展成果。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综合审视社会发展的各种相关因素,辩证看待各种矛盾的交互作用。为此必须秉持辩证的矛盾分析法,“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7]。对任何具体的社会矛盾而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都是内在统一的,以整体性思维综合分析社会矛盾所得出的结论既要透彻指明具体矛盾的个别特征,又要兼顾各种矛盾变化发展的一般状态。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质,应充分考虑影响现代社会治理实践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分析各种因素所起的推动或阻碍作用,找准其中的关键环节,无此不足以在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转换社会治理思维。
概言之,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应深入理解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实现更广泛的民众参与,在汇聚民智的过程中尽可能满足民意,整合社会治理的资源和力量,以辩证系统的思维把握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为此应深刻认识变化发展的社会存在,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关注社会发展各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把握社会发展的现时态及其未来趋势,审慎做出着眼于长远的理性选择。促?M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充分借鉴西方现代治理的先进经验,又要充分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管理经验,在取长补短中综合创新,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社会治理能力,通过具体的、有条件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更新社会治理思路与方法,更好地完成和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规划和价值目的。
三、以现代治理实践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管理经验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中国经验日益丰富,从中凝结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念和方法论。新中国成立后,根据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要求,形成了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制定一整套的具体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必须通过从群众中来的方法,通过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的方法,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经验,作历史的考察,才能找出客观事物所固有的而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规律,才能制定适合情况的各种条例。”[8]这时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于实际的国情,“反对那种缺乏实际根据、不考虑可能条件、不注意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急躁冒进的偏向。”[9]社会主义建设思路初见成效,开始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遗憾的是,随着阶级斗争扩大化,进而将阶级斗争理解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导致唯意志论和上层建筑决定论盛行,社会生产力发展迟缓。不仅没能很好地解决社会矛盾,反而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因而必须回到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中作调查研究,归纳以实践为唯一检验标准的发展观,在解放思想的同时推动社会改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谓改革开放的哲学宣言。这个论断表明,实事求是处理各种现实问题,实际解决具体的社会矛盾,应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自觉。随着改革开放逐渐显现出新特点和新趋势,社会矛盾也变得错综复杂,它不是更隐晦而是更凸显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分配等领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道德、文化、思想观念等领域产生了不同的声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次全会在邓小平同志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10] 20多年来,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不断要求人们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
十八?萌?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表明中国社会开始深思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社会治理问题。实现这一令人瞩目的改革目标,要建立有效疏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更加公平正义地分配改革的成就,更好地实现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认真审视中国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认识到社会矛盾的深刻的利益成因。利益差别是社会矛盾及其变化发展的主导因素,研究社会矛盾,就要分析利益差别,遵循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找到解决矛盾的关键要素,减少社会发展的代价。此举并非要消除所有社会矛盾,实际上处于运动变化中的社会各要素时刻都在变化发展着。“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当平衡“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11]在现代社会治理过程中,尽管我们力图理性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但我们的理性思考始终伴随着问题和矛盾此起彼伏,此乃社会发展的常态。
完善现代社会治理方式,需要构建符合当今中国国情的公平正义原则,使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关键作用,尽可能使各项政策接近各种社会群体对利益分配的期望。正如邓小平所说,“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12]切实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需要考虑社会各阶层实际需要的公正观念,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有效整合各种正义思想资源的过程中推陈出新,在谋求“最大公约数”的过程中实现程序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只有实现了公平正义,才会有真正的社会和谐。如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要解决人们关切的实际问题,破除利益固化的樊篱,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我们在实践中运用合宜的公正原则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思维方法。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实现社会矛盾总体稳定协调的状态,使各种社会矛盾的双方总体上相互合作、相互受益,而不是相互侵害。尽管人们会遇到很多在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但社会发展的实际越来越清楚地表明,经济增长不是社会发展的同义词,不考虑后代发展、违背代际公平的行为不是明智之举。单向度增长的极限可能颠覆以往发展的成果,为此必须抵制毫无节制地挥霍自然资源的短视之举,使社会发展成果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使后代人无法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尽可能实现社会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实现上述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目标,需要系统考量现代社会治理的全局,切实协调人们的利益关系,形成符合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社会发展的联动效应,实现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达到长治久安。
综上所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内容的社会治理具有多维度的治理对象和规范化的治理理念,会促进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并呈现社会整合共治的愿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深入研究中国社会复杂深刻的矛盾和问题,以历史唯物主义实践的、发展的、系统的、辩证的观念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的综合创新。既要借鉴国际社会先进的治理思路,也要总结归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管理经验,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现代治理方式,在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过程中,使之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凝聚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形成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合力。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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